厉害了,中国的法律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厉害了,中国的法律

 

根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报导,中国27日提交13届全国人大常委审议的民法典拟增加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报导中提到,这是为了遏制高离婚率与“闪离”现象。根据中国民政部公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有437.4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比2016年成长5.2%。数据同时显示,中国离婚率呈逐年上升态势,由2010年的千分之2上升到2017年的千分之3.2。

报导中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沉春耀指出,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报导也提到,中国轻率离婚的情形为数不少,有的早上刚领完结婚证,下午就进了离婚登记处。有的离婚理由是度蜜月的地点产生分歧。有的甚至因为夫妻两人挤牙膏的方法不同而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面对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近年不但普遍存在第一次诉请离婚都会被判不离婚的潜规则,各地法院还相继推出“离婚冷静期”并积极劝和。

    2013年中国7月1日开始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冷落或忽视父母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家庭成员有义务对老年人进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并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法律还特别提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法律同时规定,雇主有义务保障员工探亲休假赡养老人的权利。

中国文化传统重视孝道,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之前,《宪法》以及《婚姻法》均已规定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称,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在2013年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占总人口14.8%。

网友指出了《老年人权益法》的不足以及对现状的不满。

生申堂的查尔斯:“怎么用法律来约束行为,这个法律里没有;多久一次,看一次多长时间,违法如何处理,依然没有;我们打倒了孔子,打倒了中国传统道德,没有彻底批判,然后试图用一纸律令让独生子女下面要看好自己的子女,上面要看好十二个老人,还要看好房价,看好物价......,以为是马王爷啊?”

网友说:“谁不想老少同堂,谁愿意骨肉分离。是谁在高税收,高房价、高物价。利益被压榨,责任却还转嫁。”

 

 

oldwind 发表评论于
还不如设结婚冷静期,想好了别乱结婚!要离婚了,越快越好,结束痛苦,还冷静啥?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城,市,退休金多,要屁,子;女养,,不啃老,已是烧高香
★火眼金睛☆ 发表评论于
离婚慎重些没错啊。加拿大的离婚全部都要走法院,分居超过一年才能提出。所以结婚更慎重。
看戏人 发表评论于
说好的“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呢?税收都用到哪里去了?
warara 发表评论于
中间一代很悲催
边走边看66 发表评论于
“老年人权益保障终究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立法推给子女是鸵鸟政策。”+1
雾里南洋 发表评论于
老年人权益保障终究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立法推给子女是鸵鸟政策。除去计划生育的后遗症,大城市里单身和离异的也越来越普遍。
唐西 发表评论于
一个月少了点,三个月比较合适。
任何法律都有不足之处,但有好过没有,至少还有理可说。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