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回国了,并“精神饱满”的出席了与某集团合作的签字式。咋看照片,刘总笑脸灿烂,但仔细观察,其面难掩勉强之感。毕竟,摊事了;心再大,“Mug Shot”“风靡”世界终究不是一件好事,也是足以让其背负一生的污点。
回到刘案本身,案情真相看似扑朔迷离,而可以确定的真相是,警方目前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因此,京东在第一时间为刘强东案澄清时所称“遭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说法,为时过早。护主心切可以理解,但要专业些,此时更不能授人以柄。警方尚在调查,远在数千英里之外的京东总部,根据什么做出“失实指控”的结论。
再看刘强东的律师,称刘不会遭到起诉“起来有99%的几率”,而刘强东因此“收到(警方的)道歉。”。这位律师可以做出刘不会遭到起诉的判断,但称警察会道歉,就是鬼扯了。美国警察抓人,是例行的执行公务,至于被抓者是否有罪,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在美国被抓甚至被戴上手铐,不一定是真的有罪,通常就是明尼苏达州警方所称的警方认为有“合理根据(Probable Cause)”,即便是抓后没有起诉的证据,警察也无需为此道歉。
对于刘案,即便是被设局、设计,刘强东也要自省。所谓投其所好,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不好那一口,就不会中套。
根据美国法律,警方抓人后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如果证据足够支持诉讼,警方会交检方(通常是当地地检署)提起诉讼;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诉讼,警方会撤案,此时可以认为刘强东无罪。
需要注意的是,刘强东无罪并不等于他没“事”,只是“事”的证据不足以定罪而已。刘强东的“事”是什么?与报案人有报案人认为可以报警的接触。
对于刘强东这样著名的企业家,摊上这样的事,是相当的令人遗憾。我无法说其可耻,因为我们不能要求企业家同样也是道德的楷模,但刘强东或是中国的企业家必须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教训,不能总是那么精神饱满。
中国的一些企业家都有相当强大的自信心,即便是背负终身的污点。刘强东是一个,还有一个至今滞留在美国、人称“老赖”的贾跃亭。如果在美国,有这样污点的企业家,引咎辞职应该是第一选择,那好意思出现在公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