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姚凯先生文 :领土,边界,是非成败

最近,中国外交部以“信息涉密”为由拒绝中国公民查询唐努乌梁海归属一事,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除了对中国外交部的行为不能理解之外,人们不禁怀疑,在事关中国领土边界的问题上,还有多少不为国人所知的“秘密”?

粗略检索了一下近七十年以来我国领土变化的前世今生,结果让人惊讶、沮丧、痛心疾首,真相竟如此无情,足以颠覆多年伟光正的说教和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认识。非常悲伤的发现,在处理与邻国的边界领土问题上,我们几乎满盘皆输,频频签约划界,屡屡失地让利。几十年所为,真是丢人现眼,乏善可陈。

应该看到,有的土地在历史上主权归属变化复杂,有的边界缺乏清晰的划分标志,对双方都是棘手问题。我们虽然不必像俄国人一样信奉边界是上一次战争的结果,强占豪取。但从守护国家民族利益的角度,对待定疆土无论如何不应轻言放手,退出博弈。现在说不清楚,存在争议,那就搁置,持续申索,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没有理由签约退让、放弃。

客观的说,有些土地管辖权的易手,并非始自本朝。但既然早就认定那是不平等条约强加的掠夺,作为悬案本应静观其变,寻找时机加以追索。毕竟在更加积贫积弱的时代,都没有谁为了苟安急着去变现祖业,后来的赵家人有什么必要忙着去确认现状,划界订约,拱手相送?以致在法理上让我们再无可能提出合理诉求,陷自己于被动。当代的决策者难道可以说对这些永远丢掉的国土没有责任?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一味退让的理由在哪里,做出这种难以理喻的决策的原因是什么?要知道,我们并不是被摁在谈判桌上的战败求和者,甚至已经在冲突中占优,现实结果仍然是受挫。而且多数相关邻国无论是人口、经济规模,还是科技水平、军事实力,远非旗鼓相当的对手,根本达不到与我们较量的程度。 指出这一点并非主张诉诸武力争霸耍横,以强凌弱,而是要说明我们在领土边界争议中的表现,基本上不是一个国力强弱的问题,而是源于指导思想的不合情理。如果不深入分析丢失国土的原因,找出行为背后的逻辑,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改变荒唐的思路和扭曲的决策机制,类似的败笔和被动局面就还会出现,再承受同样的屈辱也就在意料之中。

执着于意识形态的狂热,只顾当前需求的短视,沉迷于他人虚幻的溢美,不受制约的权力的妄为,封锁信息暗箱操作的随意。凡此种种,导致国权价值沦落,国家民族利益被轻视,成为筹码服务于政治,从来没有把国家利益最大化和领土完整作为首要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一系列丧权失地的条约、协议,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一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政治制度的异同作为处理国家关系的首要原则,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和睦,是否有利于国际共运的发展,成为判断局势、决定取舍的依据。毛泽东曾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区分敌我的标准是意识形态而非国家利益,信仰相同即为朋友兄弟。是朋友,一切好说,有求必应。殊不知,当国家关系涉及到切身利益时,主义并不靠谱,朋友也不可信,不管是老大哥还是小兄弟,都给我们奉送了深刻教训。

先看看与苏联现俄罗斯有关的几个案例。外蒙古在20世纪初以前,一直属于中国。1911年12月29日,在沙俄的庇护和操纵下蒙古王公宣布独立。北洋政府时期经艰苦谈判,1913年9月18日签署《中俄声明文件》,以承认外蒙自治的代价换回沙俄承认中国对外蒙的宗主权,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一部分。十月革命后,外蒙感到威胁,寻求取消自治,1919年4月段祺瑞政府任命徐树铮为西北筹边使,随后率兵进入外蒙,用武力迫使外蒙放弃自治。同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书中华民国大总统,呈请废除俄蒙一切条约;11月22日,民国总统徐世昌“俯如所请,以顺蒙情”,以《中华民国大总统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外蒙重归中国。1921年3月13日,蒙古临时人民政府在俄国境内的特洛伊茨科萨夫斯克成立。1921年11月25日在苏联红军支持下,蒙古人民党建立蒙古人民革命政府,1924年11月26日在苏联与第三国际支持下,蒙古人民党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宣布独立。中国加以指责不予承认。此后苏联一直在蒙古驻军,直到1986年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才开始从蒙古撤军。1945年在美苏压力下,为换取苏联对日参战,8月14日中华民国被迫在与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后来台湾以苏联违反不参与中国内战等条款为由,向联合国起诉苏联违约,宣布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联大会议以25票赞成,9票反对,24票弃权通过联合国大会505号决议谴责苏联。这就是至今中华民国版图上还包括外蒙古的法律依据。大陆政权更替之后,中国与蒙古建交,在斯大林的压力下,于1950年2月14日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中国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后与蒙古交换地图,划定边界。

关于海参崴归属问题。鸦片战争后,1858年清政府与沙俄订立不平等的《瑷珲条约》,规定包括海参崴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为中俄共管。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1860年又签订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清政府割让了乌苏里江以东包含库页岛和海参崴在内的约4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1919年7月25日和1920年9月27日,苏俄政府先后发表第一次和第二次对华宣言,明确宣布以前俄国历届政府同中国订立的一切条约全部无效,放弃以前夺取中国的一切领土。1924年5月31日,北洋政府与苏俄正式签订《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明文废止沙俄对华签订的所有条约协议,重新划定边界,但此后订立新约的谈判无果而终,中苏边界问题成为悬案遗留下来。1945年,中华民国对苏签订《中华民国和苏联加盟条约》,苏联重新承认中国对海参崴的主权, 苏联同意在50年以内撤走苏联驻海参崴所有武装力量。2001年7月16日,中俄在莫斯科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国正式透过官方文件,确认放弃与俄争议领土的主权要求。2008年10月14日中俄两国在黑瞎子岛举行“中俄界碑揭牌仪式”,标志着中俄长达4300多公里的东段边界线全部确定。

再看看唐努乌梁海争端。1912年外蒙独立的影响波及到唐努乌梁海地区,在沙俄唆使下,部分下属旗开始策动独立。1914年7月,沙俄决定对唐努乌梁海各旗实行“保护”,开始采取各种措施确立其在唐努乌梁海地区的统治,唐努乌梁海地区事实上已经沦为沙俄的殖民地。十月革命后俄国内局势动荡,1918年中国政府决定武力收复唐努乌梁海地区,1919年7月12日,正式成立中华民国驻唐努乌梁海佐理专员公署。被沙俄侵占七年之久的唐努乌梁海地区重新回归中国。但布尔什维克党已在该地区建立政权组织,随着苏联红军的进入,该地区的历史开始按照苏俄设计的轨道发展。1921年8月13日,唐努乌梁海宣布“独立”。1925年7月22日,苏联和“唐努图瓦共和国”签订“友好条约”,建立“外交关系”。1926年11月24日,“唐努图瓦共和国”宣布国名改为“图瓦人民共和国”。1944年10月13日,“图瓦人民共和国”正式改名为“图瓦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隶属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至此,唐努乌梁海正式成为苏联领土。1948年5月7日,中华民国驻苏联大使傅秉常照会苏联外交部,声明“唐努乌梁海是永远属于中国的神圣领土”。1992年苏联解体后,作为俄罗斯联邦主体之一,“图瓦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更名为“俄罗斯联邦图瓦共和国”。对苏俄的掠夺行为,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的《各国概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版的《辞海》,都明确表示中国政府没有承认苏联吞并中国领土唐努乌梁海。但1994年9月3日,中俄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约定》,2001年7月16日,中俄又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根据条约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正式放弃了唐努乌梁海。但现在位于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却一直没有承认。

很明显,中俄领土边界争端形成目前的结果,与我们秉持意识形态优先、政治挂帅的指导思想密切相关。新生政权希望获得苏联支持,朝鲜战争后面临十分艰难恶劣的周边及国际环境,强化了全面倒向苏东阵营的选择,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一直小心呵护社会主义阵营的和睦团结;九十年代以后又因为双方价值观念相近,共同抗衡美国的需要和领导人之间的联系频密,由此决定了在这两个时期处理中俄关系的基本行为方式,一切以政治意识为先,以所谓的大局为重,维护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也只能从属于这一原则。所以政治信念相同,一切都好商量,历史遗留问题也可以大事化小;意识形态上一旦分道扬镳,中苏关系恶化,边界争端上就不再有回旋余地,上世纪七十年代珍宝岛上的烽烟就很说明问题。成为同志或朋友时,被掠夺的大片国土改变属性可以安然接受;视为修正主义叛徒后,则会寸土必争,为一个小岛不惜兵戎相见。在这种思路指引下草率与俄签署的条约、协定表明,互谅互让不过是一厢情愿,我们更多的是忍辱负重,委屈求全。听起来荒唐,可它偏偏就是事实。

转引一段《人民日报》1950年2月24日发表的文章《只有美帝和蒋匪帮才痛恨外蒙古独立》,“蒙古的独立,就是在民族自决的原则下,一个新国家的诞生,给世界的和平民主阵营增加了一份力量。承认蒙古独立,不但是伟大领袖毛主席英明指示,同时对每个真正爱国的中国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值得欢呼的事。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事后又大肆造谣,侮蔑人民的蒙古,侮蔑苏联与伟大的世界领袖斯大林,并说蒙古独立是中国领土的丧失。反动派这样说原也不足为怪,可怪的是,我们人民中有的人居然也有宗主国的情绪,似乎蒙古也非得划在中国版图上不可似的,这实在是中了大汉族主义的毒”。这段话很有代表性,清楚表明了当年由政治信念主导的精神胜利诡辩和决策者行为背后的党性思维和共运情结。

在处理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土问题时,类似的情形同样出现。中朝关系中的长白山与天池,也是一个常被人诟病的话题。清朝认为其始祖仙女佛库伦在天池吞下红果,生下满洲始祖布库里雍顺。清朝把长白山视为发祥之地,多次派人踏查长白山,并遣官员祭祀。康熙五十一年(1712),穆克登奉旨第二次探察中朝边界,6月7日在白头山(长白山)天池东南麓伐石刻碑,该界碑在史籍中有记载。1885年、1887年,清朝与朝鲜方面对图们江源头又进行了两次勘界,分别称为乙酉勘界和丁亥勘界。1905年日本通过《乙巳条约》取得了韩国的外交代管权,此后中朝边界事务由中日双方交涉。1909年中国外务部尚书梁敦彦与日本全权公使伊集院彦吉双方签订《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其第一条规定:“中、日两国政府彼此声明,以图们江为中、韩两国国界,其江源地方自定界碑起至石乙水为界”,从而确认了中国对白头山以及天池的完全主权。1958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集》,长白山与天池仍在中国版图内。1962年10月12日,《中朝边界条约》在平壤签订。根据该条约,新国境线从天池穿过;以位于北边的红土水取代位于南边的旧国界石乙水,大片土地由此属于朝鲜;条约规定界河中的岛屿和沙洲按哪方居民定居即归哪方所有的原则划分,这对朝鲜十分有利,因清末以来朝鲜饥民大量越境进入东北垦荒,首先占据的就是无人的江中沙洲岛屿,这就是在鸭绿江口,紧贴中国一侧的黄金坪也成为朝鲜领土的原因;条约还宣布了以前有关两国边界的文件失效。

够郁闷吧,对我们不利的不平等条约,我们认账接受,照单全收,对我们有利的条约协议,却宣布失效,结果都是国土受损。有传言说上世纪六十年代朝鲜以领袖故乡和朝鲜人民革命发源地为由,希望中国理解朝鲜人民瞻仰革命圣地的需要和对自己领袖的深厚感情,要求中国将长白山和天池划归朝鲜,毛泽东慷慨允诺,故有前述条约问世。此说是否可信姑且不论,中朝版图由此改变却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朝鲜人一直视长白山为朝鲜半岛所有山脉的祖山,认为既是韓民族发祥地的圣山,又是天然屏障,历来怀有觊觎之心。可悲的是我们的退让和大度并未满足其胃口,反而是得陇望蜀,滋长了对整个长白山甚至延边地区进一步的野心。

中国与越南,曾经是同志加兄弟的关系,毛泽东曾豪迈的说过:“六亿中国人民是越南的坚强后盾,辽阔的中国土地是越南的可靠后方”。在两国关系的蜜月期,除了不计成本的大量援助之外,在领土问题上中国也表现出相当的忍让和诚意。1957年3月,中国将位于北部湾,由中方实际控制、有中国人居住生活并建有基层政权进行管理的白龙尾岛交给了北越。实际上二战以前双方对该岛都没有实行过有效管制,各自对利用占有该岛时间的先后长短和历史上若干归属交涉的认定存在分歧,双方的主张均缺乏充分依据。不管怎么说,对已有效控制的争议岛屿主动放弃,无条件移交,主要的考虑无疑是重视同志加兄弟的情谊,支持越南扺抗美国。这种极大的善意和政治意识形态思维上的迎合却并没有换来越南对领土问题的克制,1988年3月爆发的中越南海海战,以及越南蚕食、占据南沙群岛的大量岛屿,甚至还要求中国归还西沙群岛,表明他们在领土问题上絲毫不念旧情,对昔日的盟友绝不手软和客气。

社会主义大家庭对朝越的纵容,我们自己有很大责任。用国际共运的思维来处理国家关系,结果并非我们所料,实践证明,大家庭是虚幻的,国家利益才是实在的。我们用土地换回了什么呢?别人眼中的印象还是两国友好关系?即使都达到目的,这也是典型的以核心利益交换非核心利益。再看看今天的现实,更令人唏嘘,一个实行残暴的家族专制在世界上臭名昭著,一个正在逐步取消一党专制推进民主化进程,只能说忙乎了半天,我们看到的好像是假社会主义的样本。这些标榜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共同特点就是在主义的庇护下贪婪索取,在处理对华关系上,还不如其他国家通情达理。

  二

只注重眼前政治利益,缺乏长远战略考虑,为突破外交困局过分追求在发展中国家中的形象声誉,不重视国土归属的核心利益,受国内政治运动折腾和因意识形态偏激导致的恶劣国际环境的牵制,无力去争取流失的国家利益,导致我们丢掉了不必放弃的权益。

1949年大陆政权变更之后,缅甸是与中国开展边界谈判,签订边界条约较早的国家。明清时期缅甸曾断续作为中国的藩属国接受册封,当时无明确边界。清末英国吞并缅甸之后,1886年英国同清廷签订了《中英缅甸条款》,缅甸成为英属印度下的一个省,中缅之间的宗藩关系不复存在,边界问题开始出现。此后英国通过缅北地区不断抢占我西南边陲领土,从清末到民国,经历了中英双方多次交涉、谈判、抗议、换文之后,到1948年缅甸独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缅双方面临的边界现状是:基本形成了北南两段未定界、中部三段已定界、一处永租地的格局。

北段未定界(包括胡康河谷、野人山、江心坡、高黎贡山与恩梅开江之间的土地),这片缅北争议区曾经属于中国,后脱离朝廷无人控制,从清末到民国部分地区逐渐被英方蚕食,中国历届政府均未承认。南段未定界涉及“1941年线”,1941年,英国以封闭滇缅公路作为压力,迫使国民政府用外交换文的方式在中缅南段边境划定了一条对英片面有利的边界,班洪地区被一分为二,中国失去了班老、永邦、户算、班个、南大、炉房等地,公明山和卡瓦地区的中心地带也都划给了英国。因随后爆发太平洋战争,日军攻占缅甸,这条线未立界桩。

对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新生的两国政权来说,缅甸希望能继承英国统治时留下的遗产,中国本应力争改变帝国主义侵略所造成的恶果,但令人遗憾的是,经多次交涉谈判后,1960年10月1日,中缅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政府边界条约》,在中方作出重大让步的情况下,全面划定了两国边界。根据该条约,对北段未定界,我们以“传统习惯线”的名义,实际认可了中缅边境段的“麦克马洪线”,放弃了大片有争议的未定疆域;对南段未定界,我们基本承认了稍有调整的“1941年线”;对永租地,“双方决定废除缅甸对属于中国的盂卯三角地(南坎指定区)所保持的'永租'关系,考虑到缅甸方面的实际需要,中国方面同意把这个地区(面积约220平方公里,85平方英里)移交给缅甸,成为缅甸联邦领土的一部份”。

中缅边界谈判的结果,基本上全面满足了缅方的要求,或者说是全盘接受了英国殖民者的边界主张。如此无底线的事情竟然会发生,一块主权属于中国毫无争议的国土,竟以他国的“实际需要”为由,慷慨奉送!宣称绝不接受殖民主义的麦克马洪线,却又表示尊重传统习惯线,边界划线愿以此为据。这种自欺欺人的辩证法诡辩,除了死要面子,蒙骗国民外有什么价值?务实的政治家关心的应该是边界线划在哪里,而不是自得于私下改变那条线的名称。无原则的退让为此后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边界谈判开了一个十分恶劣的先例,在随后的边界签约高潮中,各国受此暗示鼓励,都力求享受中方的让步政策。其后签署的中尼、中巴、中阿边界协议,虽然双方分歧不大,让利较小,但中方的隐忍退让仍然是明显的。尤其是对中缅段麦克马洪线事实上的承认,成为印度提出无理领土主张的借口,也给中印后来的边界争端留下了隐患。

当时为什么不惜做出如此巨大的让步急于签约?20世纪六十年代我们到底面临着一个什么样的国内外局势?五十年代中国卷入朝鲜战争以后,在经济、军事、外交上遭到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和孤立,六十年代中苏关系交恶,导致我们面对更加恶劣的国际环境。在国内,经济政策出现巨大失误,大跃进把国民经济搞到民不聊生的地步,形成大饥荒,西藏发生叛乱,残酷的党内斗争和迫害知识分子又严重损害了执政党威信。可以说当时已处于内外交困的境地。

因此,急于想与周边国家建立维持一个稳定的边境,对外树立和平形象,扩大影响,推广和平共处的理念和原则,发展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由此形成了政治解决边界问题,不拘泥于领土得失的指导思想。这种以土地换形象、换关系,用核心利益交换非核心利益的决策,短视且愚蠢。在前现代的政治伦理中,朝廷的稳定、统治的延续,必然优于国家权益,用土地换和平于是成为了决策者的不二选择。由此让人联想到1918年为巩固布尔什维克领导的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列宁力主与德国签订的牺牲俄国利益、对俄条件十分苛刻的布列斯特和约。

其实,当年做出的让步到底有无必要,即使从现实政治利益的角度考虑,也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如果当时维持边界现状,就会出现一个动荡混乱的西南边境吗?事实上当年是缅方害怕解放军追击国民党残军进入缅甸(1952年因解放军追剿李弥残部越过1941年线就引起了缅甸恐慌),而并非中方担忧缅军制造边境挑衅。缅甸总理吴努曾直率地表明了作为小国总理对当时的中国的戒惧,他说:“坦率地讲,我们对于大国(指中国) 是很恐惧的”, “曾经有一个时候,我不知道在中国会遇到怎样的人,害怕会遇到像希特勒那样的人,讲话的时候拍桌高喊”。放弃缅北争议区,不仅是中缅边界领土交渉中的败笔,而且失去了在中印东部边境地区,可以有效钳制印度的一个重要的战略位置。

中方做出巨大让步的中缅边界条约,除了装点一些自我强化的空洞的概念口号外(诸如为两国人民的世代友好,为打破美国的对华包围圈作出了贡献,是和平解决边界争端的成功范例等),究竟给中国去掉了什么威胁,解除了什么后顾之忧,又获得了什么实际利益?我们期望的正面效应在哪里?并没有拿得出来的可信证据。而负面影响却接连呈现,不断被人援引。从决定让歩的理由和条约导致的后果判断,应该承认这是一次由自己严重失误的内外政策和重大战略误判带来的糟糕透顶的对外交涉。

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国与国之间的力量差距越小,发展水平越相近,彼此的国家安全感就越小,区域角色上的冲突就越大。所以两国进行深度有效合作的可能性很低,指望建立长期友好稳定的国家关系也极不现实。中印作为相邻大国,既有现实的边界冲突,又有根深蒂固的相互猜忌,还都想成为南亚和第三世界国家的老大。双方必然会面临长期较劲、博弈的局面,不可幻想依靠亚非拉民族独立国家之间的团结和情谊,重视两国人民悠久友好历史就可改变对峙的局势。不要以为我们希望西南边境安定,避免两面受敌,忍让克制就可换来对手的收敛和适可而止,因为别人反而认为这正是扩大其利益的机会。所以,处理中印关系必须要有长远的战略考虑和切实有效的策略方式,以及坚持不懈的完善各方面储备。不能寄希望于某届政府、某个领导人会带来双边关系的奇迹。

我们曾经希望和尼赫鲁这个不结盟运动领导人治下的印度政府,建立睦邻友好关系,搁置边境争端。结果尼赫鲁并不买账,而是竭力推行不切实际的“大印度联邦”构想,乘中国参加朝鲜战争无力西顾的时机,抢占了藏南九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后来又沿实际控制线实施蚕食中国领土的“前进政策”,最终导致中印爆发战争。历时一个月的1962年中印边境战争,尤其是胜方撤退,败方占据争议土地的结果,给后世留下了不少分歧严重的争论话题。

这里不欲讨论中国撤军后退的原因、结果、影响,只是想指出,我们处理中印边境冲突的指导思想,与解决其他边界争议的思路是基本一致的。鉴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在战前就已经定下了这是一场政治军事仗的调子,反击仅仅是警告惩罚性质。也就是说我们一直秉持的是息事宁人的态度,战争的目的并非是夺取争议领土,改变现状,不论后勤保障如何,打一下就撤,教训完了就走是既定原则。但自以为是忍让克制,先礼后兵,国际社会对这场战争的态度却出乎意料,支持中方的仅七、八个国家,十倍于此的国家包括大量亚非国家指责中国。导致总理周恩来紧急撰写一万多字的长信,用电报发往几十个国家进行说明解释,力求挽回影响。

因此,我们急于想在国际上树立爱好和平,追求建立睦邻关系的大国形象,扭转外交上的被动局面,避免影响亚非拉民族独立国家的合作团结,干扰反帝反殖的大局。也不愿与印度全面对抗、彻底决裂(毛泽东战前就多次表示不会把印度作为敌人,还对尼赫鲁说:“朋友之间有时也有分歧,有时也吵架,甚至吵到面红耳赤,但是这种吵架与我们同杜勒斯的吵架,是有性质上的不同的”)。所以迅速抢战道德制高点,撤军后退、不让局部战争失控、不放弃任何和谈机会成为我们必然、或许也是无奈的选择。现在看来,也许应该庆幸当年没和印度达成协议解决争端,如果尼赫鲁不是得寸进尺贪得无厌,以我们当时的心态和处理其他边界争议中的所作所为,签订一份中方做出重大让步的协议完全可能(1962年12月中国政府原则接受亚非六国调解中印冲突的明显偏袒印度的科伦坡建议,希望将此作为双方边界谈判的初步基础就很说明问题)。

战争结束后,我们自我陶醉于得胜的满足之中,形成印度阿三不经打的轻敌意识。此后印度将所占领土升格为邦,积极扩军备战,组建专门针对中国的山地师,并在周边地区稳步扩张势力范围。而中国却在处理涉印事务时,多次出现重大失误,暴露出我们不具有长远战略思维和敏锐研判局势的能力。

1971年底爆发的第三次印巴战争,我们缺乏紧迫的危机意识,听任印度打败巴基斯坦,导致东巴基斯坦独立,失去了一个在中印东段边界出现冲突时,能够有效遏制印度的战略盟友。当时中国国内尚处文革动荡之中,又发生林彪事件,没有意愿和余力出面对印施加压力。尽管随着中美关系的解冻,美国为抗衡苏联对印度的支持,私下联络中方希望中方干预印巴冲突,但中方最终还是无所作为。印度通过这次胜利,极大地改善了自己的战略空间。

1975年印度吞并锡金,中方也是完全听之任之,毫无作为。锡金原属西藏,在文化和宗教上也更接近西藏。印度独立后,1950年12月,通过签订《印度锡金和平条约》,将锡金变为自己的保护国。1973年4月,印度强行对锡金实行军事接管。1975年4月9日,印度军队解除了国王卫队武装,软禁了国王顿珠南嘉。随后,由印度操控的锡金议会宣布废黜国王,几天后通过“公投”宣布并入印度,5月16日,印度议会宣布锡金正式成为印度的一个邦。在这一过程中,锡金民族党为阻止印度扶持的国大党的修宪阴谋,曾向中国驻南亚各国以及联合国机构发出求援电报达149封之多,要求“政治调停”或“武装干预”。在最危急时刻,民族党在本党党部大楼顶层悬挂起五星红旗,同时致函世界各主要国家外交机构,宣布锡金一切外交事务自当日起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遗憾的是仍处文革混乱之中,忙于批林批孔自顾不暇的中国,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干预,放弃了自己的影响力和威慑力,默认了印度的吞并行为。2003年6月

高度的集权,信息的垄断,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当政者对任何国家大事,都有不受控制的自由裁量之权。

虽然当今早已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时代,但权力任性,乾纲独断的现象依然随处可见。最高领导人的讲话、指示,成为左右谈判走向,决定谈判结果的依据。缺乏现代外交理念,用请客送礼的社交方式办外交,以统战的思维拉关系,在领导人眼中,迎来送往的外事活动比精心准备的严谨的外交谈判更为重要。对外交往会谈中轻率表态、承诺,重视气氛、印象、大局,不在乎具体权益的得失,在领导人看来没有什么不可突破,弹性尺度可以很大,决策支撑却明显不足。在中印战前毛泽东曾说:“想了十天十夜,也没想通尼赫鲁为什么要搞我们”,显然缺乏对对手的分析研究,也没有对其政策走向的深刻认识。这些现象在中苏、中朝、中越、中缅、中印一系列的领土交涉中屡见不鲜。

如果注重国家民族利益而不是党派利益;如果务实的权衡利害得失而不是为一个虚无缥缈的乌托邦丧失理智;如果体恤国民休养生息而不是卷入惨烈征战为他人火中取栗,与世界为敌;如果诚实履行取得政权以前承诺的国家建设前景而不是没完没了的进行斗争、运动、清洗,瞎折腾;不难想象,我们完全可以争取一个截然不同的国内外环境,提早进入现代化的进程,增强国力,何来日后的被动窘境,以至要求助放弃权益来换取存在感和安宁。

历史尽管无法假设,但反思追问却不是毫无意义。为什么急于倒向苏东阵营,不像南斯拉夫一样选择不依附于任何一方的独立?国家安全形势怎么判定,战略储备的轻重缓急该如何排列?敌友该怎么确定,为何缺少像俄印那样远交近攻、遏制对手的选择?为什么会出现以阶级斗争为纲,勒紧裤腰带外援这种背离国民福祉的内外政策,国家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在哪里?对国家大事,我们看不到公开的讨论,理性的分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显示的是凌驾一切的领导人的个人意志。

对现代民族国家主权、领土意识缺乏强烈的认同和高度的敏感,也许源于领导人虔诚的共产主义信仰,主张无产者没有祖国。阶级始终置于民族之上,憧憬最终解放全人类,消灭国家,进入大同。所以轻视民族国家权益,把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也许源于天朝上国的天子情结,为体现地大物博、皇恩浩荡,对周边蕞尔小国,只要接受安抚,不吝赏土封地,加恩体恤。问题是,在现代社会,绝不应该给领导人的个人信念和好恶,任意左右国策留下任何余地。

国家领土不是任何人的私产,个人或集团无权处置。每一寸土地,不论是交换或放弃,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否则,我们如何面对抗日战争中激励过无数热血青年的“一寸山河一寸血”的抗争?对外交涉中的任何让步,事先须获得授权并经充分论证,事后须通过审查批准的环节。立法机构应负起监督的职责,不能苟全于橡皮图章的定位,只在事后办个手续,走个形式。只有严格限制无所不能的权力,才能避免因个人的随意或失误带来的恶果,从而有效维护我们的尊严和土地。

信息公开是国民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途径。1919年5月4日,北洋政府准备在没有收回列强在华特权的《巴黎和约》上签字的消息传回国内,引发民众强烈不满,北京学生喊出“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的口号首先上街,逐渐形成全国性的罢课、罢工抗议浪潮,引发了著名的“五四运动”。可以想象,如果一切都筹划于密室,缺乏新闻报道的监督,签约很可能就成为了事实。

对外签订的边界条约,属于法律性文件,理应向全社会公开,但1962年签署的《中朝边界条约》至今未向社会公布,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无法不让人猜想,官方试图掩藏什么?只有在封锁信息的条件下,权力才可能超越底线,为所欲为。所以,媒体报道自由,信息全面公开,能有效使当国者无论对内对外都难以任性。

在一个法治社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必定有人担责。如果我们有开放的舆论环境,充分的信息,透明的政治行为,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任何人都不敢轻率做出有损国家民族权益的选择,因为他们也知道,民意不可违。

以上对典型事例的粗略梳理,对不合理现象的简单罗列,对导致领土边界问题背后原因的初步分析,显露出一个个不忍直视的场景。对极左、极权意识形态的偏执盲从,对眼前政治利益的考量谋取,以及不受约束的专断权力,都可以让领土问题退居其次,在屏蔽信息垄断传媒的操控中,试图瞒天过海地将边界悄然改写!如果不改变这样的环境,就难以避免再遭遇让人倍觉屈辱的历史。国人应该对此有高度警醒。

因为担心过于繁琐,本文写作过程中,对文中涉及的材料出处,引文来源,参考文献,未像论文般严谨地逐一注释说明,在下对此深表歉意,恳请相关原作者谅解,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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