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绍昌、陆毅谦(女)原是平桂矿务局西湾选炼厂著名的工程师,陆毅谦还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是通力合作,对国家有贡献的同事,在家庭生活上又是一对互敬互爱的夫妻。在“文化大革命”中,1968年5至7月,由于“联指”派联合大规模围剿西湾,在此期间,周绍昌、陆毅谦和望高区西湾大队社员钟房富被“联指”派人员抓去。6月6日,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三人被公安区干部杨群良等人从“联指”派的“俘虏营”被捆绑提押到公安区革委,然后被拉到公安区黄凤大队九连生产队为武斗中被打死的小乡乡长梁彬生填命,活活被惨遭杀害。
1968年6月2日,公安区黄凤小乡乡长梁彬生因参加围剿西湾,在攻打选炼厂“四,二二”据点时被打重伤,在送回钟山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梁彬生的死讯传到参加围剿西湾的公安区武装民兵中,公安区武装干部杨群良并在平桂机修厂召开全连武装民兵会议。会上杨群良将梁彬生死的情况告诉了大家,并且号召民兵要为梁彬生报仇,提出要拿“四·二二”派被俘的人回公安给梁彬生填命等。在杨群良的煽动下,公安区的武装人员围住杨群良、廖守凤(公安区原团委书记、区革委常委)、卢干贤(公安区组织干事、革委常委)、杨永琪(公安卫生院药剂员)等人,也纷纷附合杨群良等人的提议。会后,杨群良就召开公安区在西湾参战的干部会议,经过研究,杨永琪、卢干贤、廖守凤、杨群良等确定要人填命,6月4日杨群良亲自向选炼厂造反派头头何上福(因此案已由贺县人民法院判处徒刑13年)联系,然后到“联指”派总指挥部要“俘虏”,总指挥部同意后(无法查清是谁批准提人的),就将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三人押回公安区处理。
6月5日早上,杨群良带着几个武装人员到西湾选炼厂“联指”派群众组织“瑞金总部”将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3名所谓“俘虏”提押回公安区武装人员驻地。同日上午,杨群良用两部汽车将上述3人和公安区的武装人员一起运回到区革委会。
回到公安区后,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3人一起被关押在区革委的小会议室里。然后卢干贤、廖守凤和公安特派员陈庆佳对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进行审讯。在审讯周绍昌三人同时,公安区武装部长陶经福和杨群良在陶经福房间召开有革委会主任侯国雄、副主任廖志文、革委委员杨永琪、钟贵甫、杨如其、李德胜等人会议,具体研究杀害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的问题,会上杨群良还介绍了围剿西湾的战况和黄凤小乡乡长梁彬生死伤的情况,以及讲了对周、陆、钟3名“俘虏”的处理(杀掉)意见,会议并决定6月6日为梁彬生召开“追悼大会”;追悼会后把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杀掉为梁彬生填命。最后,会议还为“追悼会”的召开进行了分工,陶经福主持大会,侯国雄致悼词,由区革委秘书下通知各小乡群众参加追悼大会。
在审讯过程中,陆毅谦哭着向廖守凤表明自己的身份是西湾选炼厂冶炼工程师,与周绍昌工程师是夫妻,是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3年在北京开会时,受到毛主席的接见,在“文化大革命”中没有做什么坏事,要求释放他们。
1968年6月6日,公安区革命委员会在黄凤乡九连生产队的晒坪召开所谓的梁彬生“追悼大会”。会场横额上写着“梁彬生同志追悼大会”,主席台上就座的有:区武装部长陶经福、区革委主任侯国雄、副主任廖志文、武装部干部杨群良;县武装部副政委范珍、科长梁福林;县革委代表李启荣、钟斯汉、黄绍华以及平桂矿“联指”派的代表。陶经福主持大会,侯国雄致悼词,杨群良、梁彬用(梁彬生胞兄)等5人在会上讲话,受害者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3人被捆绑在主席台前,整个大会乱哄哄的。
追悼大会结束后,由陶经福指挥浩大的队伍为梁彬生进行送葬,送葬队伍抬着梁彬生的尸棺,扛着花圈,武装民兵押着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三人到距离九连村3里远的鸡公湾山脚下,在埋葬梁彬生前,廖守凤还进行了墓前讲话,廖守凤说: “周绍昌等3人,有两个是工程师,每月135元工资,女的是国民党员,当过国民党区分部书记,选炼厂背后的工事是他们设计的,象这样的人杀不杀?”群众当即应声说:杀!接着杨群良朝空中打了两枪,发出杀人的信号,此时,凶手梁彬用、梁章操(梁彬生亲属)、董美英(梁彬生之妻)就用大马刀、长矛将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三人活活的捅死在梁彬牛的慕前,为粱彬生所谓的“填命”。
象周绍昌等3人一样在召开的所谓“追悼”大会惨遭杀害进行“填命”的还有1 1人,被害的情况是:红花区革委,为其武斗战士(踩雷至死的董宗育) “填命”,将西湾电厂干部文笃章于红花“追悼”群众大会上枪杀。燕塘地区革委,为其武斗丧命的武装部长韦兴隆召开“追悼”大会,把平桂矿所属机修厂干部、工人周奕君、李华德、徐克枪杀;清塘区革委为其武斗丧命的包文贵“填命”,召开“追悼”大会,将平桂矿所属机修的干部、工人诸葛芦等4人枪杀;回龙区革委也为其在西湾武斗中死去的董明朝“填命”,召开“追悼”大会,将另一派被俘的本地区的农民陶申臣枪杀;望高区革委为武斗中丧命的左光圣在该乡石牛塘召开“追悼”大会,将从武斗地区逃命被抓的西湾商店干部莫江富枪杀“偿命”。
1968年7月17日,钟山县革命委员会在县红星广场,召开庆祝西湾武斗胜利大会,县革委全体常委在主席台上就座,造反派头头、县革委常委钟瑞鹏主持大会,会上由革委副主任蔡贤,给在武斗中丧命的人,包括梁彬生在内的颁发了“烈士证”。对这些“烈士”的家属给予政治上、物质上的优待,梁彬生的胞兄梁彬用,从农村招到县革委职工食堂担任炊事员工作。
杀害周绍昌、陆毅谦、钟房富三人是有组织、有领导进行的,事隔13年后的1983年广西进行处遗时,这一杀人填命案件才得到调查处理,对直接组织策划杀害的责任人,均按自治区处遗文件作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杨群良双开除,判处有期徒刑7年;陶经福双开除,判刑13年;卢干贤、侯国雄、廖守凤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廖志文党内留察一年,免去县计委主任;凶手梁彬用开除公职;杨永琪清除出党,行政留用察看一年。
(上述材料来自钟山县纪检会侯国雄、廖守凤、杨群良、卢干贤、陶经福等人违纪案件存档案卷)
《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第3冊上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