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导致父子5人被杀(广西文革暴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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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6月至10月,阳朔县革委在本县范围内开展“三查”运动。这“文革”中的运动,是阳朔县革委根据上头精神“独创”的。在这期间,全县数百户落得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兴坪区西山乡十八门楼村秦社林(57 岁)、秦金华(28岁)、秦水荣(别名有弟18岁)、秦远荣(24岁)、秦正荣(别名年生,在校学生,13岁)父子5人就是在这场浩劫中被集体杀害,导致秦社林的妻、媳3人变成寡妇。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拖儿带女改嫁他乡(秦金华妻改嫁到福利山尾村、秦远荣妻改嫁到镰刀湾,各带一仔一女,秦社林的妻廖×妹当时已年近60,因生活无保障,也只得带上7岁的仔改嫁到冲村)。

1968年6月底的一天,兴坪区西山乡“三查”领导小组组长徐光养(民兵营长)、副组长谭孝玉(支部书记)、成员莫文德(乡长)等人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本乡的“三查”工作,决定把秦远邕、秦乔石、黎保保、秦水荣等人以他们组织“反共救国团”为名,抓到乡政府关押、审问。

7月10日晚,秦乔石、黎保保、秦远邕被批斗后枪杀,有人向“三查”小组反映说:秦社林的大仔秦金华讲:“是打着秦乔石罢了,要是打着我们有弟,对不起,不是鱼死就是网烂。”不久的一天晚上,“三查”小组派民兵到十八门楼村把秦社林、秦金华、秦远荣、秦正荣父子4人抓到西山乡政府关押。

8月17日(农历7月24日),谭孝玉到十八门楼小学(油榨)楼上,主持了研究如何处理秦社林等被关押的人,参加会的人有:生产队干部、骨干、下乡工作队成员等约10多人,经过1个小时的讨论,决定杀秦社林5父子。

当晚,在乡政府执勤的民兵李保友、徐记初、莫文先等人从乡政府把秦社林五父子押送四十八门楼二队晒坪,先是由民兵们批斗,要他们承认参加了“反共救国团”。追问他们讲“鱼死网烂”是什么意思。本村“三查”小组负责人李昆支边问边记,虽然被问者不承认,也一个接一个的问了一遍。接着,李联道向群众宣读了秦社林5父子的所谓罪状。在批斗会前,策划者为“安全”起见,派人把秦家的前后门锁上,并警告其家属不准外出。此时,为使秦社林父子俯首待毙,刘对他们说:“你们不承认参加反共救国团,就到古皮寨(村名)找人对证。徐光养他同李昆支、李联道带领民兵把秦社林5父子押出会场,有四、五十人尾随其后。当走到东门×凉亭附近时,带队的人指挥民兵把秦社林5父子推进草坪。秦社林见状哭了起来,责怪其子害了全家。民兵们将他们拉成一排,统一指挥开枪(未查实是谁); 用鸟枪朝秦社林5父子开枪的有:李保友、莫文先、莫品清、秦初生、秦启恩、徐继初、徐继书等人。枪响后,秦社林五父子倒在血泊之中。只听到秦远荣悲哀地说:“我还没有死,来补一枪嘛!”原来,朝他开枪的秦启恩是鸟枪结子未响,上在枪管里作子弹的铅——“码子”没有发射出来,李素保急忙装上火药,朝秦远荣补了一枪,仍未死。接着,用梭镖刺的有:李岱支、李亿生等人。怕秦社林5父子没有死,当时用石头砸的人有:莫子仁、秦家富、秦祥仁等人。秦社林、秦金华、秦远荣、秦水荣、秦正荣父子5人被杀害后的第二天,遗属去看望尸体,走到半途中,被民兵阻拦不准去看。最后,由“三查”小组派“四类”分子在民兵的监督下,就地把5具尸体埋在一个坑里。

此案经过多次调查,在广西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才真正地查清结案。死者已得到昭雪。对此案负有策划或领导责任的谭孝玉、徐光养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参与杀人的凶手:莫文先(杀人后参军,后安排在桂林市公安局工作)被清除出党,调离要害部门;李保友被清出党,莫品清

(杀人后参加了工作,是工人)被开除公职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莫子仁被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秦启恩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余下的人是一般群众, 没有处分。

(材料来源于县委“处遗”办存县档案局西山5父子被害案卷)

中共阳朔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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