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中共军队创建时期,毛就提出了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就有“不打人骂人”,甚至对曾攻打共军的俘虏,也不准搜腰包,还要优待。在文革中,毛仍然坚持这个主张。毛在《文革十六条》中要求:“必须采取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也不准采取任何压服的办法。要保护少数,因为有时真理在少数人手里。即使少数人的意见是错误的,也允许他们申辩,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意见。”“要用文斗,不用武斗”。
可是文革初期中有些人,包括少数中共高层走资派的子女,打着红旗反红旗,打着毛的旗帜反毛。毛要文斗、不要武斗,这些人偏要搞武斗,有故意的、也有失手的,将一些普通的教师、中小学的校长打伤打死。改革开放后,中共高层走资派掌握了大权,很多在文革初期搞武斗的人,有良心发现,有反思有悔悟。但他们中间也有少数人,不反思不反悔,反而利用掌握的话语权,倒打一筢,把搞武斗打人致伤致死的罪责,全部推到文革身上,全部推到毛身上。似乎这种对文革妖魔化、对毛妖魔化的办法,几十年来一直屡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