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起因
1968年6月,灵川县“联指”群众组织的部分民兵到桂北地区参加武斗, 灵川县公路段的黄绍鸿,九屋公社的石安保在武斗中被打死,埋在桂林铁路工务段后面的小山坡上。10月初的一天上午,灵川县公路段的干部左玉玺等人到桂铁地区党委找军代表,要求寻找黄绍鸿的尸体下落,在得知埋葬地点后,死者亲属即前来起尸骨。
2、舔尸骨的经过
1968年10月7日上午,左玉玺和死者的亲属石立身、阳文生,以及黄梅大队队长徐天生等人,坐汽车来到桂铁工务段,准备起黄、石的尸骨。工务段革委会委员潘广老、唐景麟和地区工纠队队员席成新接待。经他们三人研究,把桂铁地区党委书记钱星林,工务段段长任焕来等所谓“走资派”以及对立派的部分职工、家属、学生、小孩共五、六十人,押到工务段后面小山坡上,强迫他们跪下向死者“赔罪”。死者石安保的哥哥阳文生用小刀把屈建成的一只耳朵割去了一半。桂北列检所工人张明太用检车锤打断了钱星林的肋骨,钱当场昏倒在地。唐景麟等人要钱星林、任焕来、宁喻、刘汉勇等人用手扒开坟土取尸骨,有的手都扒出了血。尸骨扒出来后,由于埋的时间不长,尸骨还沾有腐烂的肌肉,臭不可闻。唐景麟等人便强令杜永元、刘志光、钱星林、任焕来、陈梦初等人脱下衬衣擦尸骨。他们正在擦时,唐又喊叫跪在地上的人用舌头舔尸骨,强令每人舔三下,谁不舔就打谁,吐口水也要打。在唐等人的威逼下,跪着的五、六十人,从钱星林开始,每人都被迫舔了三下尸骨。这是一起古今中外,骇人听闻的罕见事件。
尸骨擦检干净后,放进木箱装上汽车,时值中午,烈日当头,唐景麟等人又强令钱星林、刘汉勇等一部分人跪在特别铺上石碴的汽车旁“守灵”, 直至唐一伙人从地区食堂吃完饭回来上了汽车走后,才让他们回家,在烈日下跪了数小时。
3、主要责任者及处理情况
唐景麟,是事件的主要责任者,经柳州分局纪委1984年10月20日(84) 046号文件决定:清除出党。潘广老,是事件的重要责任者,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席成新,是事件的重要责任者,因涉及他案,已被开除党籍。
韩盛桂,身为工务段革委会主任,当时在场,不加制止,使事态恶性发展,负有一定的有责任,犯有错误,认识较好,免予处分。
董殿英,身为工务段革委会副主任,当时也在场,不加制止,也有责任,因涉及他案,定犯严重错误,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见局“处遗”组对该事件的调查报告)。
(柳州铁路局党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