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说谁应承担三十年前那场风波的责任?

评说谁应承担三十年前那场风波的责任?

常乐侠

开篇之前,先讲一段与评价历史有关的小插曲:

美军1942年中旬经过血战,取得了二战太平洋战场中关键性的中途岛战役胜利。其中参与了该海战指挥的美国海军将领弗莱彻面对战后各种有关海战的评功摆好,无论对自己有利或不利,全都不置可否。只是到了1964年其老朋友史密斯为了撰写该海战的指挥权问题时,弗莱彻再也无法拒绝。他说了一句一语双关的话。他说:我请你注意一句评论,法国约瑟夫·飞霞元帅曾经说过:“谁打赢了马恩河战役我说不清楚,但打输了会算到谁的头上,这是毫无疑问的。

关于历史评价,确实常会出现一些争功诿过、沽名钓誉的小人。但是,历史学家总会从其中敢于承担败绩责任的人身上找到那些与胜利荣耀相匹配的承担者。只有那些敢于承担失败责任的人,才堪当历史成功的美誉。

察中共历史上,从没有一桩历史事件像1989年6月4日发生在首都北京那场举世瞩目的重大事件,在其发生之后拖延了三十年之久,却至今在所有官方历史记载中均闪烁其词,仍然没有由共产党自己出面明确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一历史事件的政治责任,并且将正式结论永远载入史册的先例。这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具有光荣革命传统,敢于对人民、对历史、对未来负责,深度自信、勇于承担历史责任的执政党地位极不相称。

“丑媳妇终当见公婆”。在人民、历史、舆论这个“公婆”面前,无论“6·4”事件背负着多么沉重的道义或领导责任的包袱,今天都应该撇开重重顾虑,明确责任所属,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否则,自邓小平以降的历届党和政府的领导核心,都会背负着不明不白的道义包袱而承受人民、历史、舆论的质疑与责问,就像一件没有卸载蜂鸣器的外套被一代一代传承者继承加身,但每到一定时期这个蜂鸣器就鸣响一次,在质问着执政党的合法性。

无可置疑,那场重大事件是在其后被历史书写者称之为“邓小平时代”的背景下发生的,而且历史书写者还将邓小平列为“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显而易见,那个时代没有谁能够挑战邓小平的领导核心地位,就像在毛泽东时代没有谁能够挑战毛泽东的领导核心地位,“文革”的历史责任就当然不让地落到了毛泽东的肩上一样。胡耀邦曾经在政治理念上与邓有过分歧,被邓罢免了。其后任者赵紫阳也因在政治理念上与邓有过分歧,也被邓罢免了。再后任者江泽民只因政治理解力及执行力稍微迟钝,差点又被邓撸了下去(见邓小平南巡讲话:“谁不改革谁下台!”)。可见邓小平掌握着不容他人置喙的绝对领导权力。尽管邓小平从来就没有担任过那个时代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职位,只出任了中央军委主席、国家军委主席的职务,却丝毫没有影响邓小平在党内一言九鼎的权威。由此推断,“6·4”事件中向军队下令开赴进城、下令向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开枪的命令出自邓小平之授意当无悬念。然而就是这么一件毫无悬疑、无可推卸的重大历史事件的责任,却至今没有谁被指应当出面承担。相比于前苏联解体时那芸芸众生“竟无一人是男儿”来,站出来担当“6·4”事件的责任不过是茶杯里的风波。我们的“男儿”何在?

行文至此,我眼前浮现出两幅历史性镜头。

一幅是解放军全副武装进城随时准备开火的画面:

另一幅是学生和市民们冒着被枪击的危险营救受伤学生的画面:

相信读者们立马可以做出判断:是解放军呢还是学生和市民更堪配“男儿”的名号?倘若说有资格承担“6·4”事件的人不敢站出来做出担当,那么许许多多的中国男儿都有勇气出面担当。问题是:这些男儿们有什么资格担当,谁又担当得起?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场风波之后,一顶罩着改革开放总设计师光环的帽子被实实在在舒舒服服地戴在了当事人的头上。这一次,没有躲躲闪闪,没有含乎其词,没有拒不认账,只有理所当然、欣然领受。这里且借用本文开篇引用过的约瑟夫·飞霞元帅的话说:谁应承担“6·4”事件历史责任他说不清楚,但改革开放的功劳算到谁的头上,他是毫无疑问的。一个时代的功劳由谁获得,那个时代的过失就应由谁负责,本是合情合理的历史逻辑。不幸那个时代出现了一个见利就上、见过就让的精明“诿人”。

“6·4”事件过去半个甲子了,共产党自己不出面做出合乎事实而令人信服的结论,莫非要假他人之手来为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做最终结论吗?

很简单,既然中国共产党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可以让毛泽东承担“文革”的历史责任,为什么就不能、不该、不敢让邓小平承担“6·4”事件的历史责任?既然其后改革开放历史功名的桂冠都戴在了邓小平的头上,为什么发生在同一时代的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责任就不该由邓小平承担?难道就因为他不曾出任过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职务,他就可以贪功诿过、因职卸责?

今天的明白人心中都有一杆秤:邓小平在那个时代手握什么权,就相应地要担什么责,而不是仅仅看他出任了什么职务。否则,以“邓小平”冠名那个时代就是笑话。

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回头看“6·4”事件,一些枝节、经过、对话等等都不那么重要,也无谓纠缠了。仅就“6·4”事件发生在那个节骨眼上,执政者应对、处理、解决的立场、方式、方法是否存在着重大的失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自己站出来做出明确的反省和政治历史结论,以此证明对这一时代的中国人民,也对自己的历史有所担当有所负责。

要做出一个合乎历史事实、经得起历史检验,又能够严格划归执政者责任,让全国上下都心服口服的严肃结论,就必须回答但不限于下述问题:

第一,“6·4”事件的发生到底是历史的必然还是纯属偶然?如果说是历史必然,那么当时的执政者在执政过程中有什么值得深刻反思以警醒后来者引以为戒之处?

第二,北京的学生和市民们出于什么目的要上街游行?是出于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乃至为执政者负责还是出于与之对立并欲打倒这四者的目的?如果回答是后者,为什么他们的行为居然会得到社会广泛的同情和支持?

第三,党和政府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当然是必要而且是及时的。但是学生和市民们在六月四日之前是否出现过打、砸、抢、烧、奸、杀的暴力行为?他们手中是否持有武器甚至重武器与政府对抗,需要执政者大动干戈,调动大批全副武装的军队、甚至动用重型武器来对付他们?动用国家机器对付手无寸铁的人民,这在中国共产党军事历史上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明目张胆践踏甚至改变党、政府和军队政治基础的嬗变,是一次奇耻大辱。当政者是否除了以武力镇压,就没有其他任何一种方式、方法可以较为睿智地处理这一事件?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极力抬出前总书记赵紫阳,认为赵的主张就是其中一种较为睿智的方式方法。赵紫阳当时的某些处理意见确实有值得采纳之处,问题是赵紫阳本身在整个事件中就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追究起因,事件的两大导火索即通货膨胀与官倒腐败都与赵紫阳有着脱不开的关系;探讨结果,倘若没有赵紫阳及其所谓智囊在其中掺和的小动作以图浑水摸鱼,事件也不会发展到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事后从赵的一些随从者撰写的《改革历程》中可以看出,赵的核心思想无非是拾西方政治体制的余唾,他在整个事件中不过是充当了某些西方势力代理人的角色而已。

第四,“6·4”事件的结果,到底是对谁有利?可以肯定的是,执政者、人民(包括学生、市民)都是输家。最大的赢家是觊觎中国出现动乱、切盼中国分裂及制度坍塌的那些势力。为什么执政者会做出这种令亲者痛而仇者快的蠢事?谁敢说执政者当年的应对措施是正确的?

第五,“6·4”事件因反通货膨胀、反官倒腐败而起,但风波平息之后,在发展经济大于一切的华丽外表粉饰之下,整个社会却反而被惩罚性地推进了持续二十余年腐败大规模蔓延、通货进一步膨胀、社会道德水平直线堕落、价值观不断向歪门邪道恶性倾斜的快速发展通道。人们看到,经济发展的同时伴随着种种沉重社会代价,还误以为这是发展经济所必然出现的衍生现象。而最终受到这种发展态势祸害的,还是社会大众。到底是不是当时的执政者有意将社会导向大面积深层次腐败,制造在腐败面前人人参与、普遍容忍,从而绑架社会大众共同堕落,逐渐形成一种视为常态、见怪不怪乃至理解、追求腐败,使之合法化的社会基础,从而淡化、稀释“6·4”事件的历史阴影?这是值得人们深深质疑的一个历史性问题。我们今天很难揣测邓小平当年何以默许容忍甚至鼓励腐败(军队经商就是典型的例子)的初衷,但随着社会腐败不断向广度、深度发展,邓家公子当年腐败的领军地位很快就完成了小巫向大巫、小猫向老虎的让渡——被后起之秀超越、洗白,以致腐败大军的浪潮迅速令邓家公子一切不法恶行被淹没、被淡化、被忽视、被健忘。这一可悲可叹可恨可恶的社会发展结果,与邓小平当年默许容忍鼓励腐败的初衷之间,有没有什么逻辑关系,谁说得清?

三十年过去了,当年经历了“6·4”事件的一代年轻人如今已经五十岁上下,正当壮年。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不能出面给“6·4”事件做出一个严肃的历史结论,给自己的政党一个恰如其分的自我鉴定,给那一代的学生和市民一个公正的评价,给整个时代的人民一个合乎情理的交代,为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画上一个既有担当又有睿智的句号呢?

没有这样一个历史结论,外界的评头品足就不会中断。与其不断经受外界的种种恶评,实在不如自己主动做出负责任的结论来得实在。

柳溪郎 发表评论于
好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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