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处理街拍时的肖像/隐私权问题? (ZT)

赚足够的钱买经济舱去看世界; 过一种简单有意义的生活;与友分享旅行,美食,品味/位人生,丽人万里行!
(非ZT 的原创文字及照片谢绝转载,欢迎转发!)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我先给大家看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是我2014年在意大利拍摄的。尽管当时拍摄的时候因为抓拍,俩人切了脚,但是这个表情抓的很好,尤其是姑娘的表情太好了,所以仍然让我很喜欢。在我的书《摄影笔记》里面也成为了第一张被讲解的照片。


 

 


 

但是这张照片我是没有肖像权的。对,我真的没有。因为我压根不认识他们俩,他俩也不知道我拍摄了他们。


 

所以这张照片我就不应该拿出来给大家看。因为我没取得肖像权。


 

如果是这样的,大家看看街拍的作品,有几张是有肖像权的呢?如果有,基本上绝大部分街拍都是摆拍了。


 


 


 

比如杜瓦诺拍摄的巴黎市政厅前的吻,这张太出名了以至于不少人事后都说自己是画面中的男主或者女主,从而索要费用。而真实情况是,这张是摆拍的,俩人是模特。和摄影师有协议的。


 

所以法律上来说,杜瓦诺无懈可击。但是如果告诉你这么美好的一刻是摆拍……是不是觉得味道少了很多。


 

你看,这就是街拍摄影最为尴尬的一方面。


 


 

有不少摄友都问我,如何处理街拍的肖像权的问题。我觉得可以简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


 

1、什么时候肯定能拍摄?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这是最常被摄影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依据了。只要我照片没卖,我就不盈利,我该拍就拍,该发就发。


 

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民法通则其实是一个不完善的通则,随后的司法实践中有了不断的补充。


 

简单说起来就是,只要被拍摄者不同意,您基本就不能拍。


 

但是咱们这一条说的就是,就压根不用他同意,你也可以拍

 

 


 

比如你去街上拍摄报道一个活动,这个活动是一个公开演讲会。你看到了濮存昕在演讲,拍摄他演讲的照片。压根不需要他同意。因为在公正场合拍摄社会公众人物肖是不需要同意的。这时候濮存昕走下去了,换了个非公众人物也上来演讲了。没事这时候你拍这个人也没关系。因为你为了宣传这个活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顺便的,围观群众被拍摄进去了,他们也拿你没辙,谁让他们来凑热闹


 

这时候你看到有个听演讲的哥们拿出了韭菜盒子,一边吃一边掉,还往地上扔塑料袋。你大胆拍摄他吧。他要是和你横,说你侵犯了他肖像权,你不用怕他。因为这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让你干坏事儿


 

结果他打你,尽管你并不畏惧暴力,但是也不想自己成为暴力的人。所以只是尽量闪躲并未还手。结果他越来越过分,抢夺你手机。原来他是一个通缉犯,这时旁边的巡警迅速赶到,把他制服。但是为了保护群众,警察自己受了伤


 

给巡警拍了照,这照片可以作为证。警察叔叔不会拦着你的。等法院判这个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你可以去拍摄他。因为拍摄使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罪犯的照是没事儿的。


 

还有一些地方可以未经本人许可使用他的肖像。比如他走失了,你可以发寻人启事。比如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等等


 

对于我们来说最简单的就是,你在公开场合拍摄公众人物,或者拍摄某个活动,而把群众也拍摄进去了,再或者有人违反公德,你记录他的缺德行为。这是比较常遇到的,都是可以不经过肖像权人允许就拍摄使用他肖像权的。


 

除此之外,对于肖像的使用,就要慎重慎重慎重。


 

微博上有个好像不怎么招人待见的博主叫李大锤的,有次他去新浪拍摄vlog看到一个姑娘长得好看身材好——我原来的编辑同事,李大锤就偷拍她,据说还评论人家身材颜值


 

后来姑娘看到这条视频了,觉得受到了侵犯,就让他删了。删了之后人家姑娘就不搭理他,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但是这个李大锤磨磨唧唧在微博上问,让他删掉有什么法律依据


 

实很简单,我们这个姑娘,不是公众人物,你拍摄的时候她也没参加什么活动,这是她工作场地,人家不允许,你就不能拍。人家让你删了,你删了这事儿也就过去了。结果以为自己粉丝多,微博上磨磨唧唧,后来被人一顿捶——难怪叫李大锤


 


 



 


 

2、街拍到底要不要经过允许?


 

我本人是倾向于不需要的。摄影师是一个时间和空间片段的记录着,而不是参与者。如果参与到了,那么必然会影响画面的结果。作为比较突出真实性的街拍来说,一旦摄影师参与了,就没有真实性可言了。


 

所以举起相机拍摄吧!


 

如果没得到允许就不拍了,纪实街拍可以说就死了。


 

没办法作为一个摄影师,我只能站在这个立场说问题。


 


 



 

3、那么怎么处理肖像权问题?


 

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简单说说。


 

第一个方面就是民不举官不究。如果一个人肖像权被侵犯,一般来说只有他本人发起反对侵权行为才可以。比如,我在街上拍摄了你媳妇,你怒了,你说我这是侵犯肖像权了。结果你媳妇本人看我长得帅,眼帘一垂,脸一红说我愿意。对不起,我拍了就拍了,发了就发了。你真没辙。



 

 


 

其实这种情况最多的就是,对方可能永远不知道你拍摄了他的照片。所以他也无从发起维权。自然你拍了也就拍了。


 


 

另一个方面就是事后取得对方同意。我在拍摄陌生人的时候,也经常遇到被拍摄者后来发现了我在拍摄他。我的做法就是对他笑,做友好的手势。


 

常遇到的就是他也对着我笑,互相点赞。还有招手,然后过来看照片,再和我拥抱的。当然也有看到我拍摄就挡脸或者转身的,这种明显不同意的我就直接不拍了。


 

最常见的情况是,他看了你一眼,然后该干嘛还干嘛。这种也是默认同意。


 

 


 

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并不具备法律上同意你拍摄使用肖像权的意义。但是通常来说,我们就认为可以拍。
 


 

毕竟你不太可能拍摄完拿一张肖像权协议给他签字……


 



 

4、拍摄陌生人还有两个办法


 

最好的还是取得对方的同意。这样适用于不太需要他回复自己本来的状态。更像街上的肖像照,而不是纪实了。


 

 


 

比如这张美国大爷,我当时就是取得了他的同意,给他拍摄的。


 


 

另一个办法就是,拍摄人物,但是让他的脸没有显著识别性也可以。比如你拍摄剪影,拍摄背影,拍摄脸被挡住的……


 


 


 

比如这个小哥,从照片中谁知道他是谁,就算他看到了像维权也不太可能了。因为这张照片对于他的脸没啥显著识别性。你说我拍的是你,我说就不是。你证明不了。


 

 

 



 

5、街拍肖像权是个灰色地带


 

所以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来,如果被拍摄的人,一张一张维权,街拍摄影师可以说兵败如山倒。因为大量的街拍照片是没有取得肖像权许可的。


 

但是之所以没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主要是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多数人不知道自己被拍了。自己对于肖像权不维权,别人也没办法。大家在街上肯定也被拍摄过,但是我们不知道。拍摄我们的人没名气,可能照片就混为一串0101而已。


 

其次,大家就算知道了,一般也觉得没必要维权。比如我看到某个人拍到了我,把我拍摄得还挺瘦。不错不错。真正让人想维权的,一定是不想被拍,或者说没拍好,让你觉得困扰了。


 

所以大家发现,摄影师拍摄的本意其实就很重要了。我在摄影笔记里也说,大家去拍摄一切美丽与丑恶,一切真实。用摄影去传达爱与善良。


 

我希望大家在街拍的时候,是带着善意的。


 

如果你朋友拍摄到了你的“黑照”发了朋友圈,多半你是很不开心的,没准就友尽了。如果陌生人拍摄你的黑照,你肯定更不乐意了。


 

摄影师拍摄的本意,可以说是非常重要了。


 

说到街拍,我们也会想到那些在时尚街拍摄美女的。其实严格来说这就是偷拍行为。之所以一直可以进行下去,是因为多数美女认为无所谓,他们不追究,我们是没办法替她们维护肖像权的。


 

街拍美女的摄影者可以是为了拍摄美女的美。记录美我认为没什么错。但是如果物化女性。我觉得可能就没那么善意了。再加上突出女性某些局部特点,打包售卖,这样的行为就很不好了。


 

而在拍摄的时候,如果遇到美女闪躲,不愿拍摄,就应该肯定不拍了。但是还有人拉拉扯扯,我觉得真的算是性骚扰,可以直接报警了。


 

很多街拍的人拿比尔·坎宁安当做祖师爷,但是想想大家的出发点真的一样吗?


 



 

时大家也要注意,不同的国家法律不同。我在国外拍摄时会很注意,首先就是隐私场合一定不要拍摄,国内外都一样。然后就是拍摄孩子(未成年人)可能给你惹麻烦。再有就是有个国家不打招呼就拍姑娘人家可能直接报警,比如日本。


 



 

肖像权?我非常尊重。但是如果想做到自己完全不湿鞋,那街拍真的没办法拍了。我有很多照片都没经过被拍摄人的同意。


 


 


 


 

我觉得关键还是在于你以什么目的进行拍摄。

 

善意, 记得善意,街拍就是记录生活中你看到有感觉的人和场景,你不能用它达到不良目的。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