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疗法禁枪禁子弹,葵花宝典保命保平安

携书弹剑走黄沙,瀚海天涯处处家。大漠西风飞翠羽,江南八月看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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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手经常冒充科学家,留意过生物学方面的知识。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或者恐怖分子之于社会,就好像身体里面的癌细胞,一旦形成势头,其生命力比正常细胞要强,繁殖能力更是正常细胞无法比拟,显然最好的方法是手术治疗,当机立断斩草除根。至于放疗化疗之类的方法,多少都有些同归于尽的意思。还有什么更吃惊的饥饿疗法,大概意思好像就是干脆把自己饿死了,身上的癌细胞自然也最后消灭了。这种说法很粗鲁,但确实是那些表面天真无邪的政客,他们煽动禁枪运动的理论基础。

在枪支文化与生俱来的美国,武器无疑是力量的象征和体现。如果因为有些极端犯罪分子利用武器作了坏事,那么就立法剥夺守法公民的自卫力量,也不知道这脑袋是门挤了还是驴踢了。显然犯罪违法分子是不会听他们那一套的,结果就好像是得了癌症不敢治,因为要体贴癌细胞,实在受不了自己干脆自杀!倒也是一了百了。

如果说政客为了选票出卖良心倒也罢了,可惜了大好的老百姓却要付出真切的身家性命,因为上当受骗的人总不能住到保安严密的豪宅之中,也不能带上保镖出门打酱油。在清醒之前,只能像中了邪一样跟着政客的指挥棒。一旦有了枪击案,大家就听从号召,毁去家里的大容量弹夹,进而上缴长枪短枪;一旦有人用汽车撞击无辜,就把自己的车砸烂,改学张国老骑驴出门;一旦有人用高压锅做炸弹,就从此吃生米一辈子。可惜的是这些还远远不够,转眼政客又说了,德国瑞典出了强奸案,为了洁身自好防患于未然,命令大家今天晚上就要对自己动刀下手,明天都要练起来葵花宝典……

希望枪手说的是笑话,但是认真想一想,这绝对就是政客口中的禁枪。

好在这么明显的事情,毕竟不能永远黑白颠倒,所以反抗的声音也不断涌现。刚刚又重温了一遍大快人心的好消息,那就是联邦法官推翻了加州关于大容量弹夹的禁令。所以这个持续了将近二十年的无厘头也算摘掉了紧箍咒。如果就此能够回归正常思考,也是上上大吉浴火重生。

顺便看看新闻,好消息还不止这些,振奋人心的是,刚刚又有几位同胞不畏强梁,奋起开枪反抗。不单是保卫了自己和家人,为自己的人生加了一个大大的光荣,更为广大的华裔同胞赢得了尊重,甚至说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安全的保障。顺理成章地,也再次在华人中掀起了买枪的热情。而大容量的弹夹的事情,显然也成了一个推动。

毫无疑问,大弹夹和小弹夹的区别当然是子弹的容量,这就又回归到了武器的威力。所谓做好事的时候,当然希望工具最强最有力。枪手敢保证,所有上灶的老公,都希望菜刀锋利,切肉快速整齐。终不成有个疯子用了菜刀砍人,以后全世界的菜刀都不许开刃?

回到眼前的话题,枪手刚好比较了手头几支抢的装弹量。把子弹拿出来队在一起,就是弹壳里的火药包括弹头的质量,马马虎虎就成了威力的依据。看官明鉴,选择肯定是一目了然。请不要争论什么会给犯罪分子造成方便,那帮家伙根本不用你我帮忙就会有枪有钱,那些政客就是他们最好的靠山。

其实枪械于我等守法民众,无疑同时畏惧加上倚重,平时战战兢兢,唯恐稍有不慎就会有几乎是追悔莫及的情况发生。所以敢请那些政客,别把心思精力集中在管住在守法百姓身上,是谁造成了当今社会危害十分明显,亟需应该对那帮家伙推出限制,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其实这道理再明白不过了,如果发现了疑似癌细胞,就是应该直接切掉。如果非要表现什么平等博爱,则分明是对身体乃至于生命的践踏。对于社会也是一样,如果有人不劳动只想打砸抢,如果有人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是消灭异教徒,此时队这帮人的耐心和宽容,绝对就是鼓励和纵容。

如果政府闭眼放任纵容,也只好让公民自己拿起猎枪。就像枪手以前说过的那样,

法律已被玷污,谁能指望平等,与其说豺狼当道,不如让子弹横行!

流浪枪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ZWM421' 的评论 : 我们改变不了坏人拥枪的事实,只能改变自己自卫的能力,指望别人(警察)是来不及的。如果谁能保证坏人拥枪为零,我宁愿放弃枪支。但是一定会备剑。
------至理名言!
流浪枪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ZWM421' 的评论 : 谢谢朋友,确是一个消遣的好主意。
流浪枪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鲁钝' 的评论 : 这点美国没法和中国比,同时美国也回不去。我一向都会在文章的开头表明,我是绝对认为无枪好过有枪,如果美国能够禁枪,我当然愿意放弃自己的爱好。
流浪枪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云之岚' 的评论 : 同意朋友的观点!站在那位女性的立场上看,当时没枪不堪设想。就单凭这一点,几辈子都不能支持禁枪!
流浪枪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stshore' 的评论 : 谢谢朋友这么认真地分析说明。我一向都会在文章的开头表明,我是绝对认为无枪好过有枪,如果美国能够禁枪,我当然愿意放弃自己的爱好。但如果百八十年甚至永远都不可能完全禁枪的话,我只能说我会买枪,也希望华人也像韩裔有个拥枪的形象,我想理由大家都知道。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鲁钝 发表评论于 2019-04-12 15: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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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像马拉西亚一样,私人拥有枪支子弹的抓到就是死刑。否则你如何禁止罪犯手里的枪?芝加哥持枪抢劫的也关不了几天。
鲁钝 发表评论于
所谓“禁枪”,当然是完完全全的禁,除了警察,军事人员之外,无论是谁,一律不得持枪。那样持枪杀人案一定低很多。老百姓图的就上安居乐业,如果除了干活吃饭之外,还要时刻准备持枪战斗,这日子还是老百姓应该过的吗?保护老百姓的身家性命不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吗?看看中国,和其他全面禁枪的国家他们的持枪犯罪率,和美国一比,立刻就看出优劣来了。博主举了很多列子,并且极尽嘲笑,唯独不敢拿我说的列子出来示人,可见还是心虚。
ZWM421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枪的制作工艺真好。拆装都是一种享受。也真便宜。
ZWM421 发表评论于
这里大家能理智地讨论枪支,咱也来插几句。我以前是反枪支的。后来搬来一个邻居非常无理,精神不正常,感到了威胁,也报过警。家有小女,想来想去,考了照,买了枪。后来在一次邻居聚会上,有意谈论枪事,把自己拥枪漏出去,以示自卫能力。还有一次,员工间讨论自然灾害之后的自救问题。一个员工说他什么都不备,只备枪和子弹,没吃的了去找你们。虽然是玩笑,但是这是事实。后来就在办公室备枪,锁门,告诉员工,忘了锁门帮锁上,办公室有枪。减员员工之后,就怕员工带枪报复。这些人都是精神不正常的,想不开的,但是他们知道公司里有枪,会犹豫,在职员工也感觉有安全感。
人怕什么?人怕危险,但是更怕在危险的时候束手无策,尤其是在家人,子女受到威胁的时候。等到危险来临,你没有准备,尤其是作为父亲,男人,那是多么的悲哀。也许还没有机会开枪,就被干掉了。但是,如果我甚至没有准备一个反抗的机会,死不瞑目呀。我们改变不了坏人拥枪的事实,只能改变自己自卫的能力,指望别人(警察)是来不及的。如果谁能保证坏人拥枪为零,我宁愿放弃枪支。但是一定会备剑。
经历了64,如果这是在美国,不会发生。政府不敢这样屠杀人民,这是另外的话题。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枪就和死刑一样,最大的作用是震慑罪犯。罪犯会在犯罪的时候掂量自己生的可能性,是否想要以命相抵。
动图里的华人女子实在太勇猛了,弹无虚发的样子,真给我们华裔长脸,同时也证明了弱势一方手上的一把枪就能把几个大汉给轰走,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美国绝大多数人不住有保安的全封闭环境,更别说用保安,还有住在方圆几里没有邻居的农庄的,没有枪实在是心慌慌。所以,那些喜欢练葵花宝典的最好还是自己修炼,最好还在你图一里的那种形势下修炼,那境界不用说肯定高!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2019-04-12 09: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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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富人区入户盗窃是为了枪而不是其他财物?除了枪什么都不拿?
不用安警报系统了,贴个此处无枪就保险了.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再给你举个例子,我们这里的警察来公司宣传活动时讲的。
这里是所谓好区,号称是美国第七富裕的区,很多人家里有枪,因此附近有不止一个射击场和俱乐部,也是靠近山区,属于郊区,是乡警制,不是城市警察局那种,枪支法律不那么严格,获得ccw很容易,因此就被犯罪团伙注意。因为罪犯也喜欢好枪。
也就是因此而招致break in的偷盗行为发生,而偷盗的目的是偷枪,不是杀人,因此会选择家里没人的时间。因为如果家里有人,就形成绑架的概念,是20年的刑期,而偷盗只判两年,罪犯也需要讲究成本,只要家里有人或者有狗,一般就放弃了。
那么你弹夹大小有什么区别?都需要锁在保险柜里,加上监视镜头警报系统在家里前后。
FBI曾经统计过美国两千多起用枪自卫的例子,只有两例是成功的,这里人有枪大概更多不是为了自卫,而是玩,至少我是如此。毕竟射击是一种技能,因此就具有刺激性(其实打了一两万发子弹后就到了指哪儿打哪儿的程度,兴趣也就低了,枪也就仍在那里不碰了,兴趣会转移的),就如开飞机是技能一样,有人就拥有运动飞机,旁边村子家家都有这种小飞机,为了共享小机场而扎堆儿住的概念罢了。
事实上连警察也说午饭时间自己是不会选择某些帮会喜欢在特定时间聚集的downtown某地吃饭,因为警车有可能被砸,人们一般认为后备箱有shotgun。
这都是关于perception的问题,罪犯认为富裕郊区家家有好枪,警车后面有shotgun。如果社会上没枪呢?还会有这种perception吗?或者那种为了偷枪而入侵人家的犯罪会发生吗?
失去拥枪权,就失去一种刺激的运动,不能说不可惜。但与社会因此而安全很多比较,作为父母我选择后者。美国社会反智主义很强,很多人既不知道墨菲定律,也没有去其他禁枪的发达国家生活过,更不知道数据的对比,比如瑞士对应其他发达国家(现在不是有国内文章赞叹为什么瑞士枪案那么低?)。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我不知道你这种对待美国拥枪权的态度是基于什么,这是宪法内容不错,但不是因为是宪法就不会错,美国宪法修正案关于禁酒就有两条,后面的否定前面的,也就是曾经的宪法是错误的,那么最低不能用第二修正案来解释拥枪的合理性(可以解释合法性)。
第二,墨菲定律是已经被证明适用于一切防止什么发生的有效方式的基础,整个现代工业管理避免产品出错的方式是基于墨菲定律。墨菲定律内容是“只要有可能就一定会发生”,那么消除可能性就是唯一最有效的方法。
对于枪支违法行为来讲,就是消除罪犯获得枪支的可能,也许不可能100%做到,但社会上没有枪支就降低罪犯获得枪支的可能性,这不应该理解不了。事实上所有禁枪发达国家的例子证明这种方式是很有效的。
而不禁枪的发达国家美国和瑞士,因为枪支而人均死人数量在发达国家里是排第一和第二,而且比禁枪国家高很多。
我拥有不少枪支,熟悉枪,我承认大弹夹在靶场提供方便,但如果是用于自卫,一般的常识是使用compact尺寸的枪,因为轻便,而这类枪最大弹夹在8-10发,没有更多。尤其是CCW,不是不能让人看出你有枪的,否则这叫 print,违法,因此一般只能携带compact。
而如果是可以公开携枪的地方,就不许在枪里装子弹,那么你打弹夹小弹夹有什么区别?
在一个和平环境里需要大弹夹的除了警察,只有罪犯,如果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大弹夹卖,罪犯获得就难。比如那些欧洲禁枪的发达国家,罪犯也是可以从不禁枪的欧洲国家获得枪支的,但数据表明这些禁枪国家枪案率非常低。
如果做不到消除可能性,那么就尽可能降低可能性,这是基于墨菲定律的现代工业管理理论从日本回流美国的做法。换到病菌的概念,如果不能做到100%消灭病菌,你是尽可能为病菌的消除制造环境,还是反正也消灭不了,放开也就无所谓了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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