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在美国出租房小心“职业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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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 美国保险2019年04月03日分享文章0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的诗道出了中国人对安居乐业的重视。先人讲究的祖传家业,也主要是指田产房屋。大部分身在海外的华人在置业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子,概因房屋既可以保值也会增加人的心理安全感。国内的人也喜欢到美国买房做房东,殊不知美国的租房市场和国内大有不同,尤其是有一类“专业租客”,他们每住一处都给房东们“上课”,留下痛苦记忆和教训。

所谓“专业租客”(Professional renter),也叫“职业白住租客”、“老赖租户”、“恶房客”、“神仙房客”、“霸王租客”、“专业租霸”等,专指那些欠了房东的租金还不肯搬走的人,而房东及债主碍于法律条文对其无可奈何。“职业租客”主观上有故意拒付房租的恶意,是导致房屋租赁纠纷冲突的主要肇因,还容易引发其它的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尽管美国有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使赖债和有犯罪前科的人难以遁形,但由于华人出租房屋时很少对租客进行信用背景调查,有的甚至没有比较规范的合约,因而经常沦为“职业租客”的受害者。美国许多地方法律偏向保护租客权益,客观上也加大了屋主赶走“职业租客”的难度。

本文透过一些案例和新闻事件,对“职业租客”这一社会特殊群体进行剖析,帮助房东及房客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采取恰当的行动制服“职业租客”,使受损程度降至最低限度。

“职业租客”多以行骗为生

纽约华裔警官黄先生曾接到法拉盛一位居民的报警,数度前往其住宅调解房东与一名恶房客之间的冲突。房东抱怨说,28岁女子周晓兰已霸占一间卧室长达半年,却仅交过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不仅如此,周晓兰还谩骂房东,堵塞马桶,冬天开窗打电暖器。黄警官告诉房东,按法律规定,房客住满30天就算是居民了,不属于临时寄宿者,房东只能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驱逐令才可赶走周晓兰,这就是所谓的“30天法则”。警方无权处理民事经济纠纷。这名房东接受了黄警官的忠告,聘请律师打官司,最后由法警将周晓兰强制逐离。黄警官解释说,租客赖着不走,不交房租,房东也不能换锁或切断煤气水电,更不能把租客的私人物品扔到屋外。如果租客抢先报警,反告房东持凶器威胁或打伤租客,警察到场时只会将房东逮捕。严重的话,房东还会被严禁返回自己的家,而租客却仍可继续住下去。

无独有偶,一名比较懂法的“职业租客”邸千也曾主动向黄警官报警,要求警方逮捕法拉盛140-58ASH Ave家庭旅馆的房东范先生,理由是他在那里遭到了非法驱逐,房门被反锁,他无法再进入,房东还企图将其行李箱扔到街上。根据这些指控,警方确实可以逮捕房东,但黄警官鉴于报案人有犯罪记录,怀疑他所言不实,便进行了调查。房东范先生告诉黄警官,旅馆里自从住进这位45岁的大连男子邸千,就如同遭遇一场劫难。邸千非但连续数月不付房租,还不断向他要钱去赌场。借不到钱,邸千就搞破坏,撬门、砸锁、弄坏电饭锅,朝他脸上吐口水,还挥拳威胁说家庭旅馆不合法,准备去举报,除非给他3000美元。昨天邸千将牙签插入房门锁芯,范先生无奈只得换锁,邸千见状就报了警。黄警官不忍心逮捕受害者范先生,耐心劝说双方协商解决。最后邸千向范先生要了700美元,就此搬出家庭旅馆。

黄警官介绍说,房东赶走坏房客的最佳时机是在坏房客入住的30天以内。在这段时间内,房东若发现租客是麻烦人物,可将一个月内剩余的租金和押金退还,令其搬走。租客若不走,房东报警后警方有权勒令租客搬走。“职业租客”一般都知道头30天是一个关口,在这段时间内他们会伪装良善,蒙骗房东,使其不知不觉错过逐客时机,沦为待宰羔羊。“职业租客”多以行骗为生,对付过各种各样的房东。通常他们会谎称家庭背景良好。

当“职业租客”住满30天图穷匕见时,房东切忌与之直接冲突,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院未作判决前,房东不得自行驱赶。在美国“非法驱逐”属于刑事罪,房客有权对“非法驱逐”造成其损失向法院要求三倍赔偿。房东正确的做法是,马上以挂号信方式通知房客在30天后搬走。30天后如果房客未搬走,房东可以向租房仲裁委员会(Rental board)起诉房客,申请驱逐令(Eviction)。如果法院寄来驱逐令之后房客还不走,房东可请求警察强制执行。警察若不受理,可记下其警徽号用于投诉。房客对于驱逐令不服可以上诉,但必须先搬走。房客所欠缴的租金,房东需另行通过民事诉讼来追讨。如果房客败诉,诉讼费用由房客付。对于房客赖债,法庭会把欠款记录写入个人信用报告里,跟随其一辈子。某些法院规定,涉案金额不足万元的案子由小额法院(Small Claims Court)审理,不得聘请律师。

“职业租客”比房东更懂法

“职业租客”都是打定主意“将无耻进行到底”的,“极品无赖”更会钻尽法律漏洞来损人利己,因此房东们必须了解美国法律,加强防范意识。许多华人新移民为了节省开支,会选择住廉价的地下室房间(土库)或家庭旅馆床位,报纸上网站上也常年刊登地下室、家庭旅馆的广告。但是在美国,地下室出租属于违法,被严厉禁止;开办家庭旅馆无执照的也不合法,只是民不告官不究。正因如此,地下室、家庭旅馆的屋主最容易遭“职业租客”敲诈勒索。不过,屋主大可不必惊慌,当房管局(Building Department)接到举报派人登门检查时,如果主人不开门,检查员是不得强行闯入的,除非遇到火警等紧急情况。警察没有搜查证也不能擅闯民宅、砸门扰民。“职业租客”向警局告发房东换锁,未必都能奏效,因为究竟是房客丢了钥匙还是房东换了锁,得由证据证明,这就看谁提供的人证、物证更有力。

“职业租客”有时会以在租屋内丢钱丢物为由讹诈房东,要求赔偿。其实,房东对于房客在租屋内的财物失窃,是无需承担责任的,除非该租屋经常发生盗窃案,而房东未改善安全措施。房东所购买的责任保险,只负责赔偿租客在租屋外面(如楼梯、停车场、游泳池等公共场所)所发生的人体伤害事故。租客如有贵重物品,最好还是存放于银行保险箱,或自己购买租客保险(renter insurance)。假如租屋发生火灾,造成租客财物受损,那么房东的责任保险会作出赔偿。

“职业租客”为讹钱费尽心机,房东须心细如发,昼警暮巡。

房屋设施损毁如果是租客所为,应由租客负责修复;如果损坏不是,则可要求房东修复。

房东迟迟不修的,租客可自行修复,事后从租金中扣除预付的修理费。为厘清责任关系,拍照保存证据必不可少。一些屋主想通过提高租金来逼退恶房客,其实并不是好方法。法律规定,租金涨幅10%以下的,须提前30天通知租客;涨幅10%以上的,须提前60天通知。

有的城市还限制涨租幅度。一位老太太16年前以350美元租下整栋House,16年里物价房价涨了很多,而租金却只按通膨率上调一点点。老太太握有合同拒绝搬走,屋主受拖累破了产。后来House由银行接手拍卖,却没人敢买,因为买主必须继承这位老太太。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布鲁克林居民周女士把三楼套房出租给两名中餐馆打工仔,后来发现房内住着十人。因没有合同,法律不予保护。法官通知十名住客搬走时又特别宽限三个月,让房东叫苦不迭。

许多华人出租房屋没有合同,有些只写简单的合约,一旦发生纠纷就缺乏解决依据。而美国人崇尚契约精神,严谨的合同会规定租客不得将租屋改作商业用途,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增加人数,不得饲养动物。如果租客毁约,不按时交租金,改动房屋结构,破坏设施等,房东会以书面方式要求租客赔偿,并且搬走,然后向仲裁委员会(Rental Board)起诉租客。美国屋主出租房屋时还重视“严进”,会委托经纪人让租客提供社会安全号、信用记录、工资证明以及前任房东的推荐信。房东有权要求租客预付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押金、清洁费及信用背景调查费。对于有信用记录的租客,通常先收两个月租金再加一个月押金;对于无信用记录的租客,通常先收半年或一年租金再加一个月押金。押金(Security Deposit)是房东为保护财产免遭损坏,在租客搬走后可从中扣除房屋设施修理费用和清洁费用。

“职业租客”怀恶意有备而来

房东出租房屋时,如果执意要求承租人出具个人信用记录,会吓退所有“职业租客”。但是倘若房东被“职业租客”花言巧语蒙蔽,引狼入室,那么双方日后注定免不了一场恶斗。房客的条件审核十分关键,这也是房东确定房客是否具备租房能力的步骤。基本审核内容包括三项:信用、前房东推荐信和雇主信息。其中通过雇主信息,房东可以了解房客的薪水能否承担租房费用。但在很多州,薪水的多少绝对不能成为房东拒绝房客申请的原因。种族、性别、宗教也不能成为房客被拒的原因。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对租赁关系双方各有禁戒。关系恶化时,双方都能从法律条文中找出投诉对方的理由。房屋出租后,房东对房屋进行例行检查须提前24小时通知租客,获允许才可进入。但法律规定紧急情况除外,例如楼上浴缸的水满溢,房东便可在租客不在时进屋查修水管。即便租客拒不合作,不让检查,但查房的机会和理由总是会有的,房东切忌贸然行事。此外,租客如果觉得房屋状况变得不适宜居住,可随时搬走,并要求房东退还不适宜居住期间的租金。此类情况包括:漏水,窗户破损,房子结构出现危险,供水不足,没暖气,没热水,电路系统故障,地面不卫生,老鼠和蟑螂为患,防火通道堵塞等。房屋管理部门接到租客投诉后,一般会给房东60天时间改正。当然,如果租客有违约行为,甚至在屋内从事非法活动等,那么,房东便有理由向法庭申请驱逐令,并依法向租客索赔损失。

相对租客而言,房东大多拥有物产,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租客大多属于弱势群体。为维护社会安定,避免穷人流离失所,美国法律偏向于保护租客权益,这使得一些“职业租客”觉得有机可趁。但是诈骗、霸租、赖债,毕竟都是不道德行为,会引起公愤,社会环境对“职业租客”是不利的。屋主出租房屋遇上“职业租客”无论多么愤怒,都须保持冷静,不动声色地与之周旋,尽量套取对方更多的信息,收集人证物证,以备诉诸法律行动。

与“职业租客”过招,既不能触犯法律,又要超出“职业租客”的思维逻辑,出其不意才能击中要害。最后提醒大家:在美国,只有执法官(Marshal)有权对“职业租客”实施强制驱逐;而“非法驱逐”属于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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