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 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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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阴

殷正高:
    就物业费调价的第四封公开信
一、从4月27日至5月4日,我相继贴出三封公开信。在住户中引起巨大反响,获得普遍支持。但有关方面至今无回应。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无法回应老殷的质疑啊!
我曾通过正当渠道向上面传话:公
司有三种人适合同我交流:一是律师;二是会计师;三是审计师。交流的结论必然是:
律师说,我们的确违犯了【物权法】。
会计师:小区财务管理的确混乱。
审计师:向领导汇报,对小区进行审计。
老夫虽年届七十五,但常存梦幻,——国人都在追梦,我也难免。不过,梦想将成真。面对是【物权法】,是1308户业主,并非只是我这个沉沦而破落的穷病交加的官僚!
二、我写公开信旨在宣传【物权法】。唤醒沉睡的广大业主:12年前,国家就发布了【物权法】。业主是小区的主人。在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成立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全体业主。这样的业主委员会才是合法的,才有权代表全体业主自主选择物业公司,签订契约,确定物业费收取多少。
 三、由于各种原因,本小区至今未根据【物权法】选举产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被指派来的物业公司居然借口“星级服务”,声称要“从今年一月起按0.92元/平方米收费”。这是非法的,无效的。严重扰乱了民心,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必然受到全体业主的抵制。根据【物权法】,本小区现在只可能维持以前的每户每月收取25元的物业费。
四、昨天中午,岳阳市某部门一行三人奉省里指示,同我约谈,并请我吃午饭,交流的很愉快,双方都满意。我带着【物权法】和已写的三封公开信,陈述了我的基本观点,严粛指出长炼小区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收费等很混乱,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在合适的时候必须进行全面审计,至少是审计五年以上的资产、财务情况,向广大业主公示。业主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这是后话。
五、正确对待陈其政先生。多年来,陈其政先生为小区业主做了很多有益工作。仅就安装电梯,他受蒋信成等老领导的委托,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才有今天这个可喜局面。他承受着流言蜚语的中伤,任劳任怨,精神可嘉。小区没有执行【物权法】问题,并非他个人的事。任何谩骂都是错误的。大家应当从全局出发,继续持他的工作!
    上面几条,只是重复前三封信内容。我因心梗和肺部毛病,需治疗和休养。但我决不会放弃我的观点!
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殷正高 2019年5月7日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好好保养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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