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记事开始,一直到下乡离开居住的城市,我一直住在省人委家属楼大院里。说是大院,其实只是由四栋楼组成的,两栋大楼,两栋小楼。两栋大楼各占一边,两栋小楼占一边,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院子。前后各有一个大门。大门关上之后,大院就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圈子。文革前,我们不屑与院外的孩子玩。文革中,院里的孩子基本都是黑子女,父母们怕我们在外边受欺负,也不让我们出去玩了。那院子就是我们儿童时期的乐园了。在那里我们玩许多游戏,女孩子玩跳猴皮筋,跳房子,男孩子玩弹琉琉,有时我们也一起玩捉迷藏,攻城什么的。印象最深的好玩之事是,我家曾经养过一只鸡。
当时城市里是不允许养动物的,那只鸡能养起来,是特别凑巧的事。因为文革,大家都去闹革命去了,没有谁顾得过来检查动物。最主要的原因倒是那鸡本身的聪明劲。
我母亲买回来两只鸡,一只黑的,另外一只是黄,黑两色的花鸡。本来打算第二天就杀了,结果那只花鸡第二天早上下了一个蛋,就是因为这只鸡蛋,它逃过了一劫,在我们几个孩子的请求下,母亲答应留下那只鸡,条件是我们自己养它,其实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事。孩子可能天生就有爱小动物的天性。
每天早上它从三楼的平台上飞到院子里,自己找食吃,开始的几天,傍晚的时候我们把它抱回家,后来它自己认识路了,我们也对它失去了刚开始的兴趣, 它就自己回家,它会一磴一磴地跳上楼梯,找到自己下蛋的窝,下完蛋,再飞下,傍晚自己再回到自己的窝里。就是因为这只鸡,我学会了尊重所有的动物,我们不能因为不了解它们的世界,就觉得它们是笨的,下等的动物。对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那只鸡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属于欢乐那一部分的记忆。
200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