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24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燃灯和陈设饼的条例(24:1-9),第二部分讲的是一件亵渎神圣名的事件(24:10-23)。这是律法颁布以来以色列会众要处理的第一个案件。前次亚伦儿子的犯罪,当时是由神亲自审判并处罚。而这一次神把机会交由以色列会众来处理。实际上,这也是一个训练的过程。神的律法已经颁布得七七八八了,神也要藉着机会让以色列会众来学习如何执行律法的要求。
在这个案子中,以色列人之所以要把这人收在监里等待神的进一步指示,可能有几方面的原因。首先,就是因为当时对于亵渎神圣名如何处置似乎还没有明确的指示。虽然前面的经文也提到过要用石头把犯了罪的人打死,但当中并没有清楚写明亵渎神圣名的是否也包括在内;其次,就是可能因为这个亵渎神圣名的人的父亲是埃及人,所以以色列人也不知道应该按照神的律法处置他,还是由埃及的规矩办事。第三,就是有可能对于当时的以色列人来说,根据神的律法条例对一个犯了罪的人执行死刑还没有这个先例,所以大家有点犹豫不决,不知道是否真的要治死他。无论是出于那种原因,我们可以看到,以色列人对这第一次的案件审理和执行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想要知道神究竟会如何行。神的指示很严厉,就是把这个亵渎祂圣名的人用石头打死。不但如此,神也藉着这个机会重申了一部分被称为“同态复仇法”的相关的律法: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并且以“我耶和华是你们的神”作为威严、庄重的结束(24:20-22)。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神藉着这件事的处理所要强调的,不单单是亵渎祂圣名的人当如何处置,而是更加扩展到祂所颁布的其它律法条文,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伤害人的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同理,伤害神的也要同样做出赔偿。而神用肉体的死刑来宣告一样非常严肃的事情,就是亵渎神,与神关系破裂的人,结局就是死。虽然我们也知道,罪的工价乃是死,指的是我们灵魂与神永远的远离,并接受地狱硫磺火湖的永刑;可是神的怜悯就在于,祂不是等到最后审判的那一天才告诉我们原来祂的律法是真的不可违,让人悔之晚矣,而是现在就藉着一些事情告诉祂的百姓,祂的律法真的不可违,从而给人有机会悔改,回到敬畏神、顺服神的道路上来。
我们可能会说,为什么神不叫这亵渎祂圣名的人献上赎罪祭和赎愆祭来解决问题呢?这样岂不会更好一些吗?我们相信,神没有用献祭赎罪来解决问题,并不意味着献祭不起作用,而是要特意强调祂的律法是神圣、不可违背的。如果没有对神律法的谨守遵行,没有对神的敬畏,那么所有的祭,包括赎罪祭和赎愆祭,就都有可能被误用、滥用,就好像我们现在没有对神真正的敬畏,但却常常拿耶稣基督的救恩当挡箭牌一样。神不允许这样误用、滥用献祭赎罪的事情发生,以至于混乱了祂律法的威严,使得救恩也失去了意义。甚愿我们在当中都学到功课。
默想经文:“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24:23)
静默思想:违反神的律法而被处死,这种事情在我们今天几乎已经看不到了。这固然是神的怜悯,但也让我们对神缺少了应有的敬畏。默想这段经文,尝试重建这一在我们当前的世代已经很难看到的严厉的情景,重拾对神的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