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人法官放人

前几天几大媒体,如人民、新华、央视以及环球,对HK的法官们群起而攻之,主题是警察抓人法官放人。

对八月初突然热衷于本职工作的媒体以及所谓的媒体人们没有任何的兴趣,所以只看到题目而从来不打开链接。当然,只看题目就足够了。

在天朝,公检法是一家,都归政法委领导。(删除近200字)

而被我朝诟病的西方司法独立,已经被亮剑多次。西方的警察归政府,独立的司法就是要限制强大的政府滥用其权力,包括警察抓人的权力。警察可以抓人,但该不该抓,该不该关,都是法官裁定。

警察抓人法官放人,就和无罪推论一样,是保护人权的基本方式。警察抓人法官就不能放人,那法官就是摆设了,不要也罢。

你可以就个案质疑法官的判决,但不能说什么警察抓人法官放人不对。其实,那几大媒体绝对了解HK司法系统的运作方式,但依然煽风点火,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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