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诺贝尔医学奖的核心工作是华裔科学家做出的,现在看来还不止一位参与了那项原创性的研究。
我写出关于王广良贡献的博文后,在群里看见当时在霍普金斯教授Gregg Semenza实验室做博后,现在美国爱荷华大学担任讲座教授的江秉华的留言:“我刚才看了王广良的采访,在此更想澄清一下科学的事实,HIF-1是由王广良博士发现的,但是克隆的工作是我完成的,我也已经跟王广良博士沟通,他表示这个采访比较匆忙,没有把我的贡献突出,有失偏驳,下次会把我的研究工作介绍清楚。”
我觉得江秉华抱怨王广良没有给他Credit可以理解。但是我今天再看王广良接受《知识分子》的采访,觉得王广良应该是给了江秉华功劳,不知是否准确或充分:“对,他是华人,中文名为江秉华。他是之后进实验室的,做了很多HIF基因功能方面的工作,比如说HIF对VEGF的调控功能,证实了克隆出来的蛋白确实在细胞里面起作用。我是Semenza教授的第一个博士后,江是他的第二个博士后,参与了后期的克隆的工作,另外一个就是我们的实验员,当时实验室只有我们这四个人。”
HIF-1的蛋白质工作对揭示低氧应激反应的机理是最原始与革命性的,这份工作是以王广良为主做出来的。根据蛋白质顺序克隆基因并不太难,从已知蛋白设计探针去挑基因文库是常规途经,那时已经是1994年。我实在惊呀江秉华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话:“在这篇文章中,我的主要工作是根据HIF-1的蛋白质序列克隆出HIF-1基因,这项工作也是这篇文章中重要的贡献。当时发PNAS文章的时候王博士正在找工作, 他因为急需要更多第一作者的文章,与Semenza教授商量后,把第一作者最后给了他。”
根据江秉华的采访,他进实验室时王广良已经在找工作,江秉华肩负克隆的重任,做出来的工作却被送给王广良当第一作者。如果江秉华说的是事实,那么这Semenza也太没原则了,虽然这类事情在学术界时有所闻。但是王广良在Semenza实验室是很高产的人,找公司或大学工作似乎不缺一篇第一作者的文章。
现在从王广良接受华府浙大校友会的采访看,他们俩人的功劳之争还不小,江秉华说自己克隆了基因,王广良却说是他克隆的:
“王:氧感知的一个核心分子现在知道就是缺氧诱导因子-1(HIF-1)。这个基因最早就是我在Semenza实验室克隆和纯化出来的。当时的条件比现在艰苦多了,钓基因即便在今天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还记得当时摇了几百升的细胞,最后总算纯化出几个毫克的蛋白来做筛选钓基因。将近两年的时间,我完全专注于这个基因,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把它克隆纯化出来。之后又鉴定了其氧气感知功能以及在肿瘤生理学中的作用。英国的Ratcliffe教授也曾使用了我克隆出来的HIF1基因进行进一步的疾病相关研究。Kaelin教授他们就是用我克隆出来的基因研究了希佩尔-林道综合征(VHL)。他们发现VHL蛋白标记并抑制HIF1。当氧气不足时,则HIF1无法正常被VHL蛋白标记,导致血管的异常。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领导了这个领域,我很高兴我在Semenza实验室的早期原创性的工作成为这个领域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
江秉华说自己入实验室时王广良已在找工作,王广良说自己还留下来做了两年的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 这个出入也比较大:
“王:我在Semenza实验室做完博士后研究后,又做了大约两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再之后也拿到几个大学的教职offer。但是我想要在制药产业上成功,于是选择了从实验室走向药企,真正从事药物研发。在Otsuka制药公司工作了十几年,参与了诸如Abilify等几大知名药物的研发工作;目前开始转换领域,从事临床试验相关的工作。我的经验是做一件事就一门心思去做,到了可以转换领域的时候就勇敢去做,这样思路就多,机会就多,总会有成果的。我们那个年代华人做教授的还是少数,所以很多成果都难以归到华人名下,现在做教授的多了起来,我相信今后的科学研究中会有越来越多华人的名字出现。”
这里只有Semenza教授最清楚了,克隆基因的PNAS文章的一作为王广良,这是事实,我们外人作判断也只能以文章作为准绳。当时没有Cell牵头实施的共同一作的做法,也没有现在把各人贡献列在文后注明的要求,从而可以避免这种后期纷争的难堪。另外,王广良在1993年就在PNAS上发过一作论文,陈述找到具有生物功能与活性的HIF-1, 这是最为关键的科学发现。当时江秉华还没有入实验室,王广良在1995的JBC文章更是纯化和鉴定了HIF-1蛋白,江秉华的名字都不在文章里面。大家注意了,这是我们尊敬的JBC,几分无所谓,包括G蛋白的几项诺贝尔奖都发表在那里。而在后期给Credit的时候,Semenza在他的拉斯卡奖文章中,只把王广良放在正中间。他在照片中感谢了九人,没有江秉华的影子。
江秉华这次改变了华人忍气吞声的形象,公开出来澄清,为自己争取应有的功劳,值得鼓励。但是他说的话也是值得商榷的,他或许应该指出自己当年在克隆上的贡献,然后肯定王广良的原创,并且感谢王广良为自己后续克隆提供的帮助,因为即使王广良失败的克隆经历也为自己的成功铺了路。我们还没有看到王广良的回应,当然希望看到。江秉华这样说如果翻译成英文,不知Semenza怎么想:“当时发PNAS文章的时候王博士正在找工作, 他因为急需要更多第一作者的文章,与Semenza教授商量后,把第一作者最后给了他。”
这则消息似乎说明Semenza还是给了俩人功劳,转:“新闻发布会时,听 Dr. Semenza讲述了当年发现 HIF的全过程。在他的指导下,与另外一个实验员合作,王拿到了蛋白,江拿到了基因。并且以开玩笑的口气说:我也觉得不公平,他们三人应该起诉诺贝尔委员会,为什么只将奖发给我,而不发给他们,但在我看来,他们作了很了不起的工作,我很感谢他们!”
另外,王广良和江秉华分别毕业于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和 Mississippi State University, 前一个还可以,后一个恐怕爱面子的父母都不愿意说。他们不都做出诺贝尔级别的工作,并且在美国拥有不错的职业人生?这也印证了我以前说的,如果你的美国第一站是美国超级名牌大学,你要有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美国天才般的同学,别让他们的直言伤了你的自信心,反而使你没有太多出息。
再谈谈浙江大学。上次浙江医科大学校友冯国平当选院士时,浙大称是自己的;这次杭大生物系王广良被关注,浙大也说是他们的。这些浙大人的脸皮真厚,浙大当时连生物系都没有,何苦还吹这个牛呢?当年浙江省在好些的综合性大学里面,只有杭州大学有生物系,浙江又是文化大省,所以才有大量杭大生物系的人才涌现。王广良是我知道的,第三位从杭大去中科院上海细胞所读了研究生后在美国成就生涯的。浙医与浙农大併入浙大还说得过去,杭大为什么要合併进去?浙江拥有两所综合性大学竞争为什么不行呢?
江秉华的微信和采访言论。
在爱荷华大学担任讲座教授的江秉华。
王广良的采访言论。
王广良与江秉华的原始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