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良和江秉华的诺贝尔功劳之争

今年诺贝尔医学奖的核心工作是华裔科学家做出的,现在看来还不止一位参与了那项原创性的研究。

我写出关于王广良贡献的博文后,在群里看见当时在霍普金斯教授Gregg Semenza实验室做博后,现在美国爱荷华大学担任讲座教授的江秉华的留言:“我刚才看了王广良的采访,在此更想澄清一下科学的事实,HIF-1是由王广良博士发现的,但是克隆的工作是我完成的,我也已经跟王广良博士沟通,他表示这个采访比较匆忙,没有把我的贡献突出,有失偏驳,下次会把我的研究工作介绍清楚。”

我觉得江秉华抱怨王广良没有给他Credit可以理解。但是我今天再看王广良接受《知识分子》的采访,觉得王广良应该是给了江秉华功劳,不知是否准确或充分:“对,他是华人,中文名为江秉华。他是之后进实验室的,做了很多HIF基因功能方面的工作,比如说HIF对VEGF的调控功能,证实了克隆出来的蛋白确实在细胞里面起作用。我是Semenza教授的第一个博士后,江是他的第二个博士后,参与了后期的克隆的工作,另外一个就是我们的实验员,当时实验室只有我们这四个人。”

HIF-1的蛋白质工作对揭示低氧应激反应的机理是最原始与革命性的,这份工作是以王广良为主做出来的。根据蛋白质顺序克隆基因并不太难,从已知蛋白设计探针去挑基因文库是常规途经,那时已经是1994年。我实在惊呀江秉华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话:“在这篇文章中,我的主要工作是根据HIF-1的蛋白质序列克隆出HIF-1基因,这项工作也是这篇文章中重要的贡献。当时发PNAS文章的时候王博士正在找工作, 他因为急需要更多第一作者的文章,与Semenza教授商量后,把第一作者最后给了他。”

根据江秉华的采访,他进实验室时王广良已经在找工作,江秉华肩负克隆的重任,做出来的工作却被送给王广良当第一作者。如果江秉华说的是事实,那么这Semenza也太没原则了,虽然这类事情在学术界时有所闻。但是王广良在Semenza实验室是很高产的人,找公司或大学工作似乎不缺一篇第一作者的文章。

现在从王广良接受华府浙大校友会的采访看,他们俩人的功劳之争还不小,江秉华说自己克隆了基因,王广良却说是他克隆的:

“王:氧感知的一个核心分子现在知道就是缺氧诱导因子-1(HIF-1)。这个基因最早就是我在Semenza实验室克隆和纯化出来的。当时的条件比现在艰苦多了,钓基因即便在今天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还记得当时摇了几百升的细胞,最后总算纯化出几个毫克的蛋白来做筛选钓基因。将近两年的时间,我完全专注于这个基因,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把它克隆纯化出来。之后又鉴定了其氧气感知功能以及在肿瘤生理学中的作用。英国的Ratcliffe教授也曾使用了我克隆出来的HIF1基因进行进一步的疾病相关研究。Kaelin教授他们就是用我克隆出来的基因研究了希佩尔-林道综合征(VHL)。他们发现VHL蛋白标记并抑制HIF1。当氧气不足时,则HIF1无法正常被VHL蛋白标记,导致血管的异常。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领导了这个领域,我很高兴我在Semenza实验室的早期原创性的工作成为这个领域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

江秉华说自己入实验室时王广良已在找工作,王广良说自己还留下来做了两年的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 这个出入也比较大:

“王:我在Semenza实验室做完博士后研究后,又做了大约两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再之后也拿到几个大学的教职offer。但是我想要在制药产业上成功,于是选择了从实验室走向药企,真正从事药物研发。在Otsuka制药公司工作了十几年,参与了诸如Abilify等几大知名药物的研发工作;目前开始转换领域,从事临床试验相关的工作。我的经验是做一件事就一门心思去做,到了可以转换领域的时候就勇敢去做,这样思路就多,机会就多,总会有成果的。我们那个年代华人做教授的还是少数,所以很多成果都难以归到华人名下,现在做教授的多了起来,我相信今后的科学研究中会有越来越多华人的名字出现。”

这里只有Semenza教授最清楚了,克隆基因的PNAS文章的一作为王广良,这是事实,我们外人作判断也只能以文章作为准绳。当时没有Cell牵头实施的共同一作的做法,也没有现在把各人贡献列在文后注明的要求,从而可以避免这种后期纷争的难堪。另外,王广良在1993年就在PNAS上发过一作论文,陈述找到具有生物功能与活性的HIF-1, 这是最为关键的科学发现。当时江秉华还没有入实验室,王广良在1995的JBC文章更是纯化和鉴定了HIF-1蛋白,江秉华的名字都不在文章里面。大家注意了,这是我们尊敬的JBC,几分无所谓,包括G蛋白的几项诺贝尔奖都发表在那里。而在后期给Credit的时候,Semenza在他的拉斯卡奖文章中,只把王广良放在正中间。他在照片中感谢了九人,没有江秉华的影子。

江秉华这次改变了华人忍气吞声的形象,公开出来澄清,为自己争取应有的功劳,值得鼓励。但是他说的话也是值得商榷的,他或许应该指出自己当年在克隆上的贡献,然后肯定王广良的原创,并且感谢王广良为自己后续克隆提供的帮助,因为即使王广良失败的克隆经历也为自己的成功铺了路。我们还没有看到王广良的回应,当然希望看到。江秉华这样说如果翻译成英文,不知Semenza怎么想:“当时发PNAS文章的时候王博士正在找工作, 他因为急需要更多第一作者的文章,与Semenza教授商量后,把第一作者最后给了他。”

这则消息似乎说明Semenza还是给了俩人功劳,转:“新闻发布会时,听 Dr. Semenza讲述了当年发现 HIF的全过程。在他的指导下,与另外一个实验员合作,王拿到了蛋白,江拿到了基因。并且以开玩笑的口气说:我也觉得不公平,他们三人应该起诉诺贝尔委员会,为什么只将奖发给我,而不发给他们,但在我看来,他们作了很了不起的工作,我很感谢他们!”

另外,王广良和江秉华分别毕业于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和 Mississippi State University, 前一个还可以,后一个恐怕爱面子的父母都不愿意说。他们不都做出诺贝尔级别的工作,并且在美国拥有不错的职业人生?这也印证了我以前说的,如果你的美国第一站是美国超级名牌大学,你要有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美国天才般的同学,别让他们的直言伤了你的自信心,反而使你没有太多出息。

再谈谈浙江大学。上次浙江医科大学校友冯国平当选院士时,浙大称是自己的;这次杭大生物系王广良被关注,浙大也说是他们的。这些浙大人的脸皮真厚,浙大当时连生物系都没有,何苦还吹这个牛呢?当年浙江省在好些的综合性大学里面,只有杭州大学有生物系,浙江又是文化大省,所以才有大量杭大生物系的人才涌现。王广良是我知道的,第三位从杭大去中科院上海细胞所读了研究生后在美国成就生涯的。浙医与浙农大併入浙大还说得过去,杭大为什么要合併进去?浙江拥有两所综合性大学竞争为什么不行呢?

江秉华的微信和采访言论。

在爱荷华大学担任讲座教授的江秉华。

王广良的采访言论。

王广良与江秉华的原始文献。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http://zuaadc.org/2019/10/07/guangliangwang/#respond (王广良接受华府浙大校友会的采访): 我在Semenza实验室做完博士后研究后,又做了大约两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再之后也拿到几个大学的教职offer。但是我想要在制药产业上成功,于是选择了从实验室走向药企,真正从事药物研发。在Otsuka制药公司工作了十几年,参与了诸如Abilify等几大知名药物的研发工作;目前开始转换领域,从事临床试验相关的工作。

https://www.linkedin.com/in/guang-liang-wang-60248547/ (王博士的简历):1992-1993, 霍普金斯,postdoc;1993-1995, 霍普金斯, Research Associate and Faculty; 1995-1999, Otsuta, Scientist; 1999-2005, Bioanalytical Systems, Inc, Director Data management; 2005-2006, 霍普金斯, Scientist;2006-2019, Otsuta,Director Data management; 2009-present: Cerevel Therapeutics, LLC, Senior Director and Head Data management.

在大华府采访中,
1)王声称在Semenza实验室做完博士后研究后,又做了大约两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简历中将博后三年中的第一年title写成博士后,第二年和第三年写成Research Associate and Faculty。在美国申报funding时,一般第一轮博后叫做Post Doctoral Fellow,第二轮博后可以称为Research Associate,没见过有人自称为faculty,更何况当时老板是AP,所以王博士不可能是faculty。
2)没见到2年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的经历,关于基金和大学的offer,大家自行判断。
3)Abilify was discovered by scientists at Otsuka Pharmaceutical and was called OPC-14597.It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995.
4)王博士从1999年开始转为data analysis方向,2个月前从Otsuka转到Cerevel Therapeutics LLC, Cerevel Therapeutics, LLC, 仍从事data management工作,所以应该是通过数据分析参与药物研发和临床实验。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王博士1999年至今做的是Data Management方面的管理工作,应该是以数据分析的形式参与新药的开发和临床实验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总体来说,王从1992-1995在Sr. Semenza实验室。他自己的简历将其分为两个阶段:1992-1993,Postdoc;1993-1995, Research Associate and Faculty(应该是senior博后,我并不认为是faculty),之后2005-2006又回去做"Scientist", 没有看到"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的头衔。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抱歉,我的错误,网页没有完全显示。王博士1993-1995在霍普金斯做Research Associate。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王博士从1999年开始的title是Director of Data Management
https://www.linkedin.com/in/guang-liang-wang-60248547/

这里是知识分子访谈的link: http://zhishifenzi.blog.caixin.com/archives/213792
里面谈到:10月12日,看到一自媒体介绍江秉华的工作后,王广良告诉《知识分子》需要对第一次接受《知识分子》访谈中关于基因克隆的时间进行修订:“课题是92年初开展起来,应该是在93年拿到纯化的HIF蛋白,根据测序获得探针后94年筛选基因库并拿到克隆。”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https://www.linkedin.com/in/guang-liang-wang-60248547/
王博士自己的简历明确说明他94年已经不在霍普金斯大学了,他是如何与江博士“共同克隆”HIF-1基因的呢?
王说“我在Semenza实验室做完博士后研究后,又做了大约两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为什么他的简历中写2005-2006一年回到霍普金斯,title并不是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呢?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还有,承认江克隆出基因和江参与了后期的克隆工作,这完全不是等同的。所有我认为王并没有给江应有的credit。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雅美先生,很喜欢读您的诺奖系列文章,本篇文章恰好涉及我比较熟悉的人,所以在这里留言。我给您发了悄悄话,希望有时间您能读一下,里面有比较详细的描述。

最后,希望您继续为大家带来精彩的文章,也希望所有科研人员都有诚信,在自己领域做出好的成绩。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http://m.zhishifenzi.com/depth/depthview/7192?category=depth
六天前对杨博士的访谈,明确指出江首次克隆hif-1。如果不正确,他可以象江一样站出来反驳。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知识分子有江新的访谈,可以看见,王已经在克隆完成时间上改口了,还变成了大家一起完成。但是对克隆的主要完成人还是含含糊糊不肯明确。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大家应该问问王具体从哪一年到哪一年在Semenza教授实验室做博后,又是从哪一年到哪一年回去做他所说的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
fish_fish 发表评论于
江有实验记录。王的JBC蛋白纯化的部分是他的工作。江做了基因克隆的部分,得到HIF-1的基因。当时从蛋白推测序列到得到正确基因并不容易,英国的实验室也在克隆,但没有第一个做出来。
江决定站出来的原因还有王说的时间问题。大家看两个人给出的基因克隆时间不同,原因何在?王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采访说自己克隆了该基因,只在少数采访中轻描淡写地说江做了后期的克隆工作(我看到两篇文章这样写),而在这句话前说很多江验证其功能,这种模棱两可的描述如何解释。
Christmas38 发表评论于
没有去听gregg, 想说几点:
(1) again, 有实验记录,谁的贡献会比较清楚。
(2)新的对江的访谈微信已经出来,王应该看到,如果是他自己克隆出来的,i assume 他已经看到,可以反驳了,迄今没有看到,说明他认可江的提法。
(3)江秉华的微信采访中提到跟王沟通的话语“采访匆忙,没有说清楚江的贡献”。当然这是江博士转述王的话,我倾向于信任这转述的话,这说明王认可是江克隆出基因的。
雅美之途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hristmas38' 的评论 : 朋友在我朋友圈的这段话:“转:“新闻发布会时,听 Dr.Semenza讲述了当年发现 HIF的全过程。在他的指导下,与另外一个实验员合作,王拿到了蛋白,江拿到了基因。并且以开玩笑的口气说:我也觉得不公平,他们三人应该起诉诺贝尔委员会,为什么只将奖发给我,而不发给他们,但在我看来,他们做了很了不起的工作,我很感谢他们!””,我没有考证就转了。接《知识分子》编辑的微信后,我今晨专门去看了Hopkins 的40多分钟的记者招待会,至少Gregg Semenza没有在正式场合说这段话:https://www.hopkinsmedicine.org/news/newsroom/news-releases/gregg-semenza-wins-2019-nobel-prize-in-physiology-or-medicine-for-hypoxia-discovery。鉴于此段玩笑话的影响力,特此说明。我现在觉得这话好像是有人编的,微信上什么信息都有,Gregg似乎难在正式场合这样说,我相信太多,但是私下开玩笑就不好说了。 Gregg曾经与JCI做过长时间访谈。Gregg在招待会讲的那篇cited了5000多次的文章,就是王广良的1993年PNAS文章,由Hopkins 的Victor 引荐的。
培土 发表评论于
多谢分享,几点看法:
有了蛋白序列,那时的基因克隆不算难。现在更是小菜一碟。
浙大与浙医、浙农合并,杭大便不可避免会进去。原本杭大的一部分就是来自浙大理学院的部分系(1952年)。
Christmas38 发表评论于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实验是有记录的,怎么克隆的,一定会是一笔笔,一步步的记在实验本子上的。
从王的这个描述看:
”我还记得当时摇了几百升的细胞,最后总算纯化出几个毫克的蛋白来做筛选钓基因。将近两年的时间,我完全专注于这个基因,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把它克隆纯化出来。之后又鉴定了其氧气感知功能以及在肿瘤生理学中的作用。英国的Ratcliffe教授也曾使用了我克隆出来的HIF1基因进行进一步的疾病相关研究。“----是说自己纯化”并“克隆的基因。

这个地方有必要细究一下,因为区分贡献的地方:可能王也追寻过克隆,但是看江的描述”是王克隆工作不顺利,并没有拿到基因。“ 江有博士课题时研究经验,从而顺利克隆出来。

从这些描述看,克隆工作应该归功于江,(当然,纯化工作没有异议应归功于王 ---本人评语:贡献巨大,不可否认)。上面复制的话里,王的描述让读者自然觉得是他从头到尾蛋白纯化、基因克隆都是王完成的。

从这个看---“这则消息似乎说明Semenza还是给了俩人功劳,转:“新闻发布会时,听 Dr. Semenza讲述了当年发现 HIF的全过程。在他的指导下,与另外一个实验员合作,王拿到了蛋白,江拿到了基因。并且以开玩笑的口气说:我也觉得不公平,他们三人应该起诉诺贝尔委员会,为什么只将奖发给我,而不发给他们,但在我看来,他们作了很了不起的工作,我很感谢他们!”
----gregg 已经说明了两个人的贡献。

最后,记录本在的话,一目了然。
露得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学习了!
Fanreninus 发表评论于
王的讲法应该比较可信,美国人不可能会因为同情一个人随便安排作者的,这是很基本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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