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蒙面法》美加港不能类比吗?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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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禁蒙面法》美加港不能类比吗?
 
 
香港是资本主义制度。香港司法独立,  比世界上任何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都要独立,  法官几乎都是外国籍,  港警上午抓人法官下午就放人,  保释期间可满世界走动去乞求来解救暴徒,  而这一系列的举动视香港特区政府为空气,  这种司法制度不独立吗?  西方国家上街游行示威要政府批准再行,  而香港不批准的也照样上街抗议,  而且蒙头盖面搞打砸袭击扰民的恐怖暴力活动。这样的局面下香港的《禁蒙面法》美加港不能类比吗?  难道这就是香港人要的民主自由人权吗?  只是为有少数蒙头盖面的黑衣人搞恐怖袭击的民主自由吗?
 
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以暴力示威加暴力活动已经持续三个多月,暴力程度不断升级。香港局势发展越来越清楚地表明,这些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的某些街头抗争正在向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应该看到,香港乱局持续至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暴徒以蒙面掩饰身份,公然挑战法律、肆意使用暴力、破坏社会安宁。可以说,蒙面与暴力,已经形成了高度的对应关系。更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乞求外国支援搞港独。在此情况下,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合法合理合情的、是极为必要和必须的,就是要打掉港独暴徒的“假面具保护伞”,让广大的港民看清楚这些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的真面目,   从而为制止暴乱、恢复港民正常的日常上班工作和生活的秩序提供有力的保障。若是和平示威何须担心身分遭识别?这样的事为什么还有人说三道四?  难不成是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的帮凶?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制订禁止蒙面的法律。美国10多个州已实施禁蒙面法,欧洲有十几个国家通过了禁止蒙面法律,加拿大规定在社会骚乱中蒙面最多可判处10年监禁。道理再简单不过:合法的游行示威、正常的诉求表达,无须遮遮掩掩,只有奔着违法而去的行径,才见不得光、见不得人。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针对的正是少数人借蒙面暴力乱港的现实,并不影响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游行集会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在这个意义上,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禁止任何人在公众游行集会中使用蒙面物品阻止警方辨认身份,恰恰是为了维护香港法治,维护全体香港市民免受暴力恐惧的自由,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说个最易懂最简单的例子如那些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乘坐飞机去美国,   即便什么也没有做能过得了美国的海关吗?  道理很简单,  这些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在街头胡作非为破坏公物袭击平民和警员,   如果让香港当前的乱局不能无休止地持续下去,现在已经到了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就是要撕下这些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的假面具的重要时刻了。暴力横行、法治不彰,是香港最大的危险。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对香港社会而言是一个契机。所有爱国爱港者都应积极拥护支持这一规例实施,维护法治尊严、共同制止香港的蒙头盖面黑衣人的暴行,让香港社会早日恢复安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具有充分的法律授权和民意的。香港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是授权给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是为这个公共安全受到危害的时候作出一些符合公众利益的规则的。这个《禁止蒙面规例》就是按照这样做的,所以完全是符合法律、符合基本法的。许多西方国家和地区都已实施禁止蒙面的法律,特区政府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无可指摘。在全世界先进的各个国家及地区,他们都有这个“禁蒙面法”,它的目的就是保障社会安宁,确保社会的公共秩序得以维护。法令的制定并不是要限制任何港人的自由,相反其实是希望应对如此罕见的暴力冲击持续的情况,以达到一个让港人看清楚到底是谁在捣乱的效果。香港暴力激进分子以蒙面掩饰身份,公然挑战法律。香港的蒙面暴力活动对香港的公共安全、公众的利益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侵害,规例针对的是少数人借蒙面暴力乱港的现实,并不影响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游行集会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禁止蒙面规例》是合法有效和及时的法律措施。在此情况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于法有据,极为必要。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
 
制订这部法律其实也是呼应现在香港的普通民众越来越希望回归理性的这么一个呼声,能够把不断升级的暴力行为有效地遏制。当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香港市民不应该听信任何外部势力的政治蛊惑,毫无根据地怀疑、歪曲香港特别行政区制订的法律和法规,香港社会各界应该齐心协力爱护香港、发展香港。
 
林郑月娥表示,全港各区近期发生极为恐怖的暴力事件,蒙面暴徒极端的行为令人震惊,他们肆意破坏的程度前所未见,简直令人发指。这些暴徒广泛攻击香港的铁路系统,包括车厢以及铁轨,他们破坏政府的建筑物以及选定的目标商店,恶意袭击一些不同立场的市民,并攻击警员。这些事实说明香港公共安全受到广泛危害,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有充足的依据。
 
林郑月娥称,《禁止蒙面规例》得到40名建制派议员和社会多个界别支持。非建制派议员称条例无法理基础、绕过立法会,这些说法毫无根据。反蒙面法的法例在不少欧美国家都有实施。林郑月娥强调,会以最大决心遏制暴力,呼吁大家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制暴,一起谴责暴力,以坚定的意志与暴徒割席。10月5日零时起,香港《禁止蒙面规例》(简称《禁蒙面法》)正式生效。
 
《禁蒙面法》中“蒙面物品”一条,特别注明了四个字——“包括颜料”。即将实施“反蒙面法”的风声后,不少“乱港”分子商讨,意图通过用颜料画脸谱、带大沿遮光帽的方式,妄图继续掩盖个人身份,实施非法暴力活力。自然,“包括颜料”这四个字,让这些“乱港”分子的意图提前破灭。
 
而对于《禁蒙面法》是否会影响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据香港政府新闻网10月5日消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记者会上表示,政府制订《禁止蒙面规例》时已充分顾及《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内的人权保障,包括言论自由、和平集会自由、私隐的权利等。同时,就有报道指实施新规例会在流感高峰期间影响预防流感措施,香港特区政府特别澄清,《禁止蒙面规例》与公共卫生呼吁没有抵触,有关规例不会禁止市民因健康需要佩戴口罩,以预防疾病感染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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