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说香港乱局的本质与出路
常乐侠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简称“两制”。一国是否可以容纳“两制”,这绝非理论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实践问题。人们习惯于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我们就从二十二年来实行的“一国两制”实践说起。
本轮由“反送中”引发的香港大规模乱局,已经持续六个月了,至今未见有缓解的迹象——可以预见,哪怕不久后暂时偃旗息鼓了,因野火未尽,将来仍然还会春风又生。本轮乱局,与十六年前的反二十三条游行、五年前的“占中”有着前波后浪的渊源。往更长远处寻索,与上一世纪八十年代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也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因果关系。
眼下能够描述历年来种种乱象的用词可以有多项选择,“反送中”、“占中”、“普选”、“民主”、“自由”、主权、治权、人权、回归、独立、民生、经济、教育、文化、舆论、颠覆或殖民统治等等,林林总总,所有这些用词却无一能够概括出这场抗争的本质。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这场延续了多年之抗争的本质呢?
一句话,这是一场发生在中国境内,却受外国势力深层渗透其中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斗争。两种制度互不相容,结果必生乱象,最终走向对抗。举凡一切从八十年代到今天在香港所发生的种种矛盾,都是从这两种制度的斗争中直接或者间接产生出来的。只有这一具有本质特征的矛盾,可以将上述所有入选用词所代表的对抗内涵囊括其中。
我们今天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存在着不同的政治制度。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历史实践已经证明,两个不同制度的国家是可以而且必须和平共处,我们的世界才能保持相对的稳定与和平。两种不同制度的国家之间友好交往的例子也不难寻觅。既然如此,为什么断言两种制度互不相容、必生乱象?打个比方:不同的人,可以具有不同的血型,这并不妨碍他们的自身健康和相互交往。但是,如果蓄意往一个人的体内注入另一种完全不相容的血型,将会产生什么后果?不言而喻。同理,一个国家是一个整体,实行的制度应该具有同一性、完整性、相容性。硬要在“一国”实行“两制”,国家的同一性、完整性与相容性被排异性、破碎性与对抗性所取代,结果就是悲催。
且先看看“一国两制”的历史记录。一直以来都有人认为“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的“伟大”发明创造。伟大与否暂且不论,即便“一国两制”是邓小平所发明创造,他也仅仅是出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他既没有从理论上论证“一国两制”的可行性,更没有亲历实践的机会。何况,“一国两制”在古今中外都有过先例,说它是邓小平的“伟大发明”,实有孤陋寡闻之嫌。有学者认为清朝时期的蒙、藏就属于“一国两制(治)”(封建制与农奴制、中央统治与地方自治)的先例,以此证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可行性与合理性。我对此持有疑义。清朝时期蒙、藏地处山高皇帝远的偏远边疆,地广人稀,统治者对蒙、藏的管治均力有不逮,实行不同制度放任管治实属不得已而为之,其与今天香港仅一弹丸之地且处于中央政府眼皮底下根本没有无法管治之忧,可谓远远不可同日而语。更为要害的问题在于,凡有“一国两制(治)”施政的地方,都或隐或显地隐埋下战争或者独立分离的隐患。蒙古就是因清王朝及民国时期长久放弃管治任其独往独来,最终被前苏联怂恿脱离中华民族自成一国的恶例。西藏的“独立”隐忧至今阴魂不散,与历史上的“两制(治)”有着难以开脱的关系。美国早期的南北对峙也属于“一国两制”(蓄奴与废奴),最后还是通过“南北战争”的暴力手段才得到彻底解决。这些前车之鉴,看来并没有触动到决策者那根麻木的神经,才有了所谓“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香港本来不存在“独立”隐患,哪怕在英国殖民统治时代都不曾存在过。就是由于实行了“一国两制”,从此才生成了培养“港独”的土壤。
任何社会都会存在着矛盾。香港即使回归后直接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也会发生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矛盾,也必然会有人在短时间内产生不适感或者阵痛。毕竟社会制度的改变是天翻地覆的改变,人们改变习惯意识和适应制度转换需要一个合理的时间过程。但是,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扩展、体验的逐渐适应以及生活的不断改善,当然也应包括社会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原来存在的矛盾只会逐渐萎缩,人们的抵触情绪将会逐渐趋同,社会秩序将会逐渐安定,绝不会发生像目前香港正在发生的这种制度性、对抗性、连续性和长期性的矛盾,而且这种敌对矛盾还将随着时间的延申继续伴随着社会长期存在而令人看不到有任何解决问题的前景。既然社会制度的转换与继续维持原有制度都会给社会带来某些负面影响,但前者经过阵痛后与国家融为一体、与国家共同成长而将杜绝后患,后者虽苟且一时却埋下长期分离撕裂的祸根,其带来的深度骚乱甚至严重暴动令社会长久动荡、族群撕裂,为什么不果断做出统一制度的明智选择呢?
据说保留香港原有的社会制度,是为了保持香港原有的经济优势和社会稳定,譬如金融中心的地位,转口贸易的便捷,引进外资的信用,享受特殊关税的待遇,维持香港民众的生活方式,等等。在一切不变的前提下,这些当然都是很好的理由。无奈形势不由人,前提是随着形势瞬息万变的。当香港出现了严重的政治动乱,而且不可能不影响到上述所有的经济利益、尤其是还将引发出主权存亡、国家分裂的危险时,即如一九五九年中央政府面临西藏暴乱的严峻形势那样,在继续保持还是果断改变原有制度两者之间就需要做出孰轻孰重的果断选择了。
目前香港在“普选”以及系列问题上形成的矛盾焦点是:一方观点认为是“一国”破坏了“两制”;另一方观点认为是“两制”否定了“一国”。请注意:关键问题其实不在“一国”而在“两制”。假设根本没有“两制”,就不存在因两种对立的制度衍生出来的两种观点,就失去了否定一国的前提条件。在目前继续保持“两制”现状的条件下,可以说双方的政治诉求基本无解,就像狗张嘴追咬着绑在自己尾巴上的绳结,尾巴上的绳结却又随着自己身躯原地打转,嘴永远无法咬到那段绳结一样。只有彻底打破现状解决制度矛盾问题,解除那段罪恶的绳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国”与“两制”相互排斥问题,从而令由此衍生的一系列矛盾迎刃而解。理论上一劳永逸地解决矛盾的方法,只能是彻底终结“一国两制”:或者是用内地的社会主义统一香港,或者是用香港的资本主义统一大陆。中国大陆的体量巨大且制度历史长久,香港的能量和体量完全不可能改变大陆的政治体制,那么剩下来的唯一选项就只能是改变香港目前的政治体制一条途径了。
回归之后,香港大踏步迈入世界上财富最为集中、同时也是世界上贫富最为悬殊的行列。没有人认为香港目前的社会处于正常状态。为什么香港贫富悬殊令人乍舌?生活在其中的大部分民众认为经济的不平等来自于政治的不平等。他们看到的社会现实是:香港的精英阶层和富商巨贾们在香港回归后的权力转移中,没有哪一个手中的政治权利或者政治资源不是处于暴增之中,与政治权利相对应的财富也在这些精英们的手中迅速膨胀。相比之下,他们则痛感自己未曾从回归中得到多少实际利益,其最终原因在于他们手里没有掌握决定社会未来方向的政治权利而被社会决策层所忽略。必须凭借一己之力抗争自己对于社会不公的无力感与边缘化,就是他们今天执着追求“普选”的动力和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观察参与香港动乱的群众,不能说他们的抗争没有道理,只是他们抗争的方式与目标完全南辕北辙,被某些势力误导、利用走入了一条死胡同,成为了某些势力火中取栗的受害者。他们以为是“一国”而不是“两制”、是中央干涉太多而非太少才造成了目前的状态。不,恰恰相反,正是“两制”而非“一国”、是中央干涉太少而不是干涉太多,归根结底,是资本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导致了香港回归后的权力畸形分配。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尽最大可能实现社会“均富”。资本主义的分配原则才是按照资本比例分配,其结果必然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里,凸显出两种制度不可调和的矛盾。凭实而论,中央政府在回归之后对香港的方向性指导确实也是存在问题的(以后专文再加评论),应当承担领导责任——勇于承担回归后对于香港事务介入太少,害怕动辄被指责为“干涉”太多而放弃的领导责任。
如果上述分析符合香港回归后二十二年实践的话,则解决香港乱局的唯一正确方式就是果断结束“一国两制”,实行与内地接轨的社会主义制度。
麻烦在于现在就终结“一国两制”,将会面临着中国政府无法兑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经对国际社会做出过的保证香港政治制度“五十年不变”的承诺。回过头来看,做出这一承诺实在过于草率、过于幼稚、过于懦弱,完全是一个有损于中国国家利益的重大失策,是自设藩篱、作茧自缚而令后世耻笑的极其愚蠢的承诺。
首先,香港本来就属中国领土,被英国殖民者无理强占统治了一百多年,本已是一桩对积贫积弱的旧中国的巨大羞辱。谁曾想当一百多年之后英国被迫将香港主权交还我强大的新中国,却竟然仍逼着中国做出保证香港政治制度“五十年不变”的承诺,真真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在南京条约之后又平添了一桩对中国人民的不平等条约。试问,债务人(这里本应使用“强盗”一词,为免刺激,权且以“债务人”代替)向债权人借钱,到期后奉还欠债,不是应该十分感激债权人才对的吗?怎么现在倒反过来了,债权人还要向债务人立下保证将返还的这笔债何时用于何处,这叫做什么事儿啊?到底中国凭什么要拍胸口向西方国家做出这样的承诺?往昔割让香港、今日收回香港,是中国人民、中国政府拖欠了英国政府什么了吗?是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对不起英国政府什么了吗?难道不是应该由英国政府做出不再干涉中国内政、不再侵犯中国主权之承诺,反而要由受到伤害的中国政府来向已经攫取巨大利益的英国做出“五十年不变”的承诺?我至今想不明白在中英谈判香港回归问题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需要中国做出如此承诺?也奇怪中国政府居然就依从英国政府做出了承诺!
其次,“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治理体制能否在实践中成功,能否保证香港回归后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繁荣五十年,香港会否成为境外势力蚕食或演变中国内地政治、经济、文化等的桥头堡,香港与内地的关系会否出现难以磨合的矛盾,会否对于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产生蝴蝶效应,香港会否因此走上独立分裂之路等等, 此事兹大。邓小平主政期间决策回归,可是他从理论到实践都是一片空白,根本缺乏对于“一国两制”的深刻认识和可能引发深层次风险反应的预见,怎敢形同儿戏般地拍胸口打包票去承诺“五十年不变”?一旦实践证明此路不通,就像现在所发生的动乱情况下,中国有没有如何化解或者合理应对违背承诺的预案?这些问题,似乎都没有在《中英联合声明》中有所体现。在《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之前,撒切尔夫人在人民大会堂前的台阶摔倒,曾被某些媒体渲染为谈判失意所致。现在历史证明了英国在谈判中确实是棋高一着,撒切尔夫人在谈判中比邓小平更具远见,中方在谈判中明显是得了面子但英方处处设置陷阱而得了里子。英国人将撒切尔夫人的铜像与二战英雄丘吉尔的铜像并列立于英国下议院,不是没有道理的。
承诺在先,现在骑虎难下。怎么办?
一个非常现实的教训:做出任何承诺,都必须设定前提条件。否则,承诺就是作茧自缚。我想起了五十多年前中国曾经有过的另一个承诺:绝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我相信当时的中国政府做出的承诺是真诚的,至今也是恪守信用的。可是,这一承诺并没有经受过极端情况下的检验,即一旦在常规武器完全无法保障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是否会首先使用核武器。我几乎无需过多思考也能回答,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首先使用核武器。因为,没有任何谨守承诺的信用比得上保卫国家主权、保护民族生存来的更重要、更迫切。如果国家危亡、民族灭种,你承诺的信用还值几何?!
回到中国对于香港政治制度“五十年不变”的话题上来。我相信中国在谈判中的这一承诺是真诚的——尽管同时也是幼稚的;是会努力恪守的——尽管现在已经开始切身感到落入了英国人的陷阱。但是,如果一旦香港出现无视中央权威、执意走上独立绝路、社会暴力无法收拾的局面而逼得中国忍无可忍、退无可退的话,那么,任何承诺都比不上确保国家利益更为值得维护。
在一切都没有最终发生之前,中国的底线必须亮出。好了,目前香港局势应该还在可控之中,还没有走到不可容忍的地步。那么就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