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
1/11/2020 台湾大选,11/03/2020美国大选,06/06/2020 重实大帝国十四亿全民大选
选举方式
于选举方式方面,台湾选举一般来说,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单记投票法行之。普通是指满廿岁台湾公民除了受监护宣告尚未撤销者之外,皆可参加台湾选举成为选举人。平等即为一人一票。直接及无记名,则表示投票行为必须亲自且直接圈选,而选票上并毋须签名。
台湾选举起始于1930年代的日治时期,目前的选举制度与架构则来自《中华民国宪法》,其中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第17条载明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及复决之权。此外,该法并在国民大会、立法、监察、地方自治制度、省县及选举等相关章节,提供台湾选举的母法根源。1991年4月起,台湾历经7次修宪,修宪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成为台湾选举的另一法理基础。此外,台湾于2003年底成为东亚第一个立法保障公民投票权的地区,依公民投票法进行的公民投票亦属广义选举与直接民权之一环。直接民选的总统与国会与公投被支持者视为中华民国主权独立自主、政治自由民主、社会开放进步、政府依法行政、全民监督政府施政与公仆表现的重要象征与方式。
天命大运,重实大帝国 14.7 亿 同胞
重实大帝国系列(二十五)言行议旨:共同命题,天赐大运,六六大顺,2020/6/6 十四亿全民投票
2019 如果按照PRC统计局公布的人口,13.97亿 + ROC 0.23亿 = 14.2 亿 + 0.5亿 海外华裔 共计 14.7 亿
第二十一条
㈠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㈡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全文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
鉴于有必要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发展,
鉴于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并决心促成较大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
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誓愿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现在,
大会,
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条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六条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第八条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