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神圣不可辜负
一剑飘尘
就在今天,广州深圳都宣布,为应付疫情,政府将征用私人财产!这下炸锅了!网络上民主圈一片愤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此,我倒不以为然。美国政府就不征用私有财产了?这种案例不要太多啊,随便搜搜一箩筐。所以,任何政府都有征用私有财产的权力。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源于雅典Solon Reforms。这次改革对于人类意义非凡,甚至可以说奠定现代民主政治和法律的基本框架。其中非常具有决定意义的就是规定私有财产可以自由继承。后来古罗马在公元前500年左右制定十二铜牌法,也就是罗马法的起源,就借鉴了Solon Reforms的成果,严格保护罗马公民的私有财产。罗马法是文艺复兴后欧洲民法的基础,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贡献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美国宪法并没有直接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在宪法修正案中,有两处保护私有财产。第五修正案中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第十四修正案:无论何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均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所以在美国能否征用私有财产,关键是三点:1,正当的法律程序;2,公平的赔偿;3,公用。在美国这样三权分立的法治环境中,这三点是可以获得保护的。所以美国宪法虽然没有像法国那样高调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具体措施上是保证了这一条。
而中国,真正是不可不知的,一看吓一跳!中国宪法——当然,谈中国宪法有点迂腐,但总有个比较吧——不仅没有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反而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靠!是不是因为无官不贪,所以特别要此地无银三百两?
关于私有财产,中共宪法第十三条如下: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看起来也不错,但是区别太大啦!第一:中国不是法治国家,法院受政府管辖!所以私有财产“合法”与否,政府说了算。其次“给予赔偿”,没有说明是“公平”赔偿,那么,征用私有财产,给多给少,政府说了算!由此不用烧脑,也很清楚,中国私有财产的地位。
稍微有点儿启蒙了的人,都会知道英国哲学家洛克的名言:财产不可共有,权力不可私有!这可以说是对人类组织社团最重要的公理!而中共宪法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由此可见,不是广州深圳不可以征用私产,关键是征用以后要不要赔偿?如何保障赔偿公平?这显然不在中共政府的考虑范围之内。这个政府只知道一点:集中力量办大事!而人类历史告诉我们,一旦政府可以无所忌惮地“集中力量”,办的多半都是坏事!武汉肺炎正在席卷中国,惶恐之下,人民就像无头苍蝇。这时候的中国人大多数会赞成这个政府一系列军事管制一样的措施。而最终结果,必将是加固了专制力量,老百姓丧失更多的自由,包括对私有财产的控制权。在一个没有法治,私有财产不受保护的国家,老百姓也只能说一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辜负!能享受就早点享受吧!免得哪天成为贪官污吏的“征用”品。
20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