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再次重组,新形成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27个减少为
一、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
1.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收权,转变发改委职责。
彻底取消发改委对微
2.撤销科技部。将科技部的科研规划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并与教育部
3.把科技部经济领域的科技管理职能并入工信部。
将工业和信息化
4.撤销国土资源部。
将国土资源部的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
5.撤销铁道部。
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在交通部下组建铁路运
6.撤销水利部。
将水利部与农业部合并,组建大农业部。
7.撤销计划生育委员会。
将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卫生部合并,组建人
8.将审计署与监察部合并。
重新定名为监察审计部。
9.将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和民政部合并。
重新定名为社会工
10.基本保持外交部、国防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
11.为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属于国务院组成
12.国家安全部降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改名为国家安全总局。
13.将国家民族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与国务院侨办、港澳办、
二、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调整
1、撤销国家税务总局。
将原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并入财政部。在地方
2、撤销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和药监局。
将原国家工
3、撤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体育总局。
将原国
4、撤销国家统计局。原国家统计局并入发改委。
5、撤销国家林业局。原国家林业局并入农业部。
6、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知识产权局并入教育科学部。
7、撤销国家旅游局、文物管理局。原国家旅游局和文物管理局并入文化
8、撤销国家宗教事务局。
原国家宗教事务局与国家民委合并;国务
9、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防腐局并入监察部,成为监察部下属
三、国务院办事机构调整(拟取消的国务院办事机构)
1、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台办一同并入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事务委
2、国务院法制办并入司法部。
3、国务院研究室的规划职能并入发改委,文件起草职能并入国务
4、国务院新闻办、国家档案局并入国务院办公厅。
四、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并入国家发改委。
2、新华社实行企业制度改革。
3、合并地震局和气象局。组建地震与气象研究中心,定义为官办科
4、中科院、工程院和社科院不再作为事业机构,转制为官办科研机
5、合并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组建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
6、撤销电监会,成立新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能源监督管理总局。
7、将社保基金会和自然基金会进行企业化转制。
五、国务院管理的国家局调整
1.将国家信访局划归司法部管理。
2.将国家粮食局划归农业部管理。
3.撤销国家能源局。将能源开发规划职能划入环境资源部,将能源
4.中国民用航空局改为国家民用航空局。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入新设立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市场监督
6.将煤监局并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新形成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为:
1.外交部
2.国防部
3.国家发展与改革规划委员会
4.国家民族与宗教事务委员会
5.社会工作部
6.教育科学部
7.工业和信息技术部
8.公安部
9.监察和审计部
10.司法部
11.财政部.
12.环境资源部
13.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4.交通运输部
15.农业部
16.商务部.
17.文化部
18.人口和卫生部
国务院直属机构
1.国家海关总署
2.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
3.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
4.国务院参事室
5.国家安全总局
6.国资委(国务院特设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