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平霍尔斯特(Lynn Pinholster)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被裁定两项一级谋杀罪成立,并被判处死刑。平霍尔斯特曾两次向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寻求人身保护令解救,指出他的审判律师在惩罚阶段未能充分调查和提供减轻刑罚的证据。他引入了额外证据来支持他的诉求:学校,医疗和法律记录;家人的声明,他的审判律师之一,以及伍兹精神病医生。伍兹医生诊断出他患有躁郁症和癫痫发作。每次,州最高法院都一致并简要地驳回了上诉。随后,他向联邦法院寻求人身保护令解救。联邦地方法院举行了证据听证会,并给予平霍尔斯特联邦人身保护,推翻了死刑判决。第九巡回法庭审议了地方法院听证会上援引的新证据,并裁定州最高法院的决定“不合理地应用了……明确确立的联邦法律。”但最高法院推翻了联邦法院的判决(Cullen v. Pinholster, 563 U.S. 170 (2011)),裁定联邦人身保护法院只能查看当时在州法院记录。
平霍尔斯特判决是死刑被告的灾难,他们最好的上诉通常是他们的律师没有提供减轻刑罚的证据,从而可能会使陪审团判处较轻的刑罚。在州法院的记录中几乎从来没有支持这种的诉求的证据。问题来自于最高法院对联邦法院对州法院的判决审查的反感,并明确认为联邦法院推翻了有缺陷的州法院定罪比监禁已被非法定罪的人更有害。但是,最高法院拒绝承认的是目前组成的州法院在体制上不能对自己的刑事定罪提供适当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