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盛友:六四反思
2020年6月4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血腥镇压以学生为主的北京天安门广场抗议活动31周年。
由于新冠肺炎的蔓延和隔离措施的铺开,六四遇难者的亲属本周被禁止举行每年一次的活动,那就是,他们集体到北京的一座公墓悼念亲人。
但这并不能阻止他们迫切要求了解1989年大屠杀背后的真相,这是这一群体每年的诉求,也是中国当局最大的政治尴尬,至今仍没有明确的死亡人数。
由大约124位六四遇难者家属组成的“天安门母亲群体”6月1日发表公开信,再次向中国官方提出 “真相、赔偿、问责”三项诉求,要为惨案中的所有死难者讨回公道。
这封公开信的标题是“说出真相,拒绝遗忘!墨写的谎言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信中说:“在过去的31年里,我们多次呼吁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依照法律公平、公正地与政府对话。“
公开信说,但“政府至今依然对‘六四’惨案保持沉默,丝毫没有忏悔之心”。据这封公开信,多年来,天安门母亲群体已经有60名难属在正义得到伸张之前就去世了。
天安门母亲群体认为,共产党政府不能逃避对抗议者造成伤害的责任,这场运动被称为中国现代史上规模最大、 史无前例的学生运动。
公开信说:“ 你们在法律上欠人民一个追责,在道义上欠人民一个道歉!”
中国严格审查任何提及或讨论六四事件的内容,努力抹去人们对那次臭名昭著镇压的记忆。
该群体创始人之一张先玲表示,当局甚至进一步恐吓受害者家属,他们见证了政府的残暴行为。张先玲的儿子王楠1989年6月4日在天安门广场附近被射杀,当时他19岁。
打江山者坐江山,古今中外的历史表明,从“世袭家长制”过渡到宪政民主体制,中间有一条壕沟。这条壕沟是用来埋葬人命的。在一个国家里,什么时候这条壕沟被生命填满了,民主宪政才刚刚开始。
不平坦的德国宪政道路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对于当时德国的政界影响极大,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谈判,并且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即《魏玛宪法》)的起草设计。韦伯对国家体制提出两分法:一种形态是“世袭家长制的”(patrimonial)的国家;另一种则是合理与法治型(rational-legal)的国家体制。一般人为,后一种就是现代的宪政民主体制。
就宪政民主政制的演变而言,德国要比英法两国慢得多、晚得多。但是,在早期日耳曼公社中,民众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有权决定部落中的一切重大事务,包括立法等事项,并具有审判的功能。在日耳曼部落的民众大会开会时,所有成年男子均全副武装参加,由王来主持。在开始时,王的权力并不大,王由民众大会选出,一般出于同一显贵家族。随着氏族贵族和军事贵族势力的增强,在日耳曼部落中也曾出现过“贵族议事会”。有关战争、媾和、土地分配以及对外交涉等重大事务,都先由贵族议事会审议,然后再在民众大会上讨论。
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由于众多邦国林立,封建主地方割据,为了解决教会的神权与皇帝的王权、国王与邦主之间的利益冲突,德意志皇帝、教皇以及大封建主之间经常进行争斗,而每次较量的结果,往往会制定一项“诏书”、“条例”或“合约”之类的宪章性法律性文件,比如“鄂图特权”(Otto Privilegien)、《黄金诏书》(Goldene Bulle),以及后来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Westfälischer Friede)等。这些德国历史上的宪章性法律文件,与其说加强了德意志的统一,毋宁说它们承认并肯定了,各个时期的封建割据状态。但是,在这些宪章性法律文件中,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对王权的范围均做了一定的规定,并施加了某种限制,尤其是《黄金诏书》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也为德国统一前德意志兰疆土上多元的法律体系(尤其是商人法和城市法)的运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1789年的法国革命,不仅结束了法国的封建社会历史,同时也对德意志民族和欧洲其它国家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强烈的震动和巨大的影响。1806神圣罗马帝国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这一事件并没有对德国民族国家的形成,产生负面影响,反而激发了德意志人的民族意识和渴求德国政治统一的愿望。
从1814年10月到1815年6月,欧洲各国的代表在维也纳召开会议。这次会议的两项内容之一就是制定以普鲁士、奥地利为中心的德意志诸邦国统一的德意志宪法。但是,维也纳会议在这一点上,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维也纳会议只留下了《德意志联邦档案》(Deutsche Bundesakte),决定了德意志联邦同盟(Der Deutsche Bund)。
1812年12月拿破仑在侵俄战争中失败后,1815年梅特涅(Metternnich,1773-1859)积极参加建立神圣同盟,他是神圣同盟和四国同盟的核心人物,成为复辟势力总代表,积极主张镇压欧洲各国革命。他以抑制民族团结与宪政要求为手段,压制自由民主运动和德国统一运动的兴起。梅特涅1821年5月任奥地利首相,1848 年3月,奥地利爆发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要求实行宪政,他被迫辞职,亡命英国。
1848年的巴黎革命爆发后,德意志南部各邦马上扩大了他们的国会制度,并且要求选出一个德国国会,从而要求实现德国统一。在这种情势下,1848年5月18日至1849年5月31日在法兰克福召开了一个由普选产生的德意志国民会议,史称“法兰克福国民议会” (Frankfurter Nationalversammlung)。这次国民议会共有809位议员参加,议员们对德意志人民的基本权利达致了一致意见,准备仿照法国的做法,把对这些基本权利的规定和阐述,作为以后宪法的一部分,并以此为未来统一的国家提供依法治国的法律保障。德国国民议会还颁布了《根本权利宣言》,规定了人身自由和法律平等、经济生活自由、经营自由、迁徙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择业自由以及不受任意逮捕等基本原则。
《魏玛宪法》(Weimarer Verfassung)是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年—1933年)的宪法,也是德国历史上,第一部实现民主制度的宪法。它建立了一个议会民主制、联邦制的共和国。现今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德国基本法》仍保留着《魏玛宪法》部分条文。
1919年1月19日,德国举行国民议会大选。1919年2月6日德国国民议会举行,由于首都柏林时局动荡,国民议会改在魏玛召开,共和国的非正式国名和宪法的名称由此而来,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宪法。1919年7月31日,国民议会以262人支持、75人反对、84人缺席通过魏玛宪法。1919年8月14日魏玛宪法正式颁布。在宪法学里,魏玛宪法是一部近代史上重要的宪法,它有以下的几个特点,其中或多或少被后来的他国宪法继受:
首部具有半总统制风格的宪法,总统可自由任免总理,国会除可对总理不信任投票外,也能提案罢免总统交付公投;不过总统亦可依相关规定解散国会。总统有相当大的权限,特别是可以依规定宣布停止适用宪法部分条文的紧急状态权力,而且任期达七年之多。
明文规定公投制度的宪法。保障司法独立、引进违宪审查的概念,但联邦最高法院仅受理联邦与各邦、各邦之间非私法的合宪性争议。落实社会国原则的理念于宪法条文,保障人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及基本人权。率先将基本国策入宪。
同年,巴伐利亚议会召开,会议其间巴伐利亚苏维埃政权暴乱,巴伐利亚政府逼迫迁都到班贝格(Bamberg)。1919年8月12日,巴伐利亚议会通过了史称“班贝格宪法”(Bamberger Verfassung)。165 票赞成,3票拒绝,1票弃权。“班贝格宪法”是巴伐利亚第一部民主宪法,除了西方宪法的自由、民主、平等条款外,这部宪法第一次引入“妇女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之条文。巴伐利亚第一部宪法的诞生,非常艰难。因为苏维埃政权动乱,导致时任州长埃斯讷(Kurt Eisner,1867 -1919 )被杀。动乱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一战后的巴伐利亚如何选择:走苏维埃道路还是走民主宪政的道路?结果,埃斯讷用生命换来民主宪政。
德国民主宪政的道路,一直以来都不是平坦的。腓特烈·威廉四世(Friedrich Wilhelm IV von Preußen,1795-1861)曾在1814年参加解放战争,对抗拿破仑的军队。1848年革命爆发,这位国王想以军队镇压革命,但在3月19日就决定撤军,并自任政府元首。他马上投入德国统一的事业,组成了一个自由主义政府,并召开国民议会和下令草拟普鲁士王国宪法。但是,腓特烈·威廉在后来确定自己的地位稳固后,就马上命令军队包围柏林,并在12月解散议会。1849年4月3日,法兰克福国民议会邀请他出任统一德国的皇帝,却被他拒绝。腓特烈·威廉认为,自己不能接受“拾取在沟渠上的皇冠”,结果令议会被迫解散。
德国5马克硬币有艾伯特(Friedrich Ebert,1871-1925)的首像,他1913年任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席,1918年革命爆发后,组成社会党联合政府,1919年协助制订《魏玛宪法》,并被推选为魏玛共和国首任总统。在任期间受到左右两翼的攻击:左派以其曾镇压工人起义并杀害卡尔·李卜克内西及罗莎·卢森堡等知名左翼领袖而指责其为“革命的叛徒”;右派以其在十一月革命时曾强令德皇退位,并与协约国签署和约为由,指责其为“民族的叛徒”,且对其提出起诉。
普勒施 (Hugo Preuß ,1860-1925 )被誉为《魏玛宪法》之父,由于他的犹太人背景,致使他和家庭被迫害,虽然《魏玛宪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是,希特勒及纳粹党在1933年上台执政后,魏玛共和国已经名存实亡。
极艰难的中国宪政道路
1895年,清朝在甲午战争败给日本,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中国因此割让了台湾及澎湖列岛,赔款二万万三仟万两银即二亿三仟万两白银。证明了洋务运动未能根本地改变清朝落后的境况。于是涌现出了要求从更基本层面,包括政治体制上,进行变法维新的声音。
变法维新的要求开始于1895年于北京发生公车上书。当时齐集在北京参与科举会试的各省举人收到《马关条约》中,中国割去台湾及辽东,并且向日本赔款白银两万万两的消息,一时间群情激动。4月,康有为和梁启超作出成上皇帝的万言书,提出“拒和、迁都、练兵、变法”的主张,得到一千多人连署。5月2日,二人、十八省举人及数千北京官民,集合在都察院门前要求代奏光绪帝。进京参加会试的举人是由各省派送,依照汉代举孝廉乘公家马车赴京接受考核之惯例,对进京参加会试的举人又俗称为公车,故此称为公车上书。虽然公车上书在当时没有得到直接实质的效果,但是却形成了国民问政的风气,之后亦催生了各式各样不同的议政团体。当中由康有为和梁启超二人发起的强学会最为声势浩大,一度得到帝师翁同龢和湖广总督张之洞等清朝高级官员的支持。 1898年6月10日,光绪令翁同龢起草《明定国是诏》,送呈慈禧审查,得到批准,于6月11日(农历四月二十三日)颁布《明定国是诏》,表明变革决心,百日维新由此开始。
光绪并召袁世凯来京,下旨进行新政整顿在军事上,陆军改练洋操,并开始一系列的改制:
国家振兴庶政,兼采西法,诚以为民立政,中西所同,而西法可补我所未及。……今将变法之意,布告天下,使百姓咸喻朕心,共知其君之可恃,上下同心,以成新政,以强中国,朕不胜厚望焉。
然而,变法后第6日,亦即6月16日,光绪才首次召见康有为。据传康有为入殿前,碰到刚刚接到直隶总督任命的荣禄,荣禄问:“以子之大才,亦将有补救时局之术否?”康有为答:“非变法不能救中国也。”荣禄问:“固知法当变也。但一二百年之成法,一旦能遽变乎?”康有为答:“杀几个一品大员,法即变矣!”康有为觐见光绪帝时,开宗明义说:“大清快要灭亡了。”光绪答这是保守官员所累,康有为指靠那些官员推动改革,等如缘木求鱼,康有为用了大量的时间,力陈变革之必要。这是光绪与康有为首次会面、亦是唯一一次,数日后,光绪调任他为总理事务衙门章京行走,但是官位仅至六品,而康有为早于3年前已经是六品官。
光绪于公元1898年起用康、梁两人等推行新政,并以谭嗣同等四军卿架空原有的军机大臣,受到保守派的反对。随后,光绪又召见梁启超,并且仅委派其出任六品的办理译书局事务。梁启超获得任命后,离开北京,没有再次参与新政。在整场百日维新中,仅康有为见过光绪一次,梁启超等人没有见过光绪。
新政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及军事等多方面的政策和体制。其最终目标,是推行君主立宪制。康有为向光绪皇帝赠送康有为自己的著作《日本变政考》和《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记》,还有李提摩太翻译的《泰西新史揽要》和其他有关各国改革的书。这令光绪倾向以明治维新为改革的蓝本。
9月25日(八月初十),谭嗣同在浏阳会馆被捕。戊戌政变结束了只有一百零三天的维新。维新党人中,康有为早离开北京,梁启超逃入日本使馆。其他数十人被捕,包括称为“戊戌六君子”的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第、杨深秀、康有溥,六人于9月28日被弃市于菜市口法场。刚毅亲自监斩。徐致靖处以终身监禁(庚子之乱后得赦免);张荫桓则流放新疆。所有新政,除京师大学堂外,一律都被废止。
戊戌政变的深层原因是满汉之争,慈禧并不一定反对维新,但变法与“满洲统治”这一根基相抵触,随着变法运动的激进化,康有为提出改革的背后有个人的考虑,而且手法激进,谭嗣同更认为所有变革要流血才会成功。此外,康有为跟日本关系密切,力邀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策划中日甲午战争的主要人物)当光绪的顾问,康有为等人更策动暗杀慈禧,事情败露后,康有为和梁启超流亡海外,而谭嗣同则拒绝离开。
1978年12月5日,在北京的西单民主墙,魏京生的大字报《第五个现代化》可以看作是这个运动的开始。魏京生在这份大字报中称现代化最关键的是将权力保持在劳动人民手中,但共产党被一些保守人物控制,人民必须通过一个漫长的和可能流血的斗争来推翻这些保守人物。魏京生以反革命罪被判15年徒刑,并于不久后流亡美国。
1980年代中,这些民主意见在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中很普及。贪腐,改革开放的阵痛,普世价值文明的冲击,社会贫富差距等因素导致了1989年的学生民主运动。
1989年4月15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因心脏病猝逝,许多北京大学生与市民便在天安门广场举办悼念活动。在部分大学生主导下,原本单纯悼念的活动转向要求政府控制通货膨胀、处理失业问题、解决官员贪腐、政府问责、新闻自由、民主政治与结社自由等。期间最多有一百万人聚集在天安门广场示威。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为首的温和派希望与示威群众展开谈判达成和解。随着活动规模的增长,聚会活动逐渐演变成为示威抗议,学生们开始向政府起草并提出7项要求:
1、重新评价胡耀邦同志的功过是非、肯定其“民主、自由、宽松、和谐”的观点。
2、严惩殴打学生和群众的凶手,要求有关责任者向受害者赔礼道歉。
3、尽快公布新闻法,保障新闻自由,允许民间办报。
4、要求国家领导干部向全国人民公开其本人及家属的实际财产收入,严查官倒,公布详情。
5、要求国家有关领导人就教育政策的失误对全国人民作出正式检讨并追究责任,要求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提高知识分子待遇。
6、重新评价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并为在期间蒙受不白之冤的公民彻底平反。
7、强烈要求新闻机构给予这次民主爱国运动以公正如实及时的报道。
学生因政府无作为不回应而不愿退场,6月4日在邓小平和李鹏等中共高层指示下解放军对天安门广场学生进行武力镇压清场,强制结束了近两个月的和平示威,冲突导致无数(很难确认伤亡的实际人数)学生市民和解放军死伤。其中领导学运的学生领袖被迫以政治避难等原因流亡海外。
2000年代后中国大陆贫富差距急剧扩大,贪污腐败及环境污染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政府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屡见不鲜,且对社会投入的资源稀少、社会微观管理能力退化,导致国内民意沸腾每年涌现大量民众抗议性质的“群体性事件”。
《零八宪章》是为了纪念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之际,受捷克斯洛伐克反体制运动的象征性文件《七七宪章》(Charter 77)启发,由张祖桦负责起草、刘晓波等人修改并由303位各界人士首批签署的一份宣言。签署者除发起人刘晓波以外,尚有一些中国著名异见人士与维权人士,包括鲍彤、丁子霖、刘军宁、戴晴、于浩成、浦志强、张祖桦、茅于轼、冉云飞等。内容除了提出促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改善人权状况外,更提出以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来解决两岸问题及各民族问题,特别的是,零八宪章内容与价值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部分草稿版本也有不少雷同之处。原定于2008年12月10日签署《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这一天举行论坛,并发表中国《零八宪章》。由于此事与中国政府产生严重对立,政府已经禁止此活动的继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逮捕多名发起草人。到2011年6月为止,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有一万三千多人。
《零八宪章》分“前言”、“我们的基本理念”、“我们的基本主张”和“结语”等四部分,主要内容是阐述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6个概念,主张修改宪法、实行分权制衡,实现立法民主,司法独立,主张结社、集会、言论、宗教自由,宣言共提出6点理念与19点的主张。
2009年12月25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刘晓波的主要罪证是提出联邦共和和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口号。2010年10月8日,他因为“为中国基本人权所进行的长期、非暴力的斗争”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中国政府在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之后通过官媒新华网公开透露、批判零八宪章的存在,报道中的高铭暄对刘晓波指责中国共产党这一行为持负面评价,并认为这一行为“具有现实社会危害性”。中国政府网转载的中国外交部文章称刘晓波的确犯罪了,其他国内媒体转载了外交部的文章,称美国要求释放刘晓波这一行为“干涉别国内政”,“中方奉劝美方好好反思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各种侵犯人权行为”。
蔡定剑主要从事宪法、中国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制度、选举制度的研究。2002年获评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蔡定剑教授英年早逝(于2010年11月22日在北京不幸逝世),临别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蔡定剑主张,如果仍坚持“特色论”和“国情论”,则不能倡导发育宪政理念及文化,也不能确立宪政的制度安排,其结果则是难以解决社会矛盾,而中国改革的成果有可能化为乌有。蔡定剑先生认为,由于中国社会的利益格局多元化,每一个人都是改革的缔造者:“基层民众的维权行动推动着社会变革。摆脱了某种生存困境而有了更加自主独立的条件,一批敢于为公共利益说话的知识分子从而产生。他们通过言论和行动影响并推动着制度的变革。独立律师 的出现和草根NGO的生长正成为推动中国社会改变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