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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丽的中文,和苍白的英文”而想到的
久识文学城,才有时间整理文字。愿与诸君共享浪花,慰藉游子之意
城内网友土狼先生写了如上一篇网文,我明知题目起得偏颇,但不觉会心一笑。他写道:
“在浙大大三的时候,我选修了“英美文学精读”这门课。教授是英国人,在中国生活了40多年。他讲莎士比亚,讲狄更斯。 教授讲的很棒,那些名著文字很精准,但我读不出诗意。英文极少可以让我享受到高山流水的意境。我那时开始,仅仅把英语作为赚钱吃饭的工具。”
我有同样经历,感受稍有不同,下面摊开说:
我年轻时在中国的大学修理工科,不安然的心让我选修了外语系的《英美诗歌》,及《中美关系史》等课。出社会之余,我也选修了自考英语的《英美文学选读》等课。
要说英文不美,不能够。我读英美古典诗时觉得很美,华尔华兹,爱伦坡,济慈,有韵律也有意境,朗朗上口,但都是经过老师解读过后才理解的。。。我的意外收获是见识了外语系的学姐美女们(因在同一课堂上课,她们一般已四年级,与我理工科同学们画风绝不相同。我曾写了一篇小文,忆其高跟鞋声音和浓妆及大胆清凉的穿戴)。但我修《英美文学选读》。真得是隔帘看雾,只能读懂书字面意思,估计就三四成,老师不点拨,心跟不透气儿一样,根本猜不出作者的弦外之音,学习效果也较差。。。
即使多年后在美国大学修点儿《美国文学》,每每(大家都读过一本书后)。课堂发言谈读后感,本地年轻学生们发现的引申义,意会到的情境,我都意会不到(仿佛很惊奇似的,我睁大眼睛盯着别人做陈述的嘴巴,拉长耳朵倾听别人的揭秘发言)我只领会到他们理解力的五六成)。。。不是英文苍白,不优美,是我的英文能力,背景知识不足以领会其全部内容,更别说体会它的文字之美,也顾不上。。。勉强跟上进度就不错了(是靠意志力的。每堂英语课,课前的阅读量是三十页,有时还更多,文学类文章用词还文雅/生僻些,每页都得查字典)。。。
同样道理,我现在都放弃读《纽约时报》,因为过去读那一张日报,我要用四到六个小时(还不是全看,是捡感兴趣的文章看)。它的文章动则两千字以上(像《南方周末》那样深度点报道的还多),很多篇文章用词古雅,除了《纽时》文章用,别处还真见不到。。。我明了了一点,《纽时》团结着一群美国本地高知,以激扬英文文字,保留古英文字之滥觞为己任(跟国内早期的《读书》杂志挺像),我这样的学英语者,就是再学半辈子,也查不完他们玩的文字游戏。。。让自己歇歇吧。。。读点儿《daily》《Washington Post》就行了,平实文字才是学习之道。。。
再说世界之小。网友所提及的浙大英文外教,不知是不是同一个英语外教,我姐也是那时候在浙大(前身是杭大那部分)读经济,她假期回家总在听外教教学的录音带,据她讲外教很赞赏鼓励她和她的英语发音,激励她成了我家留美先遣队。。。另外,那年月有部电影叫《女大学生宿舍》据说就是在浙大拍的,电影里女大学生们(估计是外语系的),探讨哈姆雷特的个性,讨论唐吉科德的行为隐喻。。。实在是改革开放之初,国门稍开,思想文化蔚然蒸腾的时代,我一朋友回忆说“八十年代是蓬勃奋发的年代”,有点儿言过,但确实有点儿那意思。。。
大言不惭地说,我也业余修过中文课,像《古代文学史》啥的。我没上文科,但骨子里还有点儿文青。过去叶公好龙,刚上大学时图书馆借读《三国志》(因喜中学课本里的相关节选),工作后头一个月领工资就先买了一套《莎士比亚全集》,一套《鲁迅全集》。因为喜欢中文之美,因为喜爱英文戏剧之美,因为爱好敬佩大师的语言。。。我和网友们在文学城里舞文弄墨,并非一定弄得好,只是推敲锤炼文字之际,冥冥中遥想六朝骈体,先秦散文,想韩愈,想三苏,想桐城派散文,想三千年中华文化中那些先贤,他们留下那么多灿如星辰的语言瑰宝,怎么我也运用不熟呢?用不熟也要写,遥想也要想,这是慰藉灵魂的过程,,,
俱往矣,不论中文英文,不做职业时若要潜心修为,都需花精力时间,有时时间花不起,有时是枯灯熬不住。。。所以网友说他早就看清学英文是为了“作为赚钱吃饭的工具”,真够理性!我就没早总结出这一点,总有点物虚,实际应用英语的能力至今不高,想想自己都断断续续学习英语几十年了,还是欲说还休。。。哎。。。还是讲英文一着急口语就表达不清,一下笔就幼稚文笔。。。怎么说也是第二语言。。。英文美不美呢?美!自己运用不熟练,还是白话一嘴,也没文采没文化(不能引经据典),没法太深领会本地人语言之美。。。只能遗憾了!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二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摘引此段,与网友中学英文者推敲中文者共勉。
crazysm 发表评论于
中文的意境, 也是和一个人在这个国度成长环境和经历密切相关的, 任何一个非母语的国家外来人, 都不可能意会这个文化在语言之外的靠意会才能理解的部分.
不过可以举个歪理: 计算机语言是中文致命的短板(可以总结为计算机语言不是象形文字文化能表达的),同理,现代科学理工理论,数学物理化学高科技, 都不是中文的能表达的技术.
但是,中文程序员, 西方程序员, 在编程方面的理解和表达绝无差异.
aranjuez 发表评论于
回复 'obama_北美101' 的评论 :
自己生活的简单,便不会妨碍他人的生活。
北美这点事 发表评论于
好文!”不论中文英文,不做职业时若要潜心修为,都需花精力时间“+1 也有些相似的经历,在国内大学修理工科,后来也纯属因为喜欢选修了自考英语。那本《英美文学选读》的书上还做过很多的笔记,查过不少的单词,有时间真还要拿出来看看。在这边大学没读过与文学有关的,做论文倒是提高了英文阅读和写作的能力,但要领会英美文学的美还是有难度。
yfz9465 发表评论于
其实,短点更好。
牧于俭,使伊心无冕。
yfz9465 发表评论于
Live simply, so that others may simply live.
牧于俭,方使伊人心无冕。
汤姆爷爷 发表评论于
说是,满瓶水不响,半瓶水咣当,形像,准确。权当土狼先生抛砖引玉吧!唯一高兴的是,大家皆先生(包含女士),绅士。学习了,幸会。本人土点儿,还是没忍住....此地没武毛。想偷笑,没忍住......
西安游子 发表评论于
回复 'obama_北美101' 的评论 : 简单直率,好相处?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英语和汉语都是伟大的语言! 等到了一定境界,都很美!
刚改革开放上大学,听老师说中文多么伟大,英文只是实用而已! 中文多么精炼,意境深远等等。
等上研究生,英译中的课本上下两大本, 到图书馆的外文阅览室发现英文原版是不怎么厚的一本! 就开始怀疑一些吹捧中文,偏低英文的说法。
等在美国上学生活近30年后,慢慢觉得当年我们在国内的英文老师们太可怜了, 从没去过英文国家,他们小时候学俄语,改革开放突击了一些英文再教我们学英语,偶然还给我们教“英文诗歌”....... 有些片断,现在回忆起来仍然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感觉! 比如,大家都知道贝多芬,英文老师大概想是“地道英语“吧, 他把Beethoven(German) 念成”比苏文“。有同学问老师为什么中国人叫他贝多芬,老师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英语和汉语都是伟大的语言! 等到了一定境界,都很美!
BananaeEggs 发表评论于
在中共統治區,工農兵被捧上天,紅得發紫的年代,凡事都要化繁為簡,讓工農兵程度的人,都能夠理解。於是,「形而上學」被解釋為「形兒」都上學去了,大家可要學習向上啊!文學著重修辭,用辭恰當,又留有意境(言外之意,雙關語),讓人心理和情感上,咀嚼回味無窮。理工科却是著重描寫嚴謹,詳細定義,而不留任何節外生枝的可能。這「節外生枝」却恰是文學的高層境界。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那篇博文和您这一篇应和都很有意思,写的很实在,不故弄玄虚。
我自己的感觉,我们对英文的陌生感跟词汇量和阅读能力都无关,只有一个原因 -- 读的不够多。我有二十来年的时间和您对英文的感觉一样 -- 味同嚼蜡,勉强为生而已。后来实在混不下去了,必须把英文阅读当成跟工作一样重要的事情来作,才慢慢在英文世界感到舒服。这其实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 -- 我们必须让自己在英文世界里有一个 Identity,包括我们的遣词造句的风格,说话的方式,阅读的品味,对事情的看法。没有这些东西,我们就永远只是一台工作机器。
另外我们普遍古英文读的少,将现代英文和诗经对比的话,前者在含蓄凝练方面自然就落了下乘。如果多读一些十八十九世纪留下的经典,就会发现现代英文其实也水的很 :)
obama_北美101 发表评论于
看这个帖子的,多数有语言兴趣;-)来,来,大家尝试翻译一下这句:
Live simply, so that others may simply live.
要求(比照原文):
用平实现代中文,不要文言文,也不要半文半白;
用基本词汇(原文的词汇量我估摸是小学一年级水平),尽量不用典;
语句通顺,有说服力,有格言感,有劝谕感。
最后注意,原文只有两个实词(live和simply)颠倒使用。这一点我估计很难翻译,所以只是请留意一下。
devil_boston 发表评论于
女大学生宿舍 可是在武汉大学拍的。
guoke001 发表评论于
很有意思的一个话题。
我的英文不好,但一直在看。我也觉得中文更美。一个原因是中国作为单一文化有几千年的历史,文字是和文化历史联系在一起的。英文历史要短一些,而且很多引用历史典故和圣经的很难知道。
但是文字是工具,重要的是其中的思想和内容。文以载道。
即使是同一个意思,英文也有很多表达方式,最近正在读war and peace, 有五六种翻译文本,我买了两本书对照着看,同时下了三个不同的有声书,觉得都很好,但是评价就不一样。我还是停留在外行看热闹的阶段。
就像吃色拉,虽然不是很美味,但是有营养,对身体好就行。
诚信 发表评论于
文学成网友大多数来自大陆, 缺乏 critical thinking 精神, 更缺乏倾听别人不同意见的能力。
陈冲与刘晓庆谁更漂亮? 用年轻时的陈冲与老年的刘晓庆比吗?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我以为,少数天才除外,以绝大多数芸芸众生来说,对一种语言的熟识程度就是以对另一种语言的不熟识为代价的,几乎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负相关。
3227 发表评论于
说的好,有些人的结论好像早了点
李卫民 发表评论于
体会两点。第一,西安游子是书香门第啊。第二,西安游子很坦诚。除非语言奇才,在中文环境中长大的人,超过一定年龄才出国的人,英语在怎么努力也达不到炉火纯青的意境。周围见过好多人自我感觉良好,说自己英语一点问题都没有,和这个洋人朋友很熟和那个洋妞很铁,我持怀疑态度。语言方面如果不能水乳交融,两个人关系不会铁到哪去。夫妻除外
常态 发表评论于
深刻呀深刻,下一代有机会横跨中西,领会中英问之妙,幸运的一带呀。
常态 发表评论于
深刻呀深刻,下一代有机会横跨中西,领会中英问之妙,幸运的一带呀。
yfz9465 发表评论于
中文与英文在具体诗歌中是很难分伯仲的。而且它又与人自身的感受有关。但是,有一点可以从语言结构上看出。英文是线性语言,而中文是非线性语言。两个字的简单配合,就能产生新意。线性语言是法律准确的工具。而非线性语言,因为模糊感觉,从而是表达情感丰富更适合的工具。
一管之见 发表评论于
高论! 体会不到一种语言的美,其实还是掌握得差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