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被打劫的经历

读心中所念,书心中所想。希望能在苦短的人生旅途上多建些驿站,饰以生活的点滴,生成悠悠白云之下的篱笆。容我在篱笆之内闲品些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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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发生在2012年夏天的某一个晚上十点钟,地点佛罗里达的Gainesville某公寓小区。
       当时我从外面回来,把车停在了公寓楼办公室的门口,没有直接停在自己住所门口。
我从车里出来时看到一个穿一身白衣的高个男的站在公寓LEASING OFFICE门口左侧树丛边的阴影处抽烟,看到他朝我这边转了下身,我便冲他挥了下手,他也回了一下。我锁上车,转身就走入了通往自己住所的公寓走廊,就在那一刹那间,我眼角的余光看到那个人把闪着亮光的烟往地上一扔,也向长廊这边走了过来。我的住所在那排房子一层中间位置,离我踏入走廊的位置中间仅隔着两户。我以正常速度向住所方向走去,感觉到那个人就跟在我后边五六步远。
       说实话,当时没想道那个人要打劫。因为那个时间点,公寓的住家里大多亮着灯,大部分人应该都还没睡。公寓走廊里也是灯火通明的,虽然是晚上,也算是光天化日,你总不敢在我家门口且是光天化日之下打劫吧,再说那个地方没听说发生过劫案。但我还是多了个心眼,快走到我门口时,我决定不进家门,继续向前走,走到那排房子尽头拐到后院,从后院再绕回来。于是我过了自己家门继续往前走去。我所住的那片公寓一共四排上下两层的房子,东西南北各一排,前门口分别向外对着公寓的停车位,后门冲里。四排房子围成了一个方形的院子,院里有草坪、泳池、烧烤炉供休闲之用。每排房子的各套公寓都是连在一起,中间没有空档,如果去后院,只能从整排房子的两头绕过去。每排房子的前门处都有一个相通的走廊,走廊两头和中间各有一个楼梯通向二层的公寓。
       快走到走廊的尽头时,也就到了尽头那个通往二楼的楼梯跟前,我心想,上二楼吧,然后再绕下来回家就行了。
       就在我一脚踏上楼梯时,后面那个人突然窜上来,一下子把我摁在了楼梯上。我本能地翻过身来,他马上一手捂住我的嘴,一手摸向我的裤兜,嘴里低声连说“MONEY, MONEY”。我又是本能地一手撑着楼梯,左侧的身子贴在楼梯上,同时另一只手拨开他捂着我嘴巴的手,喊道“GO AWAY”。我的英语不咋滴,脱口而出的这一句也不知能不能让那小子放开我。不知他是听懂了我的意思还是怎么地,他松开我起身就跑开了。我站起身来,定了定神,看到他已经跑进隔壁的公寓小区了。
       我一摸两个裤兜,发现右侧的是空的,被我压在楼梯那一侧即左侧的口袋里还放着我的电话和车钥匙。我心说,钱包被抢走了,那里面主要有银行卡、驾照等卡物。暂时也不想那么多了。先报警,我立马抄起电话拨了911,同时向二楼爬去,心说我先上二楼,别呆会那小子再折回来。
       911通了,先和接线员打了个招呼,然后向接线员说了我被打劫并告知了案发地点。我的语气里夹杂了些许慌张。虽说我是个大老爷们,但头回遇到这种事,难免还是心慌的。接线员先是让我别紧张,接着问了些诸如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有无持有武器等问题,我说武器倒没看见,体貌特征在那转瞬之间也没看太清。说实话,当时除了个高衣白等明显的特征,连劫匪几个鼻子几个眼睛斗没看清。就在我和接线员通话期间,听到楼下有人冲楼上喊话。向下一看,一群警察站在楼下,正冲我喊话,让我下去,估计他们已经听到我和接线员的部分通话。够神速的,我和接线员的电话还没完,警察已经到了现场。我当时只顾着和接线员说话,都没注意到警车过来。或许他们当时怕惊动劫匪,没鸣警笛开警灯。
       我赶紧告诉接线员警察已经到了,道了谢挂了电话,我便蹭蹭蹭下了楼,到了警察跟前。
 
       这时我才注意到大约有十多个警察,有男有女,其中一个男警察牵着警犬,警犬看了我一眼,就把脸扭开了,估计判断出了我不是要被扑倒的 坏人。这时我还发现头上有警用直升机在盘旋,看来警方对抢劫案件还是很重视的。出动的警力比较到位。
一个被称作是探长的人简单地向我问了些情况,然后让我带着他们指认现场。我先是带他们去了那小子吸烟的地方,那个烟头居然还没灭,在树丛阴影处的地上发着微弱的亮光。现场勘验的警察把烟头捡了起来,弄灭后放入了证物袋。然后我又带他们去了案发楼梯。勘验警察打开照明开始仔细在楼梯上寻找指纹等证据。这期间,那个探长继续和我聊了起来。我对他们的出警速度和办事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探长表示他们会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当得知我来自中国,探长便说他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并掏出一个小本子,让我在上面写几个中文字。我接过本子,想了想,在上面写下了一段中文顺口溜:
       风高月黑,
       有一土匪。
       突然行抢,
       大胆妄为。
       掏我钱包,
       摸我大腿。
       哪里逃跑,
       警察来追。
 
       我给他们大致解释了下意思,他们听完哈哈笑了起来。警察们大老晚出警,挺辛苦,我也应该让他们轻松一下。
       后来他们给了一个案件登记表,上面主填写了案发时间地点案发情况等等。
 
       程序走完后,我便转身回了自己住所,当时我正站在自家门口和警察谈的话。回到家里,告诉老婆我被打劫了,但现在没事了,老婆紧张了一下,然后说没事就好。我洗了把脸,换上了下午出门前换下的短裤。居然发现以为被抢走的钱包原来在短裤的口袋里。原来下午出门换衣服时把钱包留在短裤裤兜里了。还好,抢匪没抢到我任何东西。估计那个抢匪不是因为让他GO AWAY而是觉得我兜里没钱,加上我有所反抗,又是在我们公寓门口,才一溜烟跑掉的。
       我赶紧出门告诉警察我的东西并没被抢走,当然这一情况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及侦查。警察后来做完现场勘验便撤了。估计是因为这次劫案中我没有什么实际损失,这个案子后来也没有后来了。
       虽然这次遭劫,我没有损失但也不算虚惊一场。想想对方如果有枪,且因为我的反抗,给我一枪,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经过这件事后,我后来再在晚上回家时,下车之前总是确认周围没有可疑人物之后才下车。这次事件也让一些邻居提高了警惕,其中一位有夜跑习惯的女邻居第二天便把那个习惯戒掉了。
       这次劫案中,我虽没有受到伤害及遭受损失。但还是有经验可得。一是晚上不要轻易和陌生人打招呼,以免引起坏人(如果是)不必要的注意,使自己成为被害人。二是身后若有人跟行时,到了自己家门时不要入门,以免坏人跟着入室。坏人入室打劫带来的危害可能会远大于在室外造成的危害后来我搬家去麻州后的一邻居便是被人跟进家门持刀打劫,据说遭受了较大损失)而且室外更容易逃脱或是得到别人的救助。三是遇到坏人时能反抗就反抗,不能反抗就别反抗,以免坏人穷凶极恶,给自己受到身体伤害甚至造成生命危险。就在我被劫的那天夜里凌晨一点多,当地的DOWNTOWN街上也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且是持枪抢劫,一对夫妻遭遇此次打劫,丈夫略有反抗便被殴打,还好没遭枪击,随身财物随后被抢走。
       这个世界不太平,因为总是有坏人存在,不管何时何地都要小心为妙。人活着,要与天斗,与地斗,与病毒斗,还要与劫匪等坏恶之人斗,够忙的。
NJM 发表评论于
佛州的治安好像不大好。
nightrider 发表评论于
@mikecwu:

Wow. I am stunned, stunned by the political incorrectness coming from a die hard liberal left. Have you has lost your indiscriminately loving heart? How can a liberal left be so cruel? I do not what to make of it...
云下篱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言无语无声' 的评论 : 有道理。
云下篱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ikecwu' 的评论 : 赞同您的说法。
mikecwu 发表评论于
美国对抢劫犯太宽容了,就几年徒刑,然后放出来又作恶。如果是持枪持刀抢劫,这种人就应该是无期,起码20年,等出来就老了,无能力作恶了。如果抢劫过程开枪伤人,就应该是死刑。
无言无语无声 发表评论于
肯定这人是警察的目标 已经犯了事正在逃窜,不会为一个钱包出动警犬飞机。
云下篱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常有好心情' 的评论 : 谢谢您的祝福。
美国有的地方治安不错,有的地方治安确实不怎么样。不管在哪里,都要小心。我搬入目前所住社区半年有余,感觉比较太平,平时很少见到警车过来。邻居也说他们住这里二十多年,没发生过恶性案件。当然我还是安装了了安防设备,长短枪各备几把,这样心里就踏实多了。
云下篱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上海土人' 的评论 : 还真有可能,第二天就有邻居说我被劫色了。
云下篱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我胖我的' 的评论 : 那是个不大的城市,平时恶性案件较少听说。估计抢劫案在那地方已经算是严重的案件了,所以出动陆空警力。
云下篱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有枪胆就壮,不服就开枪。
常有好心情 发表评论于
这样可怕,你们是怎么生活的, 为美国朋友祝福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同意胖胖,佛州警察很给力。不知8年后现在的气候下,佛州警察是不是还同样给力?
上海土人 发表评论于
不一定是打劫吧,有可能对你这个美男子感兴趣了?
我胖我的 发表评论于
佛州警力这么给力,一个抢劫案来十几个警察?
voiceofme 发表评论于
赞楼主的回答。

云下篱笆 发表评论于 2020-07-19 12:43:09
回复 'nightrider' 的评论 : 当时忘了问劫匪这个问题了。

枪迷球迷 发表评论于
对我等持枪良民来说,教官推荐的做法是右手在腰间握住枪,喝令跟踪的人“Back off!”。 在公共场所半夜三更任何人不听警告进入十米以内就是人身威胁,有权使用致命武力自卫。
笑薇. 发表评论于
这也太恐怖了!
云下篱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ightrider' 的评论 : 当时忘了问劫匪这个问题了。
nightrider 发表评论于
Is the robber Obama's 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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