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记忆是单纯的,黑土地上承载着白色的梦想。忘不掉的家乡里有冬天纷飞的大雪,春天绵延的梨花,夏天里还有洋洋洒洒的漫天柳絮。到了秋天,家家户户买到家里一车又一车的白菜,攒到地窖里,等到了冬天慢慢吃,要到来年的春逢大地才会再有新鲜的蔬菜可吃…一年一度,周而复始。儿时不以为意,只当见到的是全世界的模样,有黑色,有白色。
跟着姥姥长大,她老人家迷信了一辈子,恨不得出趟门都要掐算一下黄道吉日。据老人家说,在我出生不久,她抱着我去拜见了一位算命大师。大师是位盲人,深居一个七拐八拐的小巷子,但是远近闻名,灵验的很,找他算命还需托熟人的引见。见到我之后,大师只说了寥寥数语,大意是丫头日后要远离家乡,父母切不可强留。姥姥如同拿到尚方宝剑,回家后如实嘱咐了母亲,不过又加上一层意思,说这个孩子以后指望不上。
到了考大学那年,母亲希望我能去北京,离家近,方便来回;而我自己却选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学校,在南方,远到了长江边。那个时候的交通根本无法比拟现在这样的发达,坐绿皮火车到学校约三十个小时,中间还要至少一次中转,转车后有没有座位不一定,如果轮不到座位,只能一直站到终点,站到双腿肿胀,麻木。刚上大学的我不到十七岁,一脸天真,满腹幼稚,以为远走他乡就是闯荡世界的样子,义无反顾,踏步前行,就是勇气的象征。那时候姥姥已经离世,但是大约母亲相信了姥姥说过的话,对我的决定并没有极力阻止,只是默默帮我准备好了行装,想了各种可能来应付即将来临而又一无所知的春夏秋冬。
就这样,第一次一个人远行,沿着纬度向下往南。第一次明白,人生的开启原来是野蛮生长的始料不及。
在南方的第一个冬天里,我了解到冬天可以没有雪花,而没有雪花的冬天却是可以冰冷刺骨。在北方,冬天虽然是冰天雪地,可是供暖设备是一直都有的,所以出外穿棉衣,到家里有暖气,身体并不觉得遭罪。而那个时候,南方的冬天却因为没有取暖,天冷降温的时候就像掉进冰窟窿,穿多少层衣服都感觉不到温暖,无止无休。上大学后的第一个学期,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我的双手长满了通红的冻疮,看书写字都有困难,真是欲哭无泪,暗自拼命的怀疑自己,是否做了此生第一个错误的选择,跑到了一个不该来的鬼地方。
开始上学的时候,有些课根本听不懂,不是因为课程的难度,而是因为讲课的老师有方言口音。在北方,普通话普及,说话虽然略有口音的不同,但是交流的时候听懂是没有问题的。南方的方言很多,而且因此连带造成发音方式不同,不少词汇虽然是一样的写法,拼读出来却是五花八门,根本就摸不着头脑。因为学校的地理位置,南方的老师和同学占了绝大多数,我这个北方人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只能连蒙带猜,外加借同学笔记,才能跟上课程进度。
尽管如此,在南方那段日子依然在记忆中闪烁着如万花筒般的五光十色,而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的色彩远非黑白两种。住在同一栋宿舍楼的女同学们来自天南地北,叽叽喳喳的七嘴八舌,余音绕梁,带着各自地域的文化,风俗,习惯。我们一起上课自习,捧着几斤重的字典考T考G;一起深夜恳谈会,相互学着用不熟悉的方言嬉笑怒骂;一起学做饭,交换着到底如何论算南甜北咸;一起逛街乱赶时尚,争执腰带的宽窄,裙子的长短,还在繁忙的街巷拐角发现一位手艺不错的小裁缝,在毕业那一年邀他缝制一件如喇叭花盛开的连衣裙…时隔不久,我们漂洋过海,迫不及待的奔向再一次的陌生与迷茫。
我开始了第二次远行,纬度上移向北,不过离家乡却是越来越远了,远到了地球的另一面,纽约。纽约的街头车水马龙,纽约的人群熙熙攘攘;这个城市以最热烈的拥抱和最宽广的胸襟迎接了我的初来咋到,安抚了我的惶恐不安。以至于在多年以后,我一直心存感念,因为我从不曾感觉这里应是他乡。人生这样的幸运其实并不多见。
在四季分明的纽约,我买的最贵的一件衣服是一件白色的羽绒衣,连著有一顶镶边白色绒毛的帽子,在冬天雪花飘过的时候,与大地融成一色。
读书的时候做助教,周围一堆学生。我示范他们实验技术,他们教会我生活中种种有趣的事情。记得有个调皮的大男孩,永远同一条牛仔裤,裤子上面用圆珠笔画满各种卡通人物,头发染的火红。男孩对我说,把头发染成绿色吧,或者试试紫色,你会喜欢。我一脸的诧异。他说,这里是纽约,只要你喜欢,没什么不可以。还记得有一个春天的早晨,柳树刚刚抽芽,一个女生披着长发,怀抱几枝桃枝,枝上坠着一串串粉色的花蕾,她笑盈盈走来,分给我一枝插于案头。毕业的那年,论文答辩结束,一个学生送来一个她亲手烘培的胡萝卜蛋糕,空气里弥漫着甜香,手指间传递着温暖。
纽约成了我最喜欢的城市,至今如此。离开纽约多年以后,还跟那时的导师和同学一直保留联系。记得去年,导师说他马上就要七十岁了,还不准备退休。我记忆中的他精力充沛,喜欢唱歌剧,声音嘹亮,想象不出来“七十岁”与“退休”这样的词汇与他会有关联。
在纽约读书之后再往北上,去波士顿,这次的行程谈不上遥远。与纽约相比,这里冬天的雪更多,更厚。还有,这里多了一份属于象牙塔的宁静。在路上,地铁车厢里,随处可见把头埋进大部头书本里的人,厚重的眼镜遮挡住一大半的脸。博士后的导师痴迷学问,科技狂人。在他的实验室潜心工作,两耳不闻窗外事,不仅可以,而且必须。逐渐,可以形成习惯。三年后,我如愿获得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进入一家规模可观的生物技术公司从事药物研发,实验室窗外的查尔斯河波光粼粼。
在波士顿,我完成了自己的另一个心愿,尝到了做母亲的滋味。儿子的出生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喜悦,满足;从未有过的焦虑,担心;以及劈头盖脸的手忙脚乱。育儿书买了一大摞,翻了又翻,生怕出现纰漏。那时的我觉得去哪里都是狼狈不堪,因为要推着婴儿车,背着一大堆婴儿用品。尽管如此,还是没有错过去缅因州爬山,去鳕鱼角观海,去看新英格兰望也望不到边的秋叶。为了出门旅行,专门买了一个可以背在身上的婴儿座架,儿子在里面随我们东游西逛,其实大多数时候,他都是睡着的。后来给儿子看那时的照片,告诉他小时候去过的地方,他只是一个劲的问:我真的去过吗?后来他长大了,那个曾经驮着他的座驾被我一直保留了下来,留下了那段异常忙碌又充溢美好的时光。
本以为就这样可以在东海岸落地生根,但是生活又送给我一次猝不及防,先生的工作选到了德州,我们不得不移居到很远,很南,炽热得可以至焦灼的达拉斯。开始搬过来的时候,我十分的不习惯,天气,风俗,都不是我喜欢的样子。那时我想,不消多久,我就会离开。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呆,就是很多年。
刚来的时候工作没有着落,留在生物技术工业界发展成了痴心妄想。不得不重敲锣,另开张,回到学校再次出发。我把学校的网页翻个底朝上,递送了数不清的简历和申请,也许是感动上苍,一位有资历有年纪的女教授收留了我。同为女人,作为前辈,她教会我学习坚持,学习忍耐,学习相信,学习在这样的轮回中不言放弃。职业如此;生活,亦如此。
过来的时候儿子刚刚两岁,咿呀学语。结识了好几家子女年龄相仿的朋友,周末聚餐,假日旅行。在这样的陪伴之中,我得以在德州如火的骄阳下安居乐业。后来儿子觉得一人孤单,没有玩伴,强烈要求有个弟弟或者妹妹,所以又得一女,乖巧,伶俐,喜欢蹦蹦跳跳,只是话多,有时令人抓狂。岁月悠悠,所幸安然无恙,以为可以这样终老。
一次又一次“后来”的不断叠加,构成人生的过往。还是始料不及,在德州的日子也变成了过去时。最近再次远行,正北方,芝加哥。那是大约在一年前的时候,儿子高中毕业,我的面前呈现出迁徙的机会,芝加哥成为其中之一的可能。也许是怀念少年时的白雪皑皑,也许是留恋在东海岸不夜城的高楼耸立,去芝加哥的念头日益强烈,下定决心再次启程。
从北向南,从南向北,Z来Z去旅程,如人生的探戈。未来还有几番来回,无人知晓,无需知晓。一段路,有收获,有失去,但歇息只是片刻,出发即在眉睫。蜿蜒间或高山峻岭,或一马平川;或激流湍急,或静水流潺。斗转星移,驿站成为故里,新友变为旧知。生命之树沿着这“之”字形的年轮一往无前,不问归程。不久之前,曾在思绪万千中不得其解,对身边的女儿述说心事,女儿轻笑,小小年纪却老神在在:妈妈,其实你从来都是知道的,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