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美国的历次大选中,有一个现象,这就是:受教育程度高的白人,较多投票支持民主党,而那些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白人,较多地支持共和党。另外还有一个现象是:东西两岸那些经济发达、较为开放的州,如加州、纽约,历来是民主党的支持者居多,而中部地区,那些经济相对落后、较为保守的州,历来是共和党的支持者居多。
由于这样两个现象的存在,这就导致了一个推理,即:民主党的理念似乎比共和党的要正确和进步,否则为什么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经济发达和开放地区的人会多数支持民主党,而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经济不那么发达和不那么开放地区的人会多数支持共和党。
于是在一些人看来,那些“红脖子”都是一些愚昧无知的、没有文化、没有头脑的人。他们没有受过多少教育,所以不明事理。
在一些华人家庭中,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子女往往支持民主党,而他们的那些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第一代移民父母,则往往认同共和党的理念。这也被认为是因为后者受教育较少,所以观念落后,不够进步,不能与时俱进。
有一些人对于政治无法做出自己的判断,不知道到底应当支持那个党,于是,就依据上述推理而作出选择。
一般而言,说知识就是力量,教育启发智慧,这并没有错,在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这无疑是对的。但是,在社会认知上,却不能将之绝对化和教条化。
当年中国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邓小平提出“不争论”。为什么不争论?是因为像他那种只会说“白猫黑猫”之类粗俗语言的人,是辩不过那些学富五车的理论家们的。由于长期的左倾理论的影响,在当时的中国,从理论界,教育界、文化界,到舆论界,都被极左的意识形态统治,许多人仍然坚信“一大二公”、“三面红旗”,“宁长社会主义的草,不长资本主义的苗”。那些受过教育的人,那些大城市的人,往往都认同这种“政治正确”。
反而是那些贫穷落后地区的人,如小岗村的农民,认同邓小平的理念,偷偷地签了生死状,搞起了在当时是大逆不道的分田单干。还有那些社会低层的城市居民,偷偷搞起了长途贩运,许多人被当作投机倒把抓了起来,判了刑。尽管这类经商活动在后来成了合法的,并受到政府的鼓励。但在当时却是有违政治正确的,因为那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是与“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继续革命理论”背道而驰的。
这就是教育与直觉的不同。
当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成了一种政治正确,但它却偏离了对真实世界的正确认知,这时就会出现这种教育与直觉的背离。即许多受过较多教育的人,受教条束缚的人,坚信政治正确的人,反而不如那些没有受这种意识形态毒害的人,凭直觉而得到的认知更接近真理。
在美国,多年来,那种左倾的意识形态,在高等院校、媒体界、文化界、上流社会和东西两岸的大城市占了统治地位,它成了一种政治正确和一种时尚。尽管不能否认,这种意识形态中的某些理念在历史上有它的积极意义,但是发展到今天,它在许多方面已经走过了头,已经走向了反向歧视、族裔特权,贬低才智、否定效率、否定竞争、鼓励懒惰和不劳而获、纵容犯罪、否定法律和秩序,否定传统价值和解构主流文化的道路。
所以,不能简单地、教条化地以教育水平的差异来论社会问题的是非,并以此作为判定正确与否的依据。
今日美国大选的两条道路之争,其实就反映了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左倾意识形态与直觉派之间的认知分歧。
就人类的社会认知而言,理论和教条,常常会偏离直觉和常识,表现出强大的蛊惑人心的力量,但其最后都会被直觉和常识校正,只是或迟或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