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之恋(二)

李公尚,定居美国。打工养家糊口之余,喜爱搬弄几千中英文字,聊解岁月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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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之恋

    李公尚

    二

    那段时间,我每天下班回家,无论是在外面吃饭还是买了饭带回家来吃,总是多买一份汉堡或比萨带给舒嫚,而舒嫚却越来越喜欢和我故意作对。每次她接过我给她买的食物,在说“谢谢”的同时,两只眼睛注视着我,出其不意地踢我一脚或者绊我一下,有时装作无意,伸手打我。我理解她的情绪,故作若无其事。那次她问我能不能做我的“女人”,我坚决拒绝,告诉她:“你还是个未成年人,并不懂什么叫做女人。我不愿意因为和未成年人不当交往而犯罪。”她听了满脸不屑,说:“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有的是男人愿意让我做他的女人。”我认为她是希望能有个成年人来照顾她。

    一天我下班回来,见舒嫚没穿鞋袜,光着双脚伸直双腿坐在楼道里。我走到她近旁,把为她买的一盒炸鸡递给她,她在接过去的同时,突然用双脚蹬我的腿,向我示意她没有穿鞋。我躲开她,进家时她突然对我说:“今天你应该洗衣服了。”

    我每星期用走廊里的公用洗衣机洗两次衣服。进门后我吃完带回的晚餐,把该洗的衣物分别装进两个洗衣袋,顺手拿了一本书走向洗衣房。洗衣房里有两台洗烘合一的洗衣机,其中有一台写着“故障,维修(OUT OF SERVICE) ”的字样。我打开另一台,发现里面有一双球鞋和袜子已经洗好烘干。我突然意识到,这双鞋袜是舒嫚的。

    我去告诉舒嫚她的鞋袜洗好了,让她取走,舒嫚得意地说:“我早就知道洗好了,是故意不取的。”说着,光着脚连蹦带跳翻着跟头跑进洗衣房,用手按住洗衣机盖说:“我们做个交易!我帮你在这里照看你洗的衣服,洗完衣服你让我进你家去看电视。”说着,她高举起一只脚,像舞蹈演员一样绷直,伸到我面前,说:“你看,我洗脚了,现在一点气味也没有。”说完,又把脚扳到自己面前嗅了嗅,说:“真的,什么味都没有。”我拒绝说:“不行!洗完衣服我有很多事情要做,现在我自己能在这里照看要洗的衣服。”

    舒嫚歪着头想了想,说:“那好,我们做下一个交易。你的衣服洗好后需要熨,是吗?我经常帮娜拉熨衣服,过一会儿我帮你熨衣服,熨完后你带我出去逛街吃冰激凌。”娜拉是舒嫚的妈妈的名字,很多美国孩子在外人面前提到自己的父母时,总爱直呼其名。我说:“晚上我不想出去,也不想去给你买冰激凌,刚才我为你买过炸鸡了。”她听了反驳道:“那不一样。炸鸡是你自愿给我买的,因为你喜欢我。我让你买冰激凌是我现在和你要做的交易。生意是生意,交清归交情。”

    我说:“我现在不想做任何交易,也拒绝和你做生意。”舒嫚听了无可奈何地撇一撇嘴,装作毫不介意地说:“那好吧,生意不成情意在。你赢了。”说着把洗衣机里的鞋袜拿出来,穿在脚上,指着另一台洗衣机说:“其实那一台洗衣机没坏,字条是我写了放在上面的。”

    我不再理她。她突然用双手撑着洗衣机,在洗衣机上面稳稳做了个倒立,然后缓缓降下身子,连贯地把两条腿分别搭在两台相隔一米的洗衣机上,做了个“一字马”劈叉,举起双手摆了个姿势,问我:“你看,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她赶紧说:“我还能倒立着从这里走到你家门口,你想看吗?”

    那天夜里十点多,我接到一个电话,问我“是不是舒嫚的男朋友”。电话是从警察局打来的,说一会儿将有警察向我了解有关情况。不一会儿,一辆警车停在了公寓外,一名警察上楼,让我跟他一起去警察局。我莫名气恼:我怎么会是舒嫚的男朋友呢?她只不过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

    在警察局接待我的,是一名叫比尔的警官。他查看了我的身份证,问我是不是舒嫚小姐的男朋友。我说我是她的邻居,每天见面,但根本谈不上是什么男女朋友。比尔问我知道不知道舒嫚的实际年龄。我回答:“她告诉我说她十八岁,但她只上八年级,我猜她应该只有十四岁。”

    比尔听了面色冷峻起来,直视着我的双眼问:“你确定她现在是十四岁,而不是十四岁以下吗?”我摇摇头,说:“不能确定。”比尔又问:“你和她交往,她的监护人知道吗?他们同意了吗?”我说:“我每天在走廊里遇到她,有时说几句话,但我不能确定我和她说话时,她的家长知道或者同意。”

    比尔听了,说:“那好,你先填一张表。这事我需要再调查一下。”说着他把我带进了一个单独的房间,递给我一张表格。我仔细阅读着那份“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情况调查表”,越发恼火,比尔严厉地对我说:“在我回来之前,你不能离开这间房子。”我听了一阵愤怒和委屈冲上心头。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舒嫚的妈妈娜拉被找到了,她被带到了警察局。比尔把她带进我在的那个单独房间,问她认识不认识我。舒嫚的妈妈三十岁左右,金发碧眼,丰乳肥臀。在公寓的电梯里我曾见过她,但并不知道她是舒嫚的妈妈。她冷漠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把带来的有关舒嫚年龄的证明文件交给比尔,比尔仔细地看了看,没说什么,还给她,和她一起离开了房间。

    一会儿,比尔进来告诉我:今天晚上十点多,警察在红灯区内看到舒嫚在找成年人搭讪,很快就有皮条客要带她走。警察注意到她似乎未成年,就上前查问。她说她二十一岁,但却拿不出身份证。警察把她带到了警察局,她承认说自己只有十四岁。鉴于她是未成年人,不能让她在警察局过夜,就联系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来把她带回家,她告诉了警察我的姓名,说我是她的男朋友,让我带她回家。警察根据她提供的名字,查到了我的电话号码。

    比尔向我解释说:“其实我们也不太相信,一个白人少女怎么会和中国成人男子做朋友呢?”我想解释,比尔居高临下地瞪着我说:“你最好离白人少女(White girls)远一点,不要伤害她们!现在她虽然已年满十四岁,可以和成年人交往了,但不属于你。你应该去唐人街,那里最适合你。”

    比尔的这句话,让我感到受了冒犯。Fuck white girls!我心里暗骂:“白人少女”就比其他族裔高贵吗?比尔和我走出那个单独房间,我见舒嫚的妈妈娜拉正在接受一位女警察的讯问,她转过头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瞟着眼把脸转向别处。比尔让我坐在旁边的长椅上,等事情全部处理完后,由警察一起送我们回公寓。

    女警察边做笔录边问娜拉:“你女儿去红灯区你知道吗?”娜拉否认说:“我不知道。没人让她去,可能是她自己好奇才去那里的。吃完晚饭,我嘱咐过她早点回家睡觉,她已经年满十四岁,不需要成人在家里陪伴了。每天我需要外出挣钱养活她,不可能随时跟着她。她说她现在有男朋友了,她男朋友一直不把她当作女人看待,她很沮丧。我想也可能是她为了向她男朋友证明她是一个女人,才去那种地方的。这个年龄的孩子,总会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比尔把舒嫚从另外一个房间里带出来,舒嫚见到我,胜利地朝我笑着,顽皮地做着鬼脸。比尔问正在讯问娜拉的女警察进行的怎么样了。女警察朝比尔点点头,对娜拉说:“这事儿不能算完,我们可能会写份报告给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他们也可能会起诉你疏于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然后法院可能会决定是否为你女儿寻找一个合适的家庭。等着瞧吧,什么都可能发生,你最好小心点,别再惹麻烦!”

    娜拉耸耸肩,毫不在乎地说:“我一直都在尽力养育她。但是你们知道,她没有父亲,我有时忙不过来。女人早晚都会和男人在一起的,十四岁和十八岁没有什么区别。就像饿了需要吃饭,只要她自己愿意并且高兴,迟早都一样。家长没有权利妨碍她自己寻找幸福,特别是在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

    舒嫚走到娜拉身边,母女俩人拥抱。娜拉对她说:“好了,一切都过去了。”比尔让一名警察把舒嫚、娜拉和我送回我们住的公寓。一路上娜拉表情淡漠,情绪阴冷,不愿正眼看我。舒嫚试图打破沉闷,无话找话,她缄口不言。进了公寓,我不想和她们一起进入电梯,故意到大厅前台去查看有没有信件,在那里和管理员有话无话地聊了一会儿,才上楼回房间。在楼道里,我见舒嫚仍坐在我门外的地板上,静静地注视着我,真想过去踢她一脚。

    我装作没看到她,不想理她,走到门口时她却突然一伸脚,差点把我绊倒。我生气地瞪了她一眼,拿出钥匙开门。不料我进门时,她敏捷地站起来,身子一侧挤进了我的房间。我阻挡不及,恼羞成怒,挥手重重地给了她一个耳光。她不由“啊”了一声,用手捂着被打得脸,怔怔地看着我。

    我让她出去,她站着不动。僵持了一会儿,她突然像没事儿人一样,连蹦带跳向后躺倒在沙发上,两腿搭在沙发扶手外面不停地摆荡,洋洋自得地说:“有很多男人都喜欢我,想让我做他的女人。不信你看!”说着,她站起身,一条腿金鸡独立,另一条腿轻松地高高抬起,直直地竖立在脑后,用独立的脚尖辗着地毯转了一圈儿,骄傲地看着我说:“今天在校际蓝球赛中场休息时,四个啦啦队的女同学托着我,我在她们身上做了这个动作,全校老师和同学都欢呼鼓掌。还有两个男同学愿意和我交朋友呢。”

    看着舒嫚的天真无邪,我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深深自责刚才对她的粗鲁,问她:“都一点多了,你还不去睡觉?”舒嫚把高抬的腿放下来,跳着向后一仰,又躺在沙发上,晃荡着双腿说:“我想睡床上!”我听了吃惊地问:“你想睡床上?我这里可没有你的床!你应该回家去睡!”舒嫚说:“我家里没人,娜拉刚才回来又走了,要早晨七八点钟才回来。我不想总是一个人睡。对娜拉来说,我睡哪都一样。她只在意我早晨不要耽误坐校车。误了校车我就吃不上学校的早餐,一上午都要饿肚子。”说着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径自走到洗手间,说:“我该洗澡了。”过了一会儿,又从洗手间里探出头来问:“我可以穿一件你的衬衣当睡衣吗?”

    我洗完澡走出洗手间,见舒嫚双手抱膝坐在床角上,肩上散落着棕色的长发,身不由己地走上前去,慢慢把她舒展开来,缓缓剥掉她的“睡衣”,轻轻抚摸她的胴体。她缓缓地闭上了双眼,长长的睫毛像垂下的幕帘,鼻腔里向外呼着热气,像一只被捉住的小鹿浑身颤抖,两条腿紧并绞曲在一起,两只手本能地上下遮挡。

    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盯着她的身体发呆,不由脱口问道:“你爱我吗?”舒嫚睁开眼睛,眨了眨,看着我,说:“我不知道。可能我还不想爱你,只想和你在一起。”我脑钝口拙地说:“如果你不爱我,我会被认为是强奸。”舒嫚说:“我不在乎是不是强奸。你强奸我,说明我非常吸引你。我早就想让你强奸我了,想让你做你和你女朋友,还有你在其她女人身上做过的事。”

    我颤栗地解释:“我担心……你的年龄还太小!这是……你第一次和男人这样吗?”舒嫚坐起身来,奇怪地睁大眼睛看着我,说:“年龄大小有什么关系?是不是第一次怕什么?我只想知道和你在一起是什么感觉。”说着,她双手搂着我的脖子,把我扳倒在她身上。我再也把持不住自己,情不自禁地把她的双腿分开,她柔顺如水地任由我摆布。“White girl”!我突然想到了警察比尔说的话,心中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我们接二连三地在渗着斑斑血迹的床单上翻云覆雨,直到精疲力尽。我昏昏欲睡时无意中发现舒嫚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天花板若有所思,心中突然对她产生了无限的爱怜。我把她搂在怀里尽情呵护,抚摸着她发烫的脸颊,她却突然没心没肺地问:“是不是所有女孩儿第一次当女人,那里(Cunt)都会疼?我在学校的好朋友若宾妮娅常告诉我她和她男朋友的一切,她说她第一次出了很多血,她吓哭了。我出血了吗?怎么没有感到疼?只是觉得像飞了起来一样,一阵一阵地越飘越高,飘到最高空,全身酥麻得成了碎片,也没有感到疼呀。是不是若宾妮娅骗我?”我听了无言以对。

    她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又问:“是不是中国人都这样,皮肤光滑,不长汗毛?若宾妮娅说她男朋友的胸前和后背,还有腿上,全身都长满了毛。我胳膊上的汗毛比你多,你觉得我扎吗?”

    (本文根据当事人回忆编写。三,待续)

livinghere 发表评论于
你麻烦了。希望不是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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