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一年以前,流年不利,遇到不好的租客,对方是老赖,不付租金,又不搬走,只能启动法律程序驱除他,这本身就是件很倒霉的事了,自己收不到租金,还要整理房子,感觉非常郁闷。可是,没想到这只是事情的开始,后续的事情简直更教人头痛。
在安省这里,启动法律程序赶走老赖,要花差不多2-3个月。最后才可以最终确定法院警官的执法日期。就在马上要和法警确定这个日子的时候,我意外收到了市政府的投诉信,信里说出租房屋外的院子因为堆积杂物,被邻居投诉了。我赶紧找到法院的执法部门,询问他们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进现场清理院子。我得到的回复是:从现在开始进入执法程序,从法律上讲,我是不被允许进入出租房包括院子里的。在执法办公室那里工作的女士很热心,特意叮嘱我把法院的驱逐令复制本,交给政府的执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并安慰我说不必担心,他们知道应该怎么办。
不敢怠慢,按照她说的,我当天就把复印件送到市政府的执法部门。而且,电话留言给负责的人说明情况,并且承诺一旦租客搬出,我马上着手清理院子。因为迟迟没有得到政府部门负责人的回复,后来又收到一样的投诉信,我还前后大约五次,给负责人打电话,留言,解释情况。
时间慢慢流逝,在距离驱逐令上的时间还有一周的时候,奇怪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这次,市政府的执法部门直接寄来了账单——他们找了第三方清理垃圾的公司直接清理了院子,清理和运输发生的费用总共超过一千刀。我一时完全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于是,我第一时间找到市政府询问到底怎么回事,这回终于见到了负责此事的官员,他说他联系我了,没联系上,他不能再等了。这怎么可能?我几乎每次留言给他,都留下了我的座机和手机号码,就是希望和他沟通,他居然说找不到我!我真的很愤怒!于是我就找他的部门经理反映情况了。
第一次和政府部门打交道,才知道,他们完全不着急,你找他,他说要了解情况,两周过去了。然后发邮件,他说还要找执法部门了解程序,然后,他出差很忙,然后,他说他在市府了解的情况和我说的不一致。再然后,我把法院的执法部门联系方式给了他,请他核准,再然后就没有了……我不得不去找管理他这个部门的老板,那就是市长了。
市长办公室的市长助理是位年轻的女士,她很认真听了我的叙述,让我把情况发邮件给她,她会和市长说。没想到的是,这回事情很快就有了回应,助理说市长建议我直接上政府论坛,这个论坛是市长和市议员例会之前的一个公开会议,我可以和他们反映此事,他们可以给出解决方案。
我没有多少和政府打交道的经验,要和市府的官员开会还是第一次,我心里没底,犹豫要不要去。整件事情其实就是关乎justice, 我依照执法部门的要求知会了市府,市府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尊重别人,太独断专行了。而且,我当时如果按他们的要求执行清理,依照法院的说法,我就会违反法律了,我实际上的处境是进退维谷,我想知道究竟怎样做是对的?我只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再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想讨个公道。谨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