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伟大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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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愿意相信没有写过长篇小说就不能成为一流的文学家。我承认这个观点有一点点的偏见。有时对于我们,生活只是选择什么样的偏见的问题,意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保持谦虚和怀疑。而我的观点是,长篇小说是虚构文学中的终极形式。它宏大、厚重、复杂、漫长,能涵盖所有文体,书写一部宏大的长篇小说本质上就是一次创世,而阅读长篇小说可以成为一次重生,进入另一个世界的一次生活。
而这样的一部长篇,就绝不仅仅是凭借灵感、才气和激情便可以一蹴而就的。
好的诗歌必须是完美的,短篇小说是可以完美的,而长篇小说几乎是无法达到完美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有时是最有价值的,是我们应该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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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最好的长篇是《2666》。
从文学角度讲,不仅仅是我所最喜欢的,而且我认为它几乎是完美的了。《2666》非常现代,你不太好讲它到底在讲什么,和传统小说相比,它也不注重建立一个非常丰满鲜活的人物,很多现代小说的人物都有些模糊不清,但它非常可读,能够一直吸引着人,它的叙事冷淡,但一直令人感伤。许多实验性小说,它们通过破坏可读性来制造一种现代的感觉,这不是最好的。网上有译者赵明德的译后记,我贴在这里。
这部80余万字的书我读过4遍,买过两个版本,一个硬皮的,一个软皮的。第一个是硬皮的。当年我的小狗趁我不在屋竟把硬硬的封皮的一角咬烂,当我推门进来震惊的看到这一幕时,小狗一扭头看到我也呆住了。那时我在悉尼无法再买一本新的《2666》,它的装帧我那样喜欢,所以发现后气得我打了小狗的屁股。不过,晚上我突然意识到,连我的小狗也喜欢《2666》,真是有其父有其子啊!于是,我又抱着小狗拍着他的屁股夸奖他的品味。我的确打过一些我的小狗,现在想来很后悔。不过,我的小狗太顽皮了。赵明德翻译的《2666》非常好,我当时直觉的感到这就是波拉尼奥文字的风格。为此,我特意去悉尼的书店转,竟然看到有卖英文版的《2666》,我买了一本,回来一读,英文的译本读起来感觉和中文极为相似,只不过英文更温润一些,中文更有一些金石的硬度。这是语言本身的问题。可惜回国时实在带不下这本英文版的《2666》了,于是有一天深夜我开车把它扔在了社区图书馆的门口,然后驾车离去。
“翻译《2666》有点西西弗斯推巨石上山的感觉。幸运的是这块‘巨石’只向上,不下滑。终于有推到山顶上的这一天: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下午六点整。
《2666》阅读了三遍,用汉语‘笔耕’了一遍。但仍然感觉里面有许多内容需要好好消化。初步的体会是,书中弥漫着淡淡的哀愁。这与媒体宣传的‘幸福指数’、‘快乐时光’大相径庭。
在加工润色《2666》期间,有两次乘坐出租车的机会,巧合的是两位出租车司机师傅都是 1958年出生,经历相似:没有机会好好读书,当过兵,下过乡,进过工厂,下了岗……,讲话的口气很像阿琴波尔迪,充满了淡淡的哀愁,而且有些无奈。这让我感到惊异。难道《2666》中的情绪属于全人类?
与两位出租车司机叙事口气(愤怒)不同的是,《2666》对于杀人、强奸、灭绝犹太人运动、政治大清洗等等令人发指的滔天罪行,作者的口气是冷漠和镇定的,全然没有愤怒的表现。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态度?难道是‘哀莫大于心死’?莫非作者对人类的丑恶和凶残本质已经绝望了?人类自我毁灭的前景不能逆转了吗?
期盼中国读者能有高见!”
我一直以为伟大的文学家一定要有自己独特的叙事语气,要有好的文字。一部小说如果文字不好,就不值一读。波拉尼奥一直流浪写诗,到了40岁才写小说。他的文字非常好。风格既冷静又极优美,他的优美和马尔克斯不一样,是内敛的,和托尔斯泰也不同,是冷的。而且,波拉尼奥是很少能驾驭不同风格文字自由书写的小说家。他的文字有时简洁,有时繁复。比如伟大如托尔斯泰,他的文字也是一流的,但只有一贯的风格,卡夫卡也是一样。
《2666》的文字总体是冷的,富于诗意,但在5个部分中,文字有细腻但明显且和谐统一的变化,第一部的爱情故事,冷而凄美,第二部的那个学者失忆的故事,冷而迷离、神秘,第三部的记者的故事,冷而沉重,第四部各种犯罪的故事,冷而硬,第五部的文字冷而润,像是童话。以这样质感的语言结尾,真是美妙。
波拉尼奥又是叙事技巧的大师。美国《时代》曾发表过他的一部短篇小说《迷宫》,网上有中文译本非常值得一读。《2666》的结构很独特,同时它包含着许多不同的讲述方式,包含了许多现代小说的技巧。波拉尼奥用了长时间收集当年发生在墨西哥的一起持续多年的杀人案的案例最终成为小说第四部的写作素材,但这一部恐怕很多人无法读完。不过,至少它描绘出文学史上从未有过的一幅广阔的极为令人悲伤的拉美贫民窟的图画,仅仅是他对于那些对于垃圾堆和飘散在贫民窟的化学制品的气味的描述就令人难以忘怀。而这一部分还可以只从写作技巧来阅读,这也足以让人满足,波拉尼奥讲述的这300多个犯罪案例,用令人眼花缭乱的不同的叙事技巧,像是一段宏大、漫长的炫技乐章。而整体上《2666》既线性,又庞杂繁芜,形成一座迷宫。它的复杂程度远高于传统的小说,像《白鲸》也非常厚重,但和《2666》相比就十分简单明了了。所以,这样的小说的写作的难度是非常大的,不是只有一个想法加上文字上的能力就可以完成的。
所以,它足够厚重了。唯一的遗憾是结尾仓促些,那时波拉尼奥已经不行了。
第二个就是托尔斯泰。托尔斯泰不用多说了。相比《安娜·卡列尼娜》,我更喜欢《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的文字一写出来就是大家之气,你就能听到他的声音,温和,厚重,辽阔,而那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不过,就文字的驾驭能力、叙事能力、小说的结构的复杂度和小说涉及的广大与深度、创新性等诸多方面,我认为《2666》要超过《战争与和平》。据说维特根斯坦极为喜欢托尔斯泰的《哈吉·穆拉特》,说这本书的意蕴丰富。读过这部书的人很少。或许维特根斯是从他的哲学研究的角度来解读,自然和普通人有不同的感受。这也说明那些优秀的小说可以给人不同启迪,它们具有复杂性,因此有着更多样的解读空间。我曾买到一本二手老书《哈吉·穆拉特》,这部小说只有10余万字,但据说托尔斯泰写了很久。不过,如果说伟大的长篇小说,我认为恐怕也无法替代《战争与和平》。长篇小说的复杂性和厚重程度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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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读者喜欢所有的书,而我只喜欢能让我读第二遍的书。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曾把一部长篇小说读过两遍,但《2666》我可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了4遍,并且还想再读。可能每一本书都有一些优点和可读之处,每个长篇小说的作者都是值得尊重的,即便是流行小说家。可要是说伟大的小说,我觉得是太少了。所以,之后的长篇就太多了。读也读不完。先看看书评是必要的,但有多少书评是可以信赖的呢?那么,也就只能看缘分了。
当年,我遇到《2666》就是缘分。
我回国时去西单图书大厦,进去一看,当代的小说都不值得买,我买它们干什么呢?传统的名著也太多啦,我哪里能看的完呢?而我看过的是那么少,再看十本二十本也不能算多。看了一会头晕眼花,我就准备回家了。这时忽然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我感觉我要晕倒。她看着我,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好,我觉得我已经爱上她了。她向我笑笑,然后举起一个写着字的小字牌。原来,她是一位聋哑人,在卖她们残疾人工厂的小产品。我于是买了两个我不需要的小东西。她向我笑笑就走了。我准备回家,我肯定已经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她非常清纯美好。我失去了一个世界。就在这时我看到了《2666》,一看到它的装帧和封面的设计,我就感觉我应该拥有这样的一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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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红》胜过《百年孤独》。
对于《百年孤独》的思想的阐述我总觉得有些牵强,我总觉得《百年孤独》并非一部深刻的作品,而是一个雄浑奇崛的故事,读来让人荡气回肠,激动难平。而《我的名字叫红》则是非常深刻的,它的情感也远较之《百年孤独》深沉动人。
帕慕克是今天一流的小说家。这部书的思想极为深邃,文字细腻优美繁复。他通过当时兴起的科学透视的法兰克福绘画对伊斯兰世界的细密画的冲击,谈到了东西方观看之道的不同和这种不同对于人类思想的深刻影响,并且,揭示出古老的伊斯兰文明在现代必然衰亡、毁灭的命运,进而预示出所有人类古老文明的归宿,并且,他是以如此美丽哀伤的文字写出了承受自己文明毁灭的人们内心刻骨铭心的疼痛和矛盾。但小说被广泛夸赞的侦探故事的高超的现代叙事方式,我认为是败笔。小说以一个凶杀故事的讲述,以不同的当事人的口吻不停的变换叙述者的身份,或许就是所谓多重叙述,其实就是故意制造混乱,让读者一直在猜谁在讲话谁是凶手,这对于感受他的深刻的思想和绵长叙述的文字之美真是极大的分神。这是一种向世俗的一种妥协。我讨厌这种妥协。这样的小技巧对于一个大作家实在是没有必要。波拉尼奥在讲述那300个凶杀案件时,有着令人眼花缭乱的技巧,但你感觉不到他的技巧,这才是大家。以帕慕克这部书的内容和文字风格只要专注于讲述就足够了,就像他的那部优美哀伤的《伊斯坦布尔》。喜欢读侦探小说的人基本上没有耐心读他的这样文学气质的细腻繁复的文字。
《百年孤独》的文字也是一流。但和托尔斯泰、卡夫卡相比就差那么一点点。《百年孤独》的每一个句子都让人震撼,但如此一来也就让人最终产生审美疲劳,反而失去了张力。像波拉尼奥、托尔斯泰、卡夫卡他们都更懂得节制,波拉尼奥有些句子、段落非常平淡,毫无修饰,但这样才会有张力,当优美诗意的文字一经出现就有一种脱颖而出的爆发力,特别的打动人。而波拉尼奥的厉害之处在于,他写的平平淡淡的文字几乎毫无修饰时,仍然带着他的独特的语气和伤感,不仅依然吸引人,而且与整个作品的文字风格和谐统一。这简直像一个谜。
《百年孤独》的确是一部激动人心的伟大作品,但也是最被严重高估的一部作品。它今天几乎成为了伟大小说的代名词,而变成最伟大的作品,但实际上它只不过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其被高估的原因我想在于,和那些内敛复杂的更为深刻、优美的最好的小说相比,《百年孤独》会让人产生强烈的感动。马尔克斯对于之后起码是中国的文学创作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但影响大都是负面的。模仿马尔克斯太容易模仿的像模像样,这让我想起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最后,那妇科医生把自己的精液注视给不孕症的女性,结果几年之后,小镇上到处都是带着医生那样的黑框眼镜长着医生那样的大鼻子的孩子在街上游荡。马尔克斯是可以模仿并容易模仿的,原因在于马尔克斯的句子来源于修饰。很多写作者读了《百年孤独》之后就变成了使蛮力的作者,拼了命把每一个句子都要写的荡气回肠感人泪下,直到最后的一个句号或者惊叹号。更有一些矫情的作者把每个句子都写的怪怪的,失去自然。
同样,卡夫卡对众多作家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因为,卡夫卡是不可模仿的。卡夫卡的怪诞意象是源自他病态的内心压迫,对于卡夫卡这些文字是真实的。而后来的众多表现主义作家都或多或少缺乏这种真实,因为,他们有些不幸是正常的,所以他们的怪诞就显得生硬、奇怪和虚假。
伟大的文学首先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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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和《追忆似水年华》都是伟大的作品,不过都有缺陷。《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伟大作品,但读起来让人入睡,更糟糕的是,有很长一段时间醒后我都要责备自己,有一种自卑感和负罪感,后来才意识到我又有什么错呢?《白鲸》的确有一种涵盖一切文体的雄心,但我觉得他的处理有时不是很成功,比如,那些戏剧的篇章,给我的感觉是生硬塞进来,以增加一种剧本的形式。《白鲸》的文字古朴,有些国王詹姆斯般《圣经》的味道,这我倒是很喜欢的。
乔伊斯的过于虚大的写作目标让我放弃了阅读他的长篇。不过,我的确买过一部《尤利西斯》,但字太小了,如果我一定要把它读完,我想这部书会毁了我的。他的早期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则完全是大师之作,但我喜欢的又都是网上找到的各种单篇的翻译,买的那本是一位教授翻译的,简直是烂。《死者》属于最好的短篇小说了,一开始的那些漫长的叙述令人昏昏欲睡,只有真正的大家敢这样写,直到后来一下子像被子弹打中。读完之后,我很久一直沉浸在小说开头那种令人昏昏欲睡的叙述的声音中,朦朦胧胧的,或许它就是生活和死亡的叙述的声音。
陀思妥耶夫以前只看过一部《罪与罚》,他的那个什么兄弟,也是字太小,在托尔斯泰和他之间我选择老托吧。事情就是这样,当我读到了老托,就不太在意失去小陀了,尽管陀思妥耶夫也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包法利夫人》我对它的评价比较低。它的问题是每个句子都过于精致,于是太刻意了,整部作品精巧但失之大气。
总之,极致的长篇不是很多。像日瓦戈医生我觉得太矫情了。另外,有些小说,像苏联的,比如《静静的顿河》那种内容我就不是很喜欢,又那么长,所以就不读了。因为,关于社会主义的那段历史让我疲惫,而且,我已不再相信关于那段历史的文学。不过,我倒是读过它的开头。小说的开篇那可真是大家的感觉。然而,这部小说到底是不是作者写的却又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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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大作家都是货真价实的,至少比小作家们的水货要少。当然,有些可能比较不流行。像托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曼非常年轻,二十五、六岁时,就获得了诺贝尔奖。据说,当年马尔克斯正是读到他的获奖作品《布登勃洛克一家》后,心情激动,决心要写一部《百年孤独》。后来,他辞职带着仅有的一点积蓄包括他的老婆跑到山里写下了《百年孤独》,所以马尔克斯并不孤独,我看还不如我孤独呢。但结果今天《布登勃洛克一家》也成了一部《百年孤独》式的作品了。今天几乎所有的好文学都成了百年孤独了,热闹的都是书评。但我们又能怎么办,写出一部大书是要耗费心血,而阅读一部这样的大书需要时间和平静的内心,但我们的人生是如此短暂,想得到的是东西又那么多。
然而,《百年孤独》讲的真的是孤独吗?或许只是因为孤独这个词。
我们这个时代最缺少的就是孤独。孤独让我们感觉美丽,但我们对于孤独是如此恐惧。所以,那些现代都市的人们便纷纷都爱上了“孤独”这个美丽而忧伤的词儿,但没有了热闹他们便会死的。
我非常喜欢《浮士德博士》。这部书我也看过两遍。我喜欢能读两遍的书,这个我已经说过。很多人不理解重复的意义。《战争与和平》一直想再读,可还没有时间,因此它给了我未来。《浮士德博士》是托马斯·曼的晚年之作,但又是最早的构思,前后历经漫长的时间。这时他的文字已进入化境,仅仅读读他的文字都让我感觉是极美好的享受。曼的文字厚重,深沉,而且汪洋恣肆。当然,《浮士德博士》可能很多人看不下去。其实,曼非常幽默。曼的幽默也是浑厚的,让人读着很舒服。他的《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简直让我笑破肚皮。我是在淘宝淘到一本二手老书,现在已经是我的宝贝了。书原来是某家现在可能已经不复存在的图书馆中的藏书。托马斯·曼自己也极为珍爱他的《浮士德博士》,曾直言不讳的表示:“没有哪一部作品像它那样令我依恋。谁不喜欢它,我立刻就不喜欢谁。”在托马斯·曼25岁时,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浮士德博士》的一个简单的构思。37年后,1942年,他考虑要开始写这个小说,那时正是二战战局转折的时候。曼用了一年时间收集资料,第二年正式写作,到1947年杀青。历时3年8个月。
由于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与魔鬼订约的天才音乐家,托马斯·曼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的思想史、文化史、哲学、音乐史的相关资料,尤其一些中世纪的资料,阅读了那些欧洲音乐大师的传记和专论。更重要的是,他在写作过程中和著名哲学家、音乐理论家阿多诺一直保持着深入、密切的交流和探讨。阿多诺给予了托马斯·曼大力帮助,连没有发表的《新音乐的哲学》的第一部分打印稿都给了托马斯·曼阅读。托马斯·曼没有辜负阿多诺的伟大友谊,他可真行,他把阿多诺手稿的最重要的部分抄到了他的小说里。并且,还把文稿中论述到的另一个无辜的大音乐家勋伯格未公布的隐秘的重要发明十二音阶的理论也变成了他的小说主人公的发明了。后来,小说发表引起巨大反响,阿多诺倒是很大度,当然,内心可能是痛苦的,可勋伯格急了,他以化名,用今天的话就是批上件马甲,就跳出来开始猛烈抨击托马斯·曼,后来干脆赤膊上阵。这样,托马斯·曼只好写文章解释,并公开了部分日记。不过,他仍然没有提及被称为“文学描绘音乐的杰作”的那段克雷齐马尔论述贝多芬钢琴奏鸣曲作品第111号的文字与阿多诺的论文的关系,即抄袭。不过,勋伯格可是不依不饶,最后托马斯·曼受不了不得不写了一个“勋伯格是十二音阶的发明人”的声明。当然啦,勋伯格是十二音阶的发明人,一位伟大的音乐家;阿多诺是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真正的专家,一位伟大的哲学家;而托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仍是托马斯·曼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对于勋伯格重要的是好的音乐;对于阿多诺重要的是好的哲学,对于托马斯·曼重要的是写一部好小说。
物大天成,各享其美。
不过,因为浮士德这个故事已经有过大作品,所以托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很难称为顶级的长篇小说了。不知道曼会不会立刻就不喜欢我。我并没有说我不喜欢《浮士德博士》,我仍然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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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的小说,名气很大,评价很高。不过,我相当的不喜欢。过于漫画和夸张,总是一种流行小说的气息,而非真正的大家的气度。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展现了非常惊人的文字驾驭能力,这部奇特的小说包含了大约10个不同的小说的开篇,不同的小说都是用不同风格的文字来写的。年轻的如大卫·米切尔的《云图》和《9号梦》的文字驾驭能力甚至更加出色。两人的写作技巧都相当高超。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大卫。不过,我觉得两人都算不上一流。卡尔维诺有些做作,大卫则有些流俗。并且,大卫的文字变化感觉有些过大,不如波拉尼奥的和谐而更具整体感。
不过,如果要用奇异的长篇小说为标准,那么也就太多了。我一直想看看,哪怕翻翻《万有引力之虹》,但现在买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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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自传《亲爱的提奥》,就是他给弟弟的书信集是不可错过的。它完全可以算进最伟大的的长篇小说。
我极为喜爱梵高的文字,这里喜爱的原因已完全与他的生平无关。《亲爱的提奥》是比《追忆似水年华》更好的追忆,它似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像是日常生活的流水帐。也是啊,本来它就是梵高写给自己弟弟的书信嘛。可惜,他无法写下最后自己死在弟弟的怀中,也无法写下半年之后,自己的弟弟也死去了,葬在他的墓旁。
只有读了梵高的文字才能真正理解他的素描。梵高被认为是素描大家,我过去买过非常厚的一本他的素描集,很重,可并不是很理解他的素描,后来读过了他的书信集才理解了。他的素描的每一笔线条里都回响着他的文字的声音,那些声音讲述着他在他的那些书信中对自己亲爱的弟弟讲过的他的生活他的时光。
这部书真应该好好读一读。梵高极有文字天赋,如果说他的油画,尤其晚期油画是疯狂之作,那么他的文字非常平静,沉稳,有些执拗,憨憨的,毫无疯癫,极为感人。而且,应该买一部带着他的信件影印的版本。梵高的那些信不可思议,非常整洁,很少修改。并且,经常在满篇的文字中会有他画的一幅小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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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长篇小说还有一种境界,它脱离文学,是神学的,即属于人类的神话。它为人类创造象征,创造精神世界的符号。从这个角度考察,当推《堂吉诃德》和卡夫卡的《城堡》。
堂吉诃德创造出人类激情与理智、清醒与疯狂、郁闷可笑与崇高纯洁之间的永恒的矛盾的象征。是的,它是永恒的,超越了人类的民族、地域和国家,也超越了时代,这种矛盾过去困扰着我们,今天困扰着我们,未来同样会困扰着我们,它是一种人类永恒的感慨。塞万提斯有着极大的文字的天赋,温和幽默,尤其善写对话,不过,就堂吉诃德的故事的叙述,我感觉存在很大的缺陷,尤其上半部。老头年轻时忙着去打仗,60岁了才写小说,而且一下成为了现代小说的鼻祖,一部超越时代的伟大的小说。这说明写一部好的长篇小说是非常难的,但如果要写一部伟大的小说,则非常容易。它不是努力的结果,通常是不经意间的造化。
《城堡》同样为人类建立起永恒的意象。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自己的城堡。城堡的意象复杂,它既可以是崇高圣洁的,也可以是黑暗的,既可以是永远无法达到的,也可以是永远无法摆脱的。著名的文学作品往往都被过度解读,这令人反感。但是,卡夫卡是可以被过度解读的,这是由于他的意象的神秘和梦境的属性。每一种解读都增加一重他的城堡的迷人,也进一步说明城堡是难以解读的。卡夫卡的文字卓越,不过大部分卡夫卡的作品让人读起来非常疲惫非常压抑。而且,有时还要受到翻译版本的严重影响,有些版本翻译的非常差。《城堡》的文字尤为十分神奇,开篇只要读上几句,你就立刻跌进了一个黑色的怪异的梦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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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从神话的角度来说,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也是一部伟大的小说。这部半自传性的“自发写作”的小说,就其文学性来说,至今仍然难以被普遍认同。但它已经被公认为19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一代的经典之作。《在路上》中主人公们的生活方式影响了1960年代的欧美和日本的年轻人。这是它的神奇之处,恐怕很少有小说对于青年人的生活产生过如此巨大的影响。
就在这一年,当我写悼念润涛阎的第二篇文章时,马拉多纳去世了。我都没有写写他,而是停留在我的博客里为那些给第二篇悼念文章留言的网友们回复。对于润涛阎可算是厚道了。马拉多纳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球星。
我已经很多年不踢球也不看球了。在美国时踢了最后一场球,然后我明白了有些事情你不可能做一辈子。所以生命中有许多点,你一旦越过,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你就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你了。当时,我是听到电视中的报道的,我听到电视中说起了“上帝之手”,然后我就听到了那次世界杯对英格兰的比赛,马拉多纳连过六名球员把球送入空门。我当时有一点冲动想跑去再看看那个画面,但我最终坐在那里没有动。我知道电视上正在重播当年激动人心的画面,我为什么没有站起来走到客厅去看一看呢?
当年读博士时,我们那一届有几个特别爱踢球的,而且球技也还都不错吧,后来学校组织比赛,我们这些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世界中的老男人竟然像回光返照一般显现神勇,一路过关斩将把那些活蹦乱跳的小鲜肉的本科男孩们纷纷挑落下马。他们本来抽签遇到我们时都表示出了喜悦,他们以为这是一件幸运的事情。而他们往往有许多小女友小粉丝们在场外助阵,而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那些女博士同学们也能来看看我们,我们也是人,是男人,偶尔她们会有两三个相伴出现在赛场边,带着看热闹的神情看上一会。总之,最后的失败不是因为我们的实力稍欠一筹,而是由于完全由本科生组成的大赛组委以不名誉的方式剥夺了我们的决赛权。原因是我们把一只最强大的夺冠热门队打败,但由于在同一个学院里,大家都难免有些相互的往来和彼此间的脸熟,于是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人际网络和对外来人的敏感,所以后来失败的夺冠队伍得到消息,知道了在我们后卫的位置上塞进了一个并没有博士身份的选手,我们这个社会里的人们往往只重视身份而不看实际的才能,这是一贯的做派。这位仁兄从前也毕业于我们这个学校,所以说来他是那些小男人们的师兄。师兄一直热爱足球,渴望比赛,他恳求要加入我们的队伍,我们呢都有一些同情心吧,而且他长的样子已经不再年轻,和我们大同小异所以这事就成了。其实我在赛场的前面跑,根本不知道这码事儿。而这位师兄也的确曾报考过博士,但落榜了。这证明并不是像外界误传的那样,博士是由一些无能的人和失败者组成的。要考上博士得有点真本事。那次比赛中,所有的进球都是由我一人包揽。当然,我并不是在这里自吹自擂,相反事实上是,我们的队伍中有一位年纪最大但具有体育天赋足球技艺高超的中场队员,他过去一直是所在学校的校队主力。所有的进球都是他将球高高的踢起,然后巧妙的撞到我的脑袋上,再弹入球门的。我只不过证实了长个脑袋是必要的,尤其对于我们这些老博士。
胜利后的聚餐当然是最令人难忘。之前我们已经计划了在这天晚上从实验室弄出一只对照组的大狗,没有注射过我们实验用药,然后再联系一个附近餐馆的黑厨子,给我们做上一顿全狗宴。但事实证明,这个黑暗的社会已经把我们驯服成一些可怜的循规蹈矩令人失望的男人了。所以,我们并没有吃到狗的任何组织。不过,餐桌上我们仍然大吃大喝高谈阔论,当然回忆已经成为我们能够吹嘘的主要且没完没了的话题。
后来,一个带着黑框眼镜样子沉重严肃,并且已经谢顶相当严重的博士开始讲起了黄笑话。他的博学令人惊讶,因为讲的故事大多来自于一些古书。比如,那个冯梦龙。我发现过去白天看到他时,总感觉从他严肃的表情能看到一丝淫邪之气,但那天晚上当他讲起那些黄笑话时却反而没有了。后来餐桌上的那位一直沉默的我们从外面请来的教练感慨的说,他真羡慕我们这些读过书的人,聊起天来都这么有学问,能聊出东西来,听着真有意思。这个人也像《2666》的译者遇到的出租司机,经历文革,上山下乡,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这让我在今天对于文化仍然抱有一丝淡淡的希望。
那天,当我听到了马拉多纳的那次非凡的进球时又回想起当年比赛的画面,有了一种轻微的青春的冲动。我并没有读过《在路上》,它和《麦田守望者》一样构成了另一种著作,即我们只需要它们的名字,我甚至会主动拒绝阅读它们具体的内容。这两本书的名字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复杂的人生。
永远的在路上,永远的麦田守望者。
可能一部小说影响一代人的情况再也不会发生了。那么《在路上》也就变成了文学的一个小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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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价值和优劣是相对的。这是文学最迷人的地方。每个人都可以有他心目中最好的小说,最伟大的作家。所以,每个作者也都可能是最好的。
这里如果说我的这篇文章敢于称为《最伟大的小说》,而不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小说》,是因为我认为《圣经》绝对是人类最伟大的小说。
《圣经》,包括希伯来圣经《旧约》和后来的《新约》,既是真实的历史,又是虚构的神话,既是故事,又是律条,它既极为古老,又十分现代。由数代犹太祭祀完成,可能其中有过一两个关键的天才,但它本质上仍属于匿名作品,以上帝的口吻讲述和以神的亲见者的口吻回忆。它虚构的上帝最终成为了一种真实的存在,影响了人类的历史和生活,其影响极其深刻,牢固,一直持续到今天,并引发了无数的爱与恨、无数的和解与杀戮。这部文学作品对于人类影响程度之深令人难以想象,它是自然语言,即文学语言功能的极致。它把文学的虚构变幻为现实,也同时把人类的现实变得虚幻。上帝是一个非常复杂神秘的形象,既含有严厉的父的成分,又是有着挚热爱欲的爱人,他的性格既残暴又慈爱,他好嫉妒,又不无哀怜。在《旧约》中他是唯一的神。然而,《新约》的出现是这部小说的叙事神奇中的神奇,随着亲历者对于圣子的追忆,又描绘出了一个人性的神的形象。这是不可思议的。这是具有极其高超写作技巧所能完成的难以想象的杰作。
上帝的故事是人类最神奇的一次虚构。此前从未有过,此后也不会再有。
《圣经》之后,尘土归于尘土,小说就永远的归于小说之中了。
立
2020/11/27 布鲁姆对于阅读有着严厉的要求,他说:“我们正处在一个阅读史上最糟糕的时刻,各家图书馆也难逃此劫。我被一再的告诫说,孩子们读什么无关紧要,只要他在读书就行,不管他读的是哈利·波特还是斯蒂芬·金。对于这种说法我不敢苟同,因为学着去读《哈利·波特》就会使你进而要去读《斯蒂芬·金》的小说,这也正是后者在评论最新的《哈利·波特》时得意的宣称的。”
这里,布鲁姆没有考虑到今天的商业运作和随意的梦话般的网络评论对于作品价值的混淆,以及对于公众产生的影响。所以,从这些角度来说,今天小说的好与不好实在不重要。伟大是一个虚幻的词。还是喜欢就好吧。今天也的确已经到了只要能读点什么花费时间写的作品,总是好的时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