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丘万壑
望江女孩溺水身亡事件惊动了央视和人民日报,央媒毕竟是大媒体,果然出手不凡。相比于自媒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叨逼叨,大媒体高屋建瓴,面面俱到,即有高度又有深度,一石两鸟地安抚了网民、警察的情绪,还安慰了死者家属并指出了将来整改方向。痛惜+遗憾+谅解+教训四连发,看着啥都说了,其实是点不到为止,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才是文字的最高境界。
都过去这么多天了,“事情全貌仍在还原”中。当时那么多目击者,有照片,还可能有视频,这个事情的“全貌”就这么难调查?若是电动车失窃案,那得要“还原”多久呀?
各行从业者都会有失误,打仗时也会有逃兵,警察有失职行为就受不了吗?何况还是辅警。重庆几任公安局长都因为犯罪犯错被处理了,也无损警察行业的光辉吧!咋对几个辅警的失职就百般呵护,唯恐伤了辅警们的心,好像辅警是个特别玻璃心的群体似的。警察队伍里出几个不成器的辅警,群众不会感到惊讶的,没有人像个兔宝宝似的觉着警察必须纯洁。有段子里调侃的纯洁“新警察”,没有单纯的“新群众”。
央视新闻的标题很惊悚——挽救一个生命,不应该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前提。
这话说得,太逗哏了吧!
如果警察面对的是在深水里扑腾挣扎的女孩,辅警没有设施,也不会游泳,当然可以说“不应该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前提”下水救人了。不会游泳又激情跳水救人会导致一河两尸,人民群众觉悟再低,也不会提这种无理要求的。
问题是有图有真相,照片上的女孩就站在刚没到小腿的浅水里,跟站在岸边的辅警近在咫尺。这时候不存在“牺牲”生命的“前提”吧?就不能趟进浅水拦截谈话?她只是个十七岁的小姑娘,不是手持利器的凶汉,除了水凉点外,没有“牺牲”这个虚构的“前提”呀!
有人说了,警察一下水她会更快奔向深水区。这就胡扯了,两个大老爷们,紧跟一大步就拽住了。再说,即使小姑娘健步如飞奔深水,警察追不上,但追到齐腰深水时撤回来也没“牺牲”的危险吧?小姑娘又不是水鬼,不可能把他们引缠进深水里吧?也许,警察怕自己进水后就进入角色了,控制不住勇气冲进了深水里,造成央视反对的局面——牺牲自己的命,当挽救别人的前提了。
而且,最悲催的是,跟进了深水却不会游泳,成了泥菩萨过河,即使牺牲了自己仍然救不了人,这种“牺牲”都不算是“挽救”别人的“前提”。所以,央视应该表扬望江辅警,在关键时刻,冷静地救下了自己,挽回了不必要的损失。
可你不会游泳,可以涉水到浅水区拦截劝上岸呀!你就不能湿湿裤腿吗?别说有恐水症哈。
央视不必担心辅警会“牺牲”,小姑娘在浅水区他们都没下水拦截劝说,他们不但安全,而且都细心地不被浅水弄湿了裤子。怕他们牺牲,多虑了。
群众绝不要求辅警冒牺牲的风险,即使会游泳也不支持跳进深水区,万一抽筋或被溺水者缠住,总有牺牲的风险。群众只是希望望江辅警能冒着着凉感冒的风险走进浅水区劝阻,以冻感冒为前提挽救一个生命,行不?请问央视,这样的要求不算太高吧?
人日评论文章想得很周到:
“对头顶警徽、肩负平安之责的警察来说,更是沉甸甸的担当。从这个意义上说,没能成功挽救女孩生命,是救援的失败,也是锥心的刺痛。”
这就提醒我们,逝者已去,不能给没湿裤腿的辅警以压力了,评论员都预测他们现在“是锥心的刺痛”了,要好好抚慰他们,做好心理疏导,防患于未然。万一,我是说万一哈,他们受舆论的压力过大,也去那条河寻短见咋整?要挑选水性好的同事盯紧他们,不能同一条沟里翻两回船。
人日评论文章举一反三,强调救援的科学性:
“对救援来说,无论现场劝导还是应急施救,需要的是及时、专业,这是一个科学命题,需要一整套科学策略与技术支撑。”
这当然是正确的废话。涉进浅水区真不需要太多的“科学策略与技术支撑”。前段时间在重庆,那个英国领事跳下水就托起了女孩,有两只手做支撑就够。又不救援泰坦尼克号。
当年董存瑞就是因为没有木棍支撑才舍身炸碉堡的,黄继光知道子弹的射速和冲击力,但顾不得“科学策略”就堵了枪眼。你可以说那是战争时期,那些是烈士,可烈士的牺牲不就是为了千千万万这样溺水的姑娘能好好活下去吗?在和平时期,在风平浪静的枯水期,浅水区有什么“复杂的水情”?就不能冒着湿了裤子着凉感冒的风险救救孩子?虽然水确实很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