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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又普:生物研究的社会伦理
生物学是现代自然科学的一个分支,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一个分支,因为其极端的复杂性,发展得很晚,水平也比较低,至今都还不是很成熟,还有很多疑问都正在努力研究之中,没有得到解决,更莫说得到神学家们的认可了。有很多宗教派别和神学家们至今仍然坚持人类是神仙创造出来的,虽然他们全都承认,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物理学公理是正确的。
与数学和物理学相比,生物学的研究水平还很低,很多问题人类都是似懂非懂。由于与人类的关系太过密切,如果生物学研究发生一些错误的话,就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对全人类发生某些灾难性的后果。这种特性使得生物学研究除了正常的科学规律之外,还必须要遵守一些必要的社会伦理方面的限制。我以前曾经看过一本书,书中列出了上百项不要去研究的生物学课题。当时我很感兴趣,记住了许多课题,然而今日回想起来,只记住了最重要的一条:不要研究人类和猩猩之间的交配问题。
在人类的努力下,马和驴之间早已交配成功,狮子和老虎之间的交配也获得了成功,人类相互之间的体外受精技术也获得了成功。这些技术说明,如果研究人和黑猩猩之间的交配,成功的概率值是很高的。不过今日的生物科学界有些社会伦理方面的限制:不要研究这种课题。因为一旦研究成功,生物学意义不大,后果却是很严重的。这些后代算人还是猩猩?他们是否可以享受人权?是否有公民权和投票权?是否可以与其他人类婚配?如果可以婚配,全体人类的平均质量和平均智力就会江河日下。幸运的是,至今为止,全世界的生物学家们都自觉遵守这一伦理限制,没有任何人去研究这一课题。
这种伦理方面的限制不是法律限制,如果有人研究了,并不违法,但会受到全世界社会舆论的谴责。不过我们衷心希望,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都不要有人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张又普初稿于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