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三日下午

两点整。

法官从前到后做了一遍细致的陈述,大概意思:

被告人属于第一次违规,

之前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相信她是一次疏忽,

但是法律上仍然要追究责任。

 

所以遗憾地宣布:我需要按照条例交付罚金。

 

但是,法官本人表示非常同情被告,

所以在他能力允许的范围里,

给我免掉了庭审费用和附加费用,总共近$400,其余3400元,

我可以分期一年或更久地支付。

我们一起站起来感谢法官,这起2018年的官司总算结束了。

 

走出法院,

猛然回头,

看着法院大楼上空,迎风飘扬的蓝白色的省旗.......

突然百感交集,想起那一幕幕:从大包小裹地下飞机租房子、打工学习、

成为母亲、做小生意努力工作赚钱持家到今天的庭审、、、

在这片土地上,居然承载了我这么多的生活片段!

尽管我的语言还是一塌糊涂的呢,却第一次感觉———与这个城市

这个省以及这个国家成为了一体。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