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博的那些日子那些哥們(1)

日子眨巴眼就沒了,讀博已經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當年說起”博“字,不是博愛,就是讀(賭)博。”轉眼人都老了,常常會想起那些年,那些是,那些人。正所謂:”不作悠悠想,何以度晚春?“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是中國讀書人的信條。新中國後,讀書變成了一件凄慘事。天安門上一聲吆喝: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幹嗎?舉頭聼招呼。

大王耄高中學歷,當過圖書舘小工,恨知識分子。有點怪才,胡攪蠻纏,“槍桿子裏出政權”,“敵進我退”,四渡赤水;四處流串,到處流氓,“長征是播種機”,硬生生領著共黨打下了江山。

“成者爲王“後文化自信:卑賤著最聰明,高貴者最愚蠢。弄得全國人民全糊塗,這“偉大的導師”耄,到底是卑賤者呢還是高貴者?

老百姓介於最聰明和最愚蠢之間。我小學沒畢業,中學沒上完但一直想當個讀書人。一九七七年日落西山還是出西山,反正天不下雨天不颳風天上掉餡餅。我靠著文化大革命后居然沒殘的腦子,攷上了中國西南第一大學。”一天等於二十年“,”再過二十年“,生猛忙活四年,有了在北京一所大學教書的資格。

我教書有點遺傳,是把好手,書教的上級滿意,學生愛戴,可我自己覺得沒勁。每個星期三下午都得聼黨胡咧咧,一會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一會批判胡耀邦講演像希特勒。除了上班就是鍛煉肌肉,然後煩,肚餓吃食堂。

煩思變,考托福,攷GRE,惹不起,躲遠遠。一個正經八百的中國人,就爲躲避無處不在的執政黨,就愿意不願萬里,漂洋過海,連話都不會說,跑到人家美國讀博。當年好生猛。

一九八七年的八月七號我離開中國,一天過後軟着陸洛杉磯,在聖地雅閣親戚家玩了一個星期。平生第一次躍入大海,身心第一次感到了自由。自由真好。享受加州聖地亞哥的旖旎風光過後,坐灰狗到德州。28個小時的長途。半夜為黑小子想喝啤酒問我要“兩刀”差點和老黑動手,當時我正在為吃了片麵包,兩條”被啃“一個鷄蛋就花了七刀生悶氣。問我要錢,我可是來自東方“日出嵩山坳”沒錢的功夫囯。黑小子被我嚇跑。

八九六四時,我讀博讀了小半截(通常讀博得五年)。每天辛苦,修三門課,其他時間都在實驗室。我做原子物理,實驗裏有加速器,高壓電,我倒也喜歡這種心無旁騖的生活。

八九六四是新中國的大事,執政黨人民政府毒辣果斷,直接調野戰軍進城,和手無寸鐵的瘦小學生玩真坦克。那時候我每天晚上都和房東老太看電視,百萬人絕食靜坐,居然找不着一個胖子。老太問我爲甚麽,我説古老的東方有一條龍,虧我還會說“拽哏”。

一九九0年出國的人,快感得緊,彷佛都是漏網之魚,我在美讀博有了哥們。一個復旦的,一個清華的,還有一個華師大的。(待續)

nightrider 发表评论于
Sounds interesting. Await the sequel.
心之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人参花' 的评论 : 說了和沒說一樣。
人参花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心之初' 的评论 : 变是永恒的,不变是瞬间的。就像有人说的,生是偶然的,死是必然的。
心之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人参花' 的评论 :謝謝指正。拼音變數字,數再變字。人間正道是變化。
人参花 发表评论于
是不远万里,发现一个错别字,哈哈!我过去痛恨错别字,现在活成了自己讨厌的人,所以看到别人也这样就有点那啥。写得好,喜欢看回忆录,喜欢重温旧时时光。等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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