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solo1)提问:人有杀害自己的权利吗?或者说,杀害自己是合法还是非法?
这两个并不是一个概念。
有没有自杀的权利?这不但是个有争议的社会伦理问题,也是人权问题。我的生命为做主,我有掌控自己的一切权利。如果我不想活了,那是我自己的决定。不然那么多大敌当前,以身殉国,也是烈士,还被人称颂呢。有些国家,比如日本的武士道,切腹更是荣耀。而对于病痛者的安乐死,也一直在争议之中。尽管不用自杀这个词,而是说结束生命。
另一方面,日常中的自杀,则大多被人同情。但也谴责自杀的这种行为。因为要有活下去的勇气,不能对不起养育自己的父母,对不起老师和社会的心血,朋友的帮助,还有自己对社会的承诺。是懦夫。
是不是合法?独一好像假定是合法的。
不一定。起码在新加坡是犯罪。杀人罪,虽然杀的是自己。小时候就听说,新加坡自杀了被救,出了医院就进监狱。如果是跳楼,将会鞭尸,即对落下之处,象征性对地面打鞭子,让灵魂也得到惩罚。因为在新加坡地小,资源极其有限,所以人的生命是认为最宝贵的,没有人可以践踏,包括自己。
这有国情,也有宗教原因。这也是对所有人的警示。Penal Code Section 309 中提到:“Whoever attempts to commit suicide, and does any act towards the commission of such offence, shall 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which may extend to one year, or with fine, or with both."自杀者曾经有被提控,但其实这条法律从来没有实行过。后来新加坡《刑法改革法案》将自杀被定为非刑事罪。但对唆使和协助自杀则惩罚很严。
亚洲国家特别是中日韩,青年人自杀的比例一直很高。新加坡因为竞争极其激烈,人人kiasu,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其中10到29岁自杀率世界排名105,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了。现在趋向于更加注重人文关怀,而不是威慑。有个新加坡守护会,缩写“SOS”,Samaritans of Singapore(援人协会),专门提供这方面的服务。电话号码是“1800 - 我-要死---”, 1800-2214444。
悲剧并不远。在美国,特别是名牌大学和中学,这个比例也非常高。比如藤校,加州的某些高中。压力和竞争,网络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我们要对自己的孩子,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多一份关爱和关怀。这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虽然有黑夜,有阴天,但太阳总会从东方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