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归落基山-第一章

探索人生意义,探究人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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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一阵子,一位好朋友因病去世了。人很年轻,比我小几岁,正当壮年,真是造化弄人。我是陪伴他走过最后时光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中的一个,承蒙这位朋友看得起,他把自己的一些故事讲给了我听,并托付我帮他整理成文字。能否出版,他并不在意,只是不想把所有的事儿都带走。留给这世界,无论是令人读后有感还是有所思甚或只是一笑,那都是有点儿意义的。

因为这位朋友的故事略带敏感性,虽然人已经走了,但是不能给他身后再留下麻烦事儿,所以请大家不要向我询问这位朋友的具体情况,您打死我也不说。咱们就当是读一部小说吧,套用那句俗话: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一章

 

我叫杜远,“杜甫”的“杜”,“遥远”的“远”。其实,我爹给我起的名儿叫杜修远,他老人家特崇拜跳江的屈原,也没跟我商量一下,就从“路漫漫其修远兮”里面摘出这俩字儿安我脑袋上了。您说这人名儿不就是个代号吗?至于搞得那么复杂吗?既要寓意又要朗朗上口,您要真是块材料儿,甭管起啥名儿都能被人记住,您要是坨烂泥,一个名字就能给改了运?反正我是不信那个邪,大学还没毕业就自作主张把“修”给剔掉了,就叫杜远,清清爽爽,写起来也方便。为这事儿被我爹好一顿臭骂,骂归骂,孩儿大不由爷,他最后也只能无可奈何长叹一口气,从那以后每回叫我的时候都是斜眼瞅着我,用透着那么股不屑的腔调从牙缝里挤出我的名字。哈哈!

本人性别男,而且是直的昂,至于是哪儿人就无关紧要了,反正出了国在老外眼里咱们都是中国人。我今年刚好四张,确切地说享年40周岁。您甭怕,说这话时我还在喘气儿,不过等您看完我的故事之后,我应该已经挂了。

我是2011年移民到加拿大的,在卡尔加里安了个家,刚来的时候就是打打零工,也没想过找啥专业工作。直到有一天因为实在看不惯,把喜欢摸女收银员屁股的老板给揍了,我这种用我爹的话说叫不着调的日子才算正式结束。从局子里出来的第二天,我就去盘下了个小旅行社,因为我喜欢东走西逛和不同的人打交道,这活儿挺适合我。就这么着一直混到现在,一晃就是小十年。

这中间结过婚又离了,钱没攒下多少,赚的都给前妻交生活费了。朋友倒是交了不少,最铁的哥们儿叫唐凯,地产公司的老板。东北人,特实在,是个热心肠,不像一般的生意人那样浑身泛着铜臭味,跟我对脾气。丫就是有好色的毛病,喜欢泡妞儿,不过从不乱来,每回都是动真格儿的,回回落下一个受伤的心,还不长记性,好了伤疤忘了疼。为他这点儿事儿,我可没少跟着操心。我俩都喜欢玩儿枪,就是从玩儿枪的时候认识的。后来跟小乐是通过唐凯介绍认识的,也算是因枪结缘吧。

我平常喜欢看点儿小说啥的,但是真没那个耐性自己码字儿,而且我也顶瞧不上文化人那股自命清高咬文嚼字儿的酸腐劲儿,好好的话不会好好地说,两句就能唠完的嗑,丫不给你搞成一上万字的学术论文绝不会放过你。前阵子偶然听唐凯聊起小乐和他写的书,无聊的时候找来看了看倒是挺合我的口味儿,感觉这哥们儿还挺能写,而且他写的东西里面没废话,所以就托付小乐代劳,把我的那些事儿给记下来,也算是咱在这世上走一遭留下的脚印儿吧。在这儿要特别感谢小乐兄弟,有空的时候哥们儿会回来看你的。哈哈!别怕,哥们儿变鬼也不会祸害兄弟。

说到鬼,那是一个好大的命题,有人信,也有人不信。我从来不信,总觉得鬼只活在人心里,但并不是吊死鬼儿那些玩意儿,却是魔鬼。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魔鬼也有一个天使,转换全在一念之间,一不留神就是天堂,再一不留神又入了地狱。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蛋,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谁也别瞧不起谁,要说有圣人,那纯粹是扯淡,不是装的就是后人抱着不那么纯洁的目的给编排出来的。

人呐,多做好事儿少干坏事儿就比啥都强。我这一辈子好事儿做的不多,但是让我后悔的坏事儿,却干了一次。就为了这,我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只有自己心里清楚,我也从此相信这世上真的有些虽然我们看不到却的的确确存在的事物,无论他是神、鬼或者人,该敬畏的还是要敬畏,吃不了亏。

不过,这倒妥了,起码哥们儿不再那么怕死了。人所以怕死还不是因为对死亡的无知吗?但凡知道俩眼儿一闭之后的去处,也就没那么纠结了。当然,那些觉得自己还没享受够荣华富贵的人不在此列。要我说啊,怕死的人还是没活通透。其实这世界上最不重要的事儿就是生死了,因为那都不受咱们控制啊。您说您为了自己管不着的事儿去闹心,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得了,废话讲完,开始说正经的。

这故事要从2020年的五月说起,那会儿新冠疫情还挺吓人的,小土豆撒着欢地往出撒钱收买人心,可整个社会没见着一点儿好,眼瞅着一天不如一天。这疫情闹得我的旅行社也歇了菜,每天没事儿就是呆家里面壁。好歹熬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猎季开了有一个来月,山里的雪化得差不多了,林间道边儿上的青草都露了出来,正是刚刚冬眠完的熊大熊二们出来觅食儿的时候。我挑了个星期天起了个大早,开着我那F150往山里赶。

我原本是想拽着唐凯一起去的,正巧他手头有个物业要做交接手续,正熬夜赶着做材料,而且这家伙见不得杀生,每次打猎的时候都躲车里,等打到猎物了再出来帮忙干活儿,所以我想了想就没叫他。以前有朋友劝过我不要一个人进山打猎,说那太危险,出了事儿没人照应。我倒是觉得猎友是可以把后背交给他的兄弟,脾气秉性和习惯都要差不离儿,技术还要过硬,否则就是坑爹的猪队友,带着反而是拖累,还不如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卡村儿打猎的人不少,能让我看上眼的还真没几个。那些人绝大多数是为了省下买肉钱的农民,见着猎物俩眼放光,不斩尽杀绝誓不罢休,他要是在山里转一天没打着东西,准保脸能拉出个长白山的尺寸,晚上心疼那油钱到睡不着觉,这种人真真是糟蹋了“猎人”这个名号。说这话有点儿得罪人啦,您听着不顺耳就当我放屁吧。

那天的日出时间是早晨六点半,为了能在日出前半个小时赶到猎区,我是在半夜两点钟也就是老话儿常说的鬼呲牙的时候出的门儿。刚刚开出卡城上了二号高速,天上就飘起了小雨,过了一刻钟,那雨就在倒春寒的作用下变成了雪花。好在高速上没什么来往的车辆,前后就我自己一辆车像游荡在天地间的孤魂野鬼一样高速奔驰着。那种在茫茫大地上撒欢的感觉特棒,我想怎么开就怎么开,完全不再管车道和限速,一脚油门儿踩到底,车速立马飚到了150迈。迎面扑来的雪花把车前方的视野变得模糊不清,即使在大灯的照射下,也只能看见不到20米远的地方。

就这么开了大约半个小时,Airdrie的路标从车旁一晃而过,一辆白色的本田CIVIC出现在右前方不远处的慢车道上。我轻轻点了一下刹车,把车速降到了130迈,与此同时我的皮卡逐渐接近了本田。突然,皮卡的车头好像被人操控着似的,缓慢却又坚定地歪向慢车道,冲着本田的屁股就撞了过去。真他妈活见鬼了!我压根儿就没转过方向盘,那一瞬间我懵逼了,条件反射地狠狠踩下了刹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是事后从皮卡的损毁程度上大体推测出当时的情况的。

我的车在高速上完全失控后先是来了个720度大回旋,然后就打着滚儿地掉进了中间隔离带。也是我们家祖坟冒青烟儿,隔离带上的钢缆救了我一命,皮卡被钢缆挡住,才没继续滚到对面的车道上,那个时候如果继续翻滚下去的话,皮卡非散架不可,我不死也是重伤,要是对面再来辆车,后果真的是不敢想。我只模糊记得当时好像整个世界都恢复了混沌状态,不光是分不清东西南北,连时间都停止了。我听天由命地坐在车里,心想老子这条命就交给老天爷啦,他妈爱谁谁吧!

等到周围安静了下来,我的元神才归了位,脑子又恢复了清醒。车门已经完全变形打不开了,我拔出挂在腰间的猎刀捅破挤住我的安全气囊,踹掉裂成网状的挡风玻璃从车头爬了出去。高速公路上一片黑暗,前后没有一点光,雪倒是停了,除了皮卡漏液的滴答声,现场死一般宁静。我连跑带爬地从隔离带转移到高速公路上,顺着路肩一路小跑,直到离开皮卡有50米左右才喘着粗气坐到地上。这时,我才注意到自己浑身酸痛,尤其是脖子像是睡落枕了一样难受。幸运的是我居然没有皮肉伤,浑身上下连个小口子都找不到,真是谢天谢地!

我习惯性地伸手到牛仔裤的后兜掏手机,准备打电话报警叫救援,这才想起手机留在车里了,可我又怕那车在我回去取手机的时候起火爆炸把我再给埋里面。正犹豫间,一阵时隐时现的哭声从高速公路对面传了过来。

北美江湖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英伦小女巫' 的评论 : 谢谢
英伦小女巫 发表评论于
文笔不错呀 很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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