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愤青”现象
“愤青”最早特指1960年代欧美左翼思潮中主张颠覆传统社会价值的叛逆青年。1973年,香港邵氏电影公司出品的影片《愤怒青年》记述一班不满社会现状而急于改变现实的青年,证明当时已存在“愤怒青年”的称呼,后来该词被简称为“愤青”。由于通信手段的进步和互联网广泛使用,使更多的人可参与到对历史问题和国际局势相关问题的讨论中,这就为“愤青”群体的产生和生长提供了物质基础。
顾名思义,“愤青”是指思想偏激、情绪化,有极端民族主义、民粹主义、沙文主义思想、言论和行动的青年。
“愤青”同时具有四个基本特征:
一是思维的情绪化、非理性化、简单化。
“愤青”容易冲动,容易被激怒,喜欢谩骂,不喜思辨,不善于推理论证。
二是标榜爱国。
中国的“愤青”认为中华民族是最伟大的民族,中国文化是最伟大的文化,中国将很快成为世界强国乃至第一强国。他们不喜欢取得西方国家国籍的华人,也不喜欢别人对中国人、中国政府及中国文化的批评,不管提出批评意见的人是谁,也不管人家的批评是否出于善意,更不管批评得有没有道理,一遇批评,马上反驳甚至谩骂。这些“愤青”仇恨西方国家,认为资本主义国家天生具有侵略及掠夺本性,亡我中华之心不死。
三是轻言战争。
主张采取极端措施,甚至主张以暴力改变社会。
四是拒绝妥协。
对外交往一味主张强硬。
“愤青”虽是现代词汇,但“愤青”现象却古已有之,不绝于史。中国千年外交史上的“愤青”现象,无论是古是今,至少有如下几个共同特点:
在心态问题上,一直处于心理上的优越高位,以“天朝大国”的心态君临天下;
在名实问题上,重虚名,喜高调,脱离实际,不接地气;
在和战问题上,一味主战,谁主张和,谁就是卖国;
在对外交往问题上,一味主张强硬,遇有谈判,不顾自身实力和对方诉求,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视任何妥协为软弱;
在人际关系上,自以为高人一等,标榜爱国,凭个人好恶划线,谁不与其站在一边,谁就是叛国贼;
在思想方法上,超越实际,极端偏激,唯我正确,有浓厚的“左”的色彩。
“愤青”并非“愤怒”与“青年”的简单之和,把“愤青”理解为“愤怒的青年”不完全准确。比如,人们并不愿将文化程度有限的青年人视为“愤青”,即使他借着酒劲正在街上大耍威风;人们也不情愿将一个正对村长发脾气的农村青年(姑且假设是张艺谋影片中的秋菊)看成“愤青”。
“愤青”的愤怒对象,通常得与家常行为、世俗生活拉开一段距离,具有超越现实功利的特征,比如为了声援巴勒斯坦人而上街游行,为了反对政府滥用权力而与警察展开街头巷战,都是国外当代“愤青”的常规举动。与国际“愤青”一样,中国“愤青”同样热衷于针对重大的社会或国际事务宣泄不满,表达仇恨,呼唤正义。“愤青”的愤怒,原本就带有“义愤”色彩,体现着青年人天赋的正义感。
宋代“愤青”们怎样误国
蒙古崛起之后,虽然多次战胜金国,但终究无法消灭金国,只得寻求与南宋合作。成吉思汗临死时,训诫诸子,“金之精兵在潼关,强攻难下。可借道南宋,宋金世仇,必能许我”。由此可见,成吉思汗的战略是,联宋灭金。
蒙古当时非但没有吞并南宋的想法,还把南宋当作潜在的盟友对待。金哀宗非常清醒地认识到,刚刚崛起的蒙古汗国是金国最危险的敌人。为了救亡图存,必须集中力量全力对付蒙古。他一改金国历代与宋朝为敌的做法,不再发动侵略宋朝的战争,并派人到光州(今河南潢川)一带,四处张贴告示,告谕宋界军民,今后不再征伐南宋了。
同时,为了寻求同盟,公元1225年,金哀宗还通过谈判,联合了正遭受蒙古侵扰的西夏,双方约定西夏对金称弟,不再称臣,不用金国年号,双方互不侵犯。调整好外交格局后,金哀宗全力对付蒙古汗国。公元1226年,经过一年多的战斗,先后收复了平阳、太原等重镇,取得了一定的胜利。此时,成吉思汗正集中力量进攻西夏,公元1227年西夏灭亡。
如果当时南宋对蒙古的灭金战争选择不作为,至少可以赢得30年的准备时间。然而,靖康之耻激起的全国性的仇金情绪,造成南宋外交战略失误。虽然当时有清醒之人反对,但很快被弥漫全国的仇恨所淹没。
此时,困守孤城的金哀宗想到了遣使臣向宿敌宋朝“借粮”,其实就是哀求方便、遣使求和。使臣临行前,金哀宗得知了蒙古要联合宋朝共同攻打金国的消息,于是反复嘱托使者努力争取南宋的支持,竭力陈述唇齿相依的道理。金哀宗说:“蒙古灭国四十,数年前已灭西夏,我大金国若灭亡,下一个亡国的肯定是宋国,唇亡齿寒,自然之理。如果宋国能和金国联合,既对金国有利,也对宋国有好处。作为使臣,你一定要把这个道理好好讲给宋人听!”(《金史》卷十八·本纪第十八·哀宗下)在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南宋不能理智地放下已经过去一百多年的仇恨,反而寻求自掘坟墓的灭亡之道。
目光短浅的宋朝君臣把宋朝与蒙古联合灭金看作是报靖康之耻、建立不朽功业的天赐良机。为诱使宋朝联合蒙古灭金,蒙古答应灭金后将河南归还宋朝,但双方并没有就河南的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这就留下了巨大的后患。当金国在蒙古的打击下濒临崩溃时,南宋朝廷认为有利可图,于是出兵北伐。
按照与蒙古达成的协议,宋朝军队两万人在大将孟珙率领下,携带盟约规定馈赠给蒙古军队的粮秣三十万石,抵达蔡州城下。金国灭亡后,南宋如愿分得了一部分领土,而最终的结果是南宋亲手毁掉了自己的藩篱,实属自毁长城之举。
事情本可到此为止,遗憾的是,南宋并不满足于分得的土地。一个“愤青”提出了著名的“据关阻河,光复三京”北伐蒙古议案。
意思是趁蒙古在中原立足未稳,把蒙古人赶到黄河以北,再以重兵防御潼关—黄河一线,与蒙古隔河而治。南宋朝野被这封不切实际的奏折深深打动,不懂军事的文人们纷纷主战,不顾灭金战争中同蒙古并肩作战的将领们的反对,终于走出了错误的一步,南宋大军北伐蒙古。结果北伐大军全军覆没,安然南返者十中无一。蒙古大汗召开最高军事会议,略曰:“今诸国已服,唯江南一隅,尚阻声望。朕愿躬行天讨……”于是乎,蒙古三路大军南下,南宋灭亡。
值得一提的是,在南宋灭亡前的德祐元年正月,文武百官只有6位大臣出现在朝堂上。当初那些主战的“愤青”们,全部逃亡,只丢下小皇帝和谢太后孤儿寡母加上6个大臣一共8个人。二十四史中如是曰:“南宋启衅,自招入侵。”(《宋史》卷四十七·本纪第四十七)可见“愤青”之误国。
明朝亡国与“愤青”现象
崇祯帝勤政廉政,怎么会落得个亡国上吊的下场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被“愤青”现象所绑架。老天爷曾给崇祯四次机会,哪怕抓住一次,他就可能不必上吊,不用当大明的末代皇帝,甚至有可能成为复兴王朝的英雄。但是,“愤青”们把他和明朝逼上了煤山。
第一次机会是封后金(清)首领为王。在与明王朝不断周旋过程中,努尔哈赤一直希望明廷封其为王,以号令东北各少数民族。皇太极的实力虽比父亲努尔哈赤时大为增强,但一直希望同明保持友好,发展贸易。即使是在攻明战争屡次胜利时,他在议和文书上也低明皇帝一字书写,并接受了明廷要其尊明正朔、取消“伪号”的要求,在尚未达成议和协议之时,不书天聪年号只写干支。
当其羽翼已丰,多次攻入内地,明朝已无法招架之时,他仍然多次发布告示说,愿与明友好、议和。其实,封王的做法在明朝并非无先例,但这样做明朝需要付出代价,即承认后金(清)实体的存在,划出地区供其统治。这虽然损害了明统治者的威望,却可以平息战火,安定辽东,国家减轻困扰,而保持明朝“天朝大国”的地位不变。
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杨嗣昌就曾在上疏中指出:“我朝抚赏为弱敌之第一策”,是为国家“久远真切之计”。无奈满朝文武之中,持这种见解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不敢公开说出来。
第二次机会是与清军议和,分界而治。松锦失守之后,崇祯便想和清军议和,以便专心对付李自成起义军。兵部尚书陈新甲暗中与皇帝筹划讲和。皇太极曾主张分界而治,提出“两国和好宜先议定疆界”。皇太极热情接待了马绍愉等明朝来使,给予他们优厚的赏赐,经过半个多月的谈判磋商后,崇祯十五年(1642年)农历六月三日,在马绍愉等人离开盛京时,皇太极派官将他们送到十五里之外设宴饯别,并命军士将使团护送到明朝控制的连山(今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境内。
皇太极给崇祯皇帝写了一封长信,托马绍愉转呈。信中,皇太极在追溯了后金(清)与明朝开战的历史渊源后,又谈到尽管清兵已处胜势,但仍愿议和通好。这封信的内容后来被收入《清太宗实录》得以保存。从行文看,皇太极的态度比较谦恭,在一番客套话之后,皇太极提出了不算苛刻的停战四项条件,字里行间完全没有威胁的意味。尽管如此,皇太极对明朝的诚意并没有信心,他在信的末尾发出了最后通牒:“若不愿和好,再勿遣使致书……约九月不至则治兵。”言外之意,和谈一旦无望,只有兵戎相见了。
不料,当马绍愉返回京师,将议和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呈送给他的顶头上司、兵部尚书陈新甲后,陈新甲因为着急上朝议事,就将信件随手放在几案之上,他的书童误以为是“塘报”(朝廷抄送诸臣的报告,上登一般的上谕与奏章——笔者注),未请示陈新甲就拿出去交给各部门传抄。这一下可惹了大祸,本来是保密的议和经过,一下子被群臣百官阅览,朝野为之哗然,很多大臣纷纷上书弹劾陈新甲贪生怕死、妥协求全、私定议和条款。崇祯皇帝极为愤怒,起初他还想袒护陈新甲,对他的大意泄密没有追究,还将大臣们的奏疏压下不发,希望不了了之。
但过了不久,舆论鼎沸,难以平息,迫于压力,一向以中兴君主自居的崇祯皇帝在思想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的内心不愿意给别人留下一个无法应付时局、向“蛮夷”低头的印象,感到议和是自己的耻辱,于是将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陈新甲,降旨责令陈悔过。
实际上,崇祯皇帝很信赖和赏识陈新甲,这个处分完全是为了平息朝廷中的舆论,就处罚来看,是十分轻的。事到如此,虽然议和之事已不能再提,但陈新甲若能识时务明哲自保,还是可以保全性命和官位的。
然而陈新甲明显不够老练,他觉得议和自始至终都是在皇帝指示下进行的,自己并没有在其中增添额外内容,便有恃无恐,不但“不引罪,反而自诩其功”,更引用皇帝给自己写的敕谕中的话语为自己标榜。陈新甲的言行终于使崇祯皇帝恼羞成怒,下令将陈新甲处死。
崇祯帝这样做虽然保全了面子,却又一次关上了本是由他授意打开的议和大门。一次本来很有成效的议和,一次可以改写历史的救国良机,表面上是因为崇祯皇帝死要帝王的面子和陈新甲的不谨慎导致最终草草收场,实质上是朝廷内外为“愤青”的思维定式和舆论所绑架。
第三次机会是迁都。李自成大军挺进山西,两个月就可攻进北京,形势瞬息万变。大臣李明睿建议南迁,他认为,只要向南进行战略转移,就能缓过气来。当年宋高宗赵构毅然南渡,在杭州建立了繁荣富庶的南宋,赵家天下又延续了150多年。
咱们大明的条件比那时强多了,地方比它大,物产比它丰富,关键是祖宗当年迁都北京时,设南京为陪都,有一套完整的行政体系在。李明睿敦促:只要您下决心南下,东山或可再起,大明中兴有望。沿途的河北、山东、江苏的情况目前还不错,安全不是问题。总之死守北京就是等死,尽快动身为好。
谁知,宰相陈演反对南迁,故意把消息捅出去,弄得沸沸扬扬,谣言四起,人心大乱。他还指使人上奏章,攻击南迁是别有用心,是“邪说”,要求严肃处理李明睿。绝大多数官员和“愤青”们站在一起坚决反对南迁,为什么呢?因为士大夫阶层长期被正统教育洗脑,坚信撤退可耻,在政治上是错误的;加上如果南迁,官员们的美宅良田不可能带走,丢了北京还不知便宜谁。
最要害的问题在于,南迁之后,南北两个政府一合并,肯定要裁员,官员们思量的是:俺的位子还有没有、好不好?官员们唱高调唱了一个多月,李自成大军此时已攻下了居庸关和昌平,北京危殆。崇祯终于忍不住了,毅然决断:“不管他们了,这事我说了算,咱们立刻南迁!”李明睿叹口气:“来不及了,沿途我军都被打散了,北京城连只苍蝇都飞不出。
第四次机会是与李自成议和。李自成本是个苦力出身的粗人,并不具备政治家的战略眼光,对迅速的胜利毫无思想准备,也不太清楚进了北京意味着什么。三月十七日都打到今北京城的复兴门一带了,他居然在次日上午给崇祯写信,要求割让西北一带给他,西北实行高度自治,不向朝廷报告工作;朝廷拨付100万银两慰问金给他,他替朝廷打击敌对势力,包括虎视眈眈的东北清军。
然而大臣们个个慷慨陈词,调子一个比一个高,要与北京共存亡。李自成送的大礼,根本不在明朝最后一次御前会议的议题之内。崇祯本想乘着夜色混出城去逃命,但是从安定门、朝阳门到前门,没有一个门为他打开。眼看天要亮了,只好孤独地走向了煤山……他死后仅3个小时,李自成拍马直捣金銮殿。那些政治坚定、慷慨激昂的部长们血战到底了吗?第二天他们就去李自成办公室外,排队请求安排工作。
“愤青”现象为何千年不绝
自宋以来,产生了一种新的国民心态——清流心态,深刻影响了中国外交的走向。清流心态在朝廷和社会的代表人物被人们目为清流派。清流现象是“愤青”现象的历史源流,“愤青”现象是清流现象在当代的“变种”。
鸦片战争爆发前,曾国藩在回答其恩师、军机大臣穆彰阿提问时就说:“自南宋以来,君子好诋和局,以主战博爱国美名之风兴起,而控御夷狄之道绝于天下者五百年矣。”后来,曾国藩在给李鸿章的信中又说:“自宋以来,君子好痛诋和局,而轻言战争,至今清议未改此态。”(《曾国藩全集?书信十》)
为什么宋代会产生清流心态,为什么“愤青”现象在中国外交史上千年不绝呢?
一是对宋朝重文轻武、主和厌战政策反思和反弹的结果。作为世界经济大国的宋朝不等于安全大国,“靖康之难”后,国民心态发生变化,作为对朝廷重文轻武、主和厌战政策的反思和反弹,男人被要求宁战不和,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清流心态由此产生。岳飞冤案发生后,一些人又将主和与卖国投降画等号,令清流心态进一步加剧。
二是中国封建社会从兴盛到衰落的历史趋势的产物。唐代进入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此后,封建社会开始走下坡路。西方列强用炮火轰开中华帝国封闭的大门后,一个个不平等条约令不少汉族士大夫痛心疾首。
“愤青”们不乏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和护国之勇,然而缺乏谋国之智。“愤青”心态产生的心理基础是对国家遭受外来侵略的愤恨,是一雪耻辱的渴望,是早日实现富国强兵的满腔热情,但这种愤恨、渴望和热情是以激情为依托,以道义为诉求,而非以理性为依托,以实力为诉求。
三是夷夏之“防”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夷夏之“防”理论是中国古代主张严格民族界限、尊崇华夏、鄙薄其它民族的理论。具体表现为对异族人保持警觉、防备,还有禁止与外族通婚等;禁止我方先进文化传入外族,也警惕外族不良风俗对我方的影响干扰。
在中国,严夷夏之防的观念出现得很早,它注重强调夷夏之间的文化对立,强调中原文化的绝对主体地位。因此前人往往认为夷夏之论有大族沙文主义与民族歧视倾向。具有清流心态者同时具有极强的文化自尊心,政治上趋于传统保守,骨子里拒斥西方文化,习惯于居高临下地看待中外关系。
四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妥协文化。没有妥协就没有外交。长期以来,人们把“妥协”作为一个贬义词来对待,甚至把“妥协”和“投降”相提并论。妥协文化的缺失导致中国缺乏谈判的文化,导致外交上难免出现走极端的现象。外交本要协调多方面利益关系,平衡各种利益矛盾,这就必然有妥协。妥协太多地体现在外交中,它是一种外交艺术,是以暂时或局部的让步来换取双赢,来保障长远的利益。
顾维钧说:“办外交,要会争,也要会让。当争的时候必争,当让的时候也必让。只争不让,那就是下命令,强迫对方接受我的命令。”“愤青”们在外交上主张强硬手段,反对任何妥协,遇到中外冲突即强烈主战,喜欢唱高调,在爱国(当时名之为“为了社稷”)的口号下,常常把主战等同于爱国,把主和等同于卖国,将必要的妥协和无原则的退让混为一谈,打不下去不得不谈判时,对将军们在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则希望外交家们在谈判桌上能拿到,否则谈判之人很容易被批为“卖国”。
以晚明为例,直到亡国的最后时刻,崇祯皇帝才意识到“策辽事者,不宜战而宜和也”。可惜这只能是后知后觉,已于事无补。当时明廷上下缺乏议和的环境与气氛,明朝始终未给议和创造必要的条件,主持议和者包括皇帝在内从未展开有关议和大政方针的讨论,纠正以至批驳一些模糊认识及错误论调,以统一朝臣的思想,因而始终未能形成议和应有的气氛。
相反,传统的所谓天朝大国不可冒犯的传统观念始终占据上风。主持议和的人无一不身负恶名:兵部尚书袁崇焕终以“谋款通敌”之罪被磔(读“zhé”,是古代一种把肢体分裂的酷刑),支持袁崇焕的阁臣钱龙锡也以“密谋主款”之罪长戍不赦。杨嗣昌主持议和,弄得举朝哗然,群起而攻之。而陈新甲与清议和事暴露后立遭杀身之祸。这种攻击、反对议和的声浪经久不衰,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在这种压力下任何正确的议和主张都难以畅行。
顾维钧亦以为中国的事情难办,尤其外交难办,原因就在于人们拒绝妥协,喜欢清谈者太多,老是狮子大开口。他曾说:“中国的外交,从巴黎和会以来,我经手的就很多。所犯的毛病,就是大家乱要价钱,不愿意吃明亏,结果吃暗亏;不愿意吃小亏,结果吃大亏。”又说:“群众组织起来大游行或组成代表团对中国的代表们施加压力,常常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杨玉清《我所知道的顾维钧》,载于《文史资料选辑》)
五是清谈误国历史遗风的影响。清谈的兴起,大抵由于东汉末年党锢诸名士遭到政治暴力的摧残与压迫,一变其具体评议朝廷人物任用的当否,即所谓清议,而为抽象玄理的讨论。启自郭泰,成于阮籍。陈寅恪说:“清谈误国是西晋灭亡的原因之一。”[陈寅恪,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西晋灭亡了,清谈误国之风并没有随之消亡。
明朝亡国同清谈误国之风分不开。崇祯皇帝死后不久,大清摄政王多尔衮给南明的史可法写信,痛斥晚明的清谈误国之风:“晚近士大夫,好高树名义,而不顾国家之急,每有大事,辄同筑舍。昔宋人议论未定,兵已渡河,可为殷鉴。”(蒋良骐《东华录》,中华书局1980年版)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你们明朝的干部根本不考虑国家利益,就喜欢唱高调、讲大话,哪怕火烧眉毛了,还慢条斯理地穷白话,作个决定比盖栋楼还慢。当年北宋研究对策还没散会,金军就渡过黄河了,你们咋就不长记性呢?
当然,当代社会“愤青”现象的产生还同狭隘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的影响有关。民族主义情绪的影响百年来在中国不容小觑,而就全球来看,冷战结束之后,意识形态并未终结,民族主义业已取而代之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因素。狭隘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者都是以爱国主义的面目出现,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带有绝对的不可置疑性。他们骨子里认为本民族利益天然高于一切,从而使“爱国主义”在一些时候、一些地方变成盲目的、狂热的情感,有时甚至演变成了“害国主义”闹剧、悲剧。
科学认识中国千年外交史上的“愤青”现象,一方面,要认识到“愤青”现象是外交运作的民意基础,善加利用可以作为外交谈判中的一张牌;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其限制外交运作的空间,对实现合理和必要的妥协形成牵制,也就是从“左”的方面对外交运作形成干扰。
作者: 袁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