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The Wire》
曾经很小的时候想当长途客车司机,想哪里停就那里停,想不停就不停,想给谁上就给谁上。因为那个时候父亲回老家过年,需要坐35公里的长途车,一天没有几趟车,又是过年,你无法想象有多艰难。后来自己开车了特别讨厌公交车前面慢悠悠地挡着我的路,也不是想停哪里就停,想不停就不停的,还得面对不想付钱和惹事的乘客,再也不想做司机的职业了。(不过,开车是我做得最好、最专业的事到是真的,开赛车应该是个理想的职业,再也不会吃超速罚单了)
后来非常羡慕当警察,一言不合拔枪出来,谁敢不服?威风极了。但是看了《The Wire》,就再也不想当警察了。面对那种人渣的辱骂,你还得压住心头的怒火,依法依程序办事,否则还得被告吃官司。办公室里无论同事还是上司都是满嘴的F words, S words, 没有强大的心脏你根本无法生存。更不用说每天冒着生命危险的工作环境,面对的人渣那种恶心的人和场景,不仅自己还有家人都要连累,你看那个《七种罪》,变态的把警察的妻子都杀了。
《Mad Men》是讲职场,社会和家庭的,画面是优美的,谁都可以看,甚至我这样的看很多遍。但是《The Wire》不是适合大多数看的剧,这是个讲犯罪、吸毒、城市/官场/选举腐败的题材,而且是那种特殊人种的,画面特别的恶心。我这样喜欢警匪片的都很长时间不想看第二遍,太恶心了。直到后来忘得差不多了才看了第二遍,想写这个文了,又看了一遍。
(上面这个图我以为配得不够专业,监听别人说话,这个不是声音的波形图,倒像股票的分时图:D)
如果这个剧放在去年播,我估计BLM又要上街了,HBO会被烧了。
《Mad Men》中文叫“广告狂人”,还算贴切。《The Wire》中文叫“火线”就很离谱了。The Wire这个术语在他们行业里的意思是监听,尽管我也认为这个剧英文名字取得也不好,翻译成“火线”显然不懂这个字的英文意思,根本与“the wire”无关,大概是从剧的内容来理解了吧。
《The Wire》共五季,60集,与一般连续剧45分钟不同,这个剧每集约一个小时。
播出的时候收视率非常低,以至于一直struggling为后面能不能拍完. 一个原因是题材不是适合大众休闲娱乐的,而且故事非常压抑、恶心;第二,播出时间不好;第三,当时还有个红剧《The Desperate Housewife》在播。
(加上第二季出现的女警,这几个是我喜欢的)
(第一季第10集结尾,女警Kima卧底与毒贩接头,被埋伏受伤过程太紧张精彩了)
在我看来,这个剧在美剧中是第二的。
故事发生的地点在巴尔的摩,那是个黑人人口居多的城市。
制片/编剧是原来地方报写犯罪专栏的记者。所以他的故事很多有真实的背景。故事的另外一个来源是他以前在警察局做侦探的partner. 制片的聪明之处是说服了当时的市长同意他拍这个片。而且充分利用了体制内的人里面扮演角色。同时剧中绝大多数是黑人演员。
这个剧的最大特点是,把电视剧拍成了纪录片的风格,很多俚语。看着非常真实。目的是想真实地反映社会/城市/种族问题。它的片头、片尾和配曲都很协调。
第一季讲黑人社区的贩毒、犯罪。这是他们的生意。
第二季讲底层码头工人的日常和各种奇葩的人和事,还有非法偷渡。
后面几季分别讲选举、学校教育、政治腐败、媒体。
wikipedia的中文版介绍: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81%AB%E7%BA%BF%E9%87%8D%E6%A1%88%E7%BB%84
第一季最精彩,第二季也不错,后面的不如前两季。
主角叫Jimmy McNulty, Dominic West饰演,是个多才的英国演员,跟我一样低调不张扬。有人说警察从来不认为是服务和保护公民的,他们做的只是想证明我比罪犯聪明、厉害。Jimmy 显然是一个正直的警察,他想破案办实事。所以不是那么圆滑,无意得罪了上司,所以他被弄到了这个本来就是为了应付一下设立的专案组。后来被弄去水上巡逻。最后一季里他为了政府重视而获得拨款而伪造现场我认为编得过了。
我喜欢Jimmy,还有他的黑人partner Bunk。还有那个黑道上闻风丧胆的独行侠Omar。女主Kima是个韩裔的演员Sonja Sohn。
后面几季里那些政客、选举、喋喋不休的对话我特别不喜欢,特别讨厌那个演竞选市长的白人演员。也不喜欢那个演队长的高高的黑人演员,很做作。
如果你对这类题材有兴趣,建议你看。看了你会明白明尼苏达的警察Chauvin。
我们这样人畜无害的善类,手无缚鸡之力,口无shit之词,心里只是“人在做,天在看”的是无法对付那种人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