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的缠足结束, 各地不同

居美国华盛顿, 就职政府部门, 花甲年岁, 天天等下班, 月月等薪水, 年年等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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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缠足的有客家人满洲人。

鸦片战争后, 沿海的部分基督教天主教徒开始有不缠足的了, 但被一般老百姓当作”二鬼子“,婚配只好嫁给同是教徒的人家。

清末, 政府推广不缠足,但民间守旧势力严重,到了1900年后, 沿海城市那些读过洋学堂的人家, 逐渐开始不给女孩子缠足了,或者已经缠了的也开始”放“了,教徒也如此。内地的这股风晚一些, 读洋学堂以及教徒开始了。同时, 最早期的留日学生, 回国到了家乡极力鼓吹天足, 往往被家乡的父老乡亲骂。

我奶奶1893年出生于成都,因我的外曾祖父时基督教徒, 所以缠过几天就放了。

我外祖父清末读过成都的四川法政学堂, 不过我的大阿姨是他去成都前就缠了足的,外公可能第一个假期回家就给姨妈放了足。

民国开始, 政府明文规定不缠足, 但政府的规定到了中小城市及农村,或内地,没有什么用的, 老百姓照样给女孩子缠足。我母亲出生于1917年, 虽也是在农村出生长大,就没缠过,毕竟外公读过洋学堂。她的同龄人,大多都缠几年, 很快都放了,到底老家是四川沿着长江, 外出人员较多, 风气也就开放得比较早。听父母说,我们老家进入二十年代,基本就没有缠足的了。

上山下乡到河南, 发现那儿二十年代之前出生的, 好像都缠过足, 差别是放得早晚而已, 所以有三寸金莲, 也有半大不小的解放足,二十年代出生的,缠过的和没缠过的都有, 但真正缠成三寸金莲的, 好像没有, 也就是说即便缠过, 大多数很快放了。

至于三十年代出生的, 听说只有那些山沟沟里的人家, 还有缠足的。

值得一提的是, 河南回民数目很大,生活习性与汉民多有不同, 唯独缠足, 她们是入了乡就随了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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