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下了今冬第一场大雪。足有8 inches. 周六窝在家里。今天被老公提溜着出门散步。这冰天雪地的,哪有地方散步呀。那些坚持在车道上跑步的人很是危险呢。我可不敢。他把车开上西去的路。这是要去郊外呀。他这人有个毛病。一天不出门,在家能给憋出毛病。昨天他自己已经开车出门转了一圈。当然没下车。就是在马路上开开看看。
现在去人多的室内活动几乎不可能了。连泳池也关了。车一直开到一个过去春夏秋三季常去的一个state park。以前去那里走路和观鸟。去年没去。因为我最近听说麻州有一种眼病。Lyme disease 。是林子里的某种微小壳虫引起的。是个地方病。而这种虫子在加州就没有。原因是加州有一种动物专门吃这种虫子。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不去最安全。
park入口处停了两辆车。试着走了几步。不太自信。决定换地方。第二个林子小一些。路也平坦不少。虽然与往常比,车子不多。还是有不少人走路。几乎每个人都拎着一两条狗。我们选了一条walk trail. 小心翼翼的走进去。林子里空气新鲜。今天有42F气温。一个小时的运动。非常享受。
1 林子里是这样的。
2 遇到第一个岔路口。不知道怎么老公就触景生情了。朗诵起了一首诗。The Road Not Taken. 作者是Robert Frost. 我好像以前听说过这首诗。但是印象不深。既然他说很有名。一定有中文翻译。我就查了一下。《未选择的路》。我也随口用中文朗读了一遍。
英文版: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1]就是下面这个路口,给我一个学习诗人的机会。
中文版:网上有很多译本。随便选一个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我还看到杨绛对这首诗写了读后感。那一定是一首很著名了。诗人长很帅。
顺便把诗人的简历也贴过来。有时间好好学习一番诗人的其他著作。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曾四次获得普利策奖,被称为“美国文学的桂冠诗人”,出版了十几本诗集。他的诗常写自然风光和乡村风尚,蕴含着深刻的、具有象征意义的哲理。代表作有《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未选择的路》。
诗人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他对诗歌的兴趣在中学时代就已显露,曾在校刊上发表过几首诗。19岁时,他在文学周刊《独立》上发表诗歌《我的蝴蝶:一首哀歌》而收到第一笔稿费。接下来的近二十年时间里,他一边教书、管理农场,一边继续自己的诗歌创作。但在此期间,他的诗歌一直得不到当时美国诗界的承认,为此,他感到痛苦和忧虑。1912年,弗罗斯特已经38岁,为了让心爱的诗歌能发表,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静、安稳的生活,远渡重洋,来到了英国伦敦。当时,对于诗人来说,教书可能是一条平坦通畅的生活道路,而写诗的道路则可以说充满了幽寂荒凉。但是,诗人坚定而执着地选择了诗歌创作的道路。弗罗斯特的诗歌之路就像他在《未选择的路》中写的那样,人生的岔路不可能两条都选,明知其中一条可能走起来更艰难,却还是选择了它。在英国,他很快结识了很多知名的作家和出版商。1913年,他的第一部诗集《孩子的心愿》出版后,立刻引起了轰动。美国著名诗人庞德,也因感受到了诗人作品振奋人心的力量而极力推崇弗罗斯特的诗作。次年,他的《波士顿以北》 相继问世。也正是这条写诗的道路改变了诗人的命运,使他成为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之一。从此,一切都变得不同。
《The Road Not Taken》一诗中,写出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在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有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
3 林子里基本就是松树和这些还没落叶的小树。
4 途中看到这个。图腾柱
5 远远的一座桥。据说上面跑火车。
6 我们选择右边的岔路。遇到一片水。如果选择了左边那条。就一直在林子里。
7 突然想起那年夏天去访问Amherest College. 就问老公,我们在Amherest 看到那个雕像是不是就是这个Robbert Frost 呀。回答是的。难怪我对他有印象。
8 说是走在林子里。也都是常有人走的traile。 遗憾的是没有看到鹿们。雪天不知道它们都藏到哪里去了。
无论走哪一条路。今天都很享受。难得呀。这大雪天的跑道林子里。下次再走另一条。人生没有回头路,但是走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