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以为是老公!浇地劳累一天的美女在熟睡中被同村55岁老汉性侵

臭豆腐钓 鱼=海 畔有 逐臭之鱼
(杂说有趣,来来来,姑且听之!)(食色性也,人之好也!谈谈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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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挑重担,浇地忙一天。

美女觉深沉,夜静呼噜酣。

男子轻手脚,床上偷荤饭。

对方睡迷糊,以为老公餐。

事后才知晓,同村龌龊男。

那人五十五,闯入来强奸。

图文无关,网络配图

这是一首打油诗,也是一起性侵案件。固然这是一起普通的性侵案件,但仔细分析相关法律文书,这起案件也有几个特殊点。请您与小编一道来看看这个55岁老汉的龌龊嘴脸。

犯罪嫌疑人老王(化名),男,1966年生,河北衡水市冀州区某镇某村人。

受害人丽丽(化名),女,丽丽虽说和老王同村,但她一家常居冀州区市区。也就是说,只有地里头有活的时候,她才会回村里面的自家房子居住。

2019年9月30日,丽丽一人回村浇地。浇完地后,忙碌一天的丽丽感觉很累。于是,她没有回市区住就在村里的家中休息了。

丽丽一人的到来,被村里的老王盯上了。他一直在暗中观察丽丽的动静。他要干啥呢?

浇地的当天晚上,老王窜入丽丽家中,趁其独居熟睡之机,在丽丽误认为是其丈夫的错误认识下,与丽丽发生了性关系。

2021年7月16日,老王因涉嫌强奸罪被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转逮捕。

2021年9月30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老王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老王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毋庸置疑,老王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受到伤害的美女丽丽来说,也要接受相应的教训。不难看出,老王的龌龊目的之所以能得逞,与下面这几点不无关系:

①他们是同村,老王对受害人的一些特点和家里的环境很了解。相对来说,由于是在另外一个自家,受害人基本上也没有了基本的警惕性。

一句话:熟,并不意味着没有伤害发生的可能性!

②丽丽太粗心,再加上她太劳累。在这两种因素影响下,她竟然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人睡在床上的。

一句话:一个人最疲惫的时候最容易受到伤害,因为此时此刻,人的警惕性大大降低。

③老王是个渣中色狼。乡下固然民风淳朴,但属于“人渣派”的也不乏其人。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应当遵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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