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To Kill A Mockingbird 里看见伏地魔的母亲

说起来那是十二月底的事了。我在茶水间碰到了杰森。杰森毕业于 Oberlin College,早年是律师。现在外表渐渐放飞自我,一开口说话仍儒雅风趣,我工作上与他交集不多,若不赶时间很喜欢和他聊两句。这不,我想起他刚刚群发的邮件宣告家里新抱养了小狗,就很自然地恭喜他,他乐呵呵地接受了道贺。小狗叫 Scout, 是公的。我听了疑惑,Scout 不是女孩名吗?比如说,To Kill A Mockingbird 里的 Scout?  听到这本书名,杰森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庄重,甚至恭敬, “It’s such a great book!” 他解释说 “Scout” 做男孩女孩名皆可,又提到下个星期家里还会再添一条小狗,名字已经起好了,就叫 “Atticus”!  这个杰森,看来是如假包换的 To Kill A Mockingbird 迷没错了!

    去年夏天,我陪着儿子把  To Kill A Mockingbird 又读了一遍。这段经历记录在博文里 我为什么跟儿子一起读  To Kill A Mockingbird? 读书过程是记录下来了,但读后感却一直欠奉。现在,联系杰森提到书名时的谦恭态度,还有连家里两只新宠都用书中人物命名的举动,我意识到这本书对普通美国人的深刻影响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也许,我应该静下心来好好回味一番,孔子说过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一思不要紧,我却发现了《哈利波特》(Harry Potter) 里的伏地魔 (Lord Voldemort)  的父母相识经历跟 To Kill A Mockingbird 里指控强奸案的女主故事惊人相似。遂逐个罗列,便于对比。

    伏地魔的母亲 Merope Gaunt 是 Salazar Slytherin 后人,创建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Hogwarts) 的四大魔法师里法力最高强的一位。到了Merope 一代,显赫的祖上荣光因为后代的骄奢荒淫已经黯淡衰落,极其贫困潦倒。父亲 Marvolo 和兄长 Morfin 念念不忘旧时荣耀,以纯血统 (pure-blood) 为傲,“我们先前 —— 比你阔的多了!你算是什么东西!” 父子两人既嫉恨魔法世界的新贵,藐视上门执法的魔法部人员,又对普通人 (Muggles) 充满了敌意和蔑视。怼天怼地怼一切的两父子把怨气都发泄在 Merope 身上,非打即骂。Merope 日常生活里唯一的光亮,是骑马从他们家门前经过的翩翩少年,Tom Riddle, 一个英俊富裕的少庄主。毫不意外地,Merope 偷偷爱上了Tom,并用法术迷住 Tom 一起私奔。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Tom 抛弃了即将临盆的 Merope ,伤心欲绝的 Merope 生下儿子后去世。孤儿长大以后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伏地魔,继承了先祖 Salazar Slytherin 和外祖父 Marvolo 纯血统论思想,大搞极权统治和恐怖镇压,把魔法世界的黑白两道搅得天翻地覆,人人自危。

    To Kill A Mockingbird 的背景设定是三十年代的美国南方,故事线索是一桩诉讼案,白人女孩 Mayella Ewell 指控黑人 Tom Robinson 强奸。 Ewell 一家是当地人人侧目的白人垃圾 (white trash),父亲酗酒,毒打孩子,书中并隐晦暗示乱伦可能。身为长女的 Mayella 独力操持家务,照顾弟妹,数次招呼从小院前经过的黑人邻居 Tom 进院帮忙,Tom 出于怜悯都一一照办了。直到有一天,Mayella 又叫住了 Tom,却引他进屋并抱住求欢。不知所措的 Tom 试图摆脱纠缠,正巧被父亲 Bob 从窗外看见。气急败坏的 Bob 痛揍女儿,又逼着她反咬一口报警 Tom 强奸。辩护律师 Atticus 在法庭上抽丝剥茧般一通诘问 (cross-examination),不但还原了事情真相,而且把 Ewell 父女的种种丑态在法庭上暴露无遗:蔑视法庭礼仪出言不逊,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然而,即使事情真相昭然若揭, Tom 还是因为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被判有罪。Bob Ewell 虽然赢了官司,但感到了小镇人对他的轻视加剧,开始了一连串可笑又危险的报复行动:当街冲 Atticus 脸上吐口水,夜晚潜入法官 Taylor 家中企图行窃,跟踪骚扰 Tom 遗孀,最后偷袭 Atticus 两个孩子反倒送了老命。这诸多闹剧和 Marvolo 父子的行径如出一辙:先戏弄嘲谑上门执法者,后冲突升级,导致儿子被判监,父亲不得善终。

除了主要线索,两个故事还有一些细微末节亦相同相似。受害者都是男性,在世俗眼里(魔法世界里)身世都低于女主,Tom Riddle 是没有魔法的普通人 (Muggles),Tom Robinson 是黑人,在种族歧视社会里地位远低于白人。但是,两位男主的生活条件都优于女主,一个是 “白马王子”,另外一个居住的黑人小木屋整洁有烟火气。两个男主都是女主的邻居,日常路径都要从女主门前经过。两次事件都是女方主动,男主是躺着中枪。还有再明显不过的一点,两人都叫 “Tom”。再看看两个女主,母亲都早亡缺席,跟随家里的男性(父亲和兄弟)过活,生活环境贫困粗砺不堪。所受的学校教育都极为有限,在家里被奴役被呵斥,充当的是女佣保姆的角色,得不到任何人的关爱。两个父亲都困于社会经济最底阶层,温饱不济,却目空一切,狂妄自大,憎恨法律权威。Marvolo 时刻把纯血统挂在嘴边,自己的祖先 “比你阔的多了”。Bob 唯一 “优于” 黑人的 “资本” 是他的白人肤色,但在他眼里黑人连脚下的泥都不如。To Kill A Mockingbird 用影射手法,通过描写女儿 Mayella 的愚昧骄横来间接折射 Bob,“Tom Robinson was probably the only person who was ever decent to her.  But she said he took advantage of her, and when she stood up she looked at him as if he were dirt beneath her feet.” (p. 218)  女儿如此,父亲更是不堪。需要指出的是,虽然 Mayella 扮演了帮凶角色,但她同时也是不自觉的受害者。 在法庭上,当 Atticus 问她有没有什么朋友,她先是不解,接着以为是嘲弄而恼怒起来。(When Atticus asked had she any friends, she seemed to not to know what he meant, then she thought he was making fun of her.)  (p. 218)  没有受过教育且不知爱为何物的人生,绝非 “无知是福” (Ignorance is bliss),而是诅咒。

好了,说了这么多,可以回答问题了。J. K. Rowling 在写伏地魔的出身故事时,有没有从 To Kill A Mockingbird 的审讯案件里找到灵感?我觉得答案是肯定的。毕竟此书流传广袤影响深远,J. K. Rowling 没有读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据说英国图书馆在二零零六年的 “每个成年人死前必读书” 名单上,把 To Kill A Mockingbird 列在圣经前!

最近看新闻说,Victoria Beckham 深爱 To Kill A Mockingbird,所以给女儿起名叫 Harper 向作者 Harper Lee 致敬。不知此说是否真假,我倒要对  Victoria Beckham 另眼相看了。或许在她被时尚偷走了笑容 (Fashion stole my smile) 的外表下面,藏着一个有趣的灵魂?!

后记:文章写完了再从头读一遍,才发现又多了个问题。杰森那么喜欢 To Kill A Mockingbird,是否跟他早年的律师执业经历有关?难不成原来是公共辩护人 (public defender) ,那可就太有趣了。记得下次见面问他。

追忆2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aopika' 的评论 : 谢谢皮卡兄。新年新气象,希望一切都会好起来。
laopika 发表评论于
祝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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