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德先生的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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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贴过一篇文章,详细介绍了民主的基本概念,也许太长了,感觉很多人并不理解,总认为每人一票就是民主。今天我把那篇文章结合走廊的“廊情”整理一下,希望能把这个概念说明白,顺便介绍一下赛先生。

话说,某月某日,猴子约了雪版主,小丸子和一剑来花果山一日游。如何安排这一天,猴子发扬民主,让大家投票。一剑说要打高尔夫,丸子和雪晶说想去水帘洞下的潭里划船。猴子暗想,荡起那小船儿,美女相伴左右,去他的高尔夫!猴子自然站在了“大多数”一边,投票结果:1:3.

民主吗?其实这民主是条大尾巴狼!

不过,一剑有风度,少数服从多数,上了小船。

突然间,狂风骤起,潭水打着漩涡要吞噬小船。猴子决定,咱投票把体重最重的一人扔下去,保住小船。嘿,瘦猴,俩窈窕淑女,那一剑,自然是倒霉蛋。

一剑不服,小船倾翻。猴子英雄救美成为走廊佳话,一剑落汤鸡般游上岸。隔日猴子协俩美女在走廊声泪俱下控诉一剑,走廊全民投票:一剑滚出走廊!

……

看见了没,民主的内涵远非“大多数”这么简单,让我们追根溯源,找到民主的源头古希腊看看是咋回事儿。

公元前六世纪,雅典人发明了一种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雏形:“贝壳放逐法”:为了对付某个“坏人”,可以召开公民大会,进行投票(因用贝壳投票而得名),如果这个人得票超过6000,那么对不起,滚出雅典!

“贝壳放逐法”的红旗上,固然有独裁者的鲜血,也飘荡着无辜者的冤魂,如著名的马拉松战役英雄亚利斯泰提,虽然他廉洁、正直,但还是被以“企图独裁”的罪名提交公民大会审判。

公元前399年,七十高龄的苏格拉底被控不敬神和腐蚀雅典的年轻人受到审判,500人陪审团第一次投票以280票对220票认定苏格拉底有罪;但在第二轮有关量刑的投票中,由于苏格拉底拒不认罪的挑衅,陪审团居然以360票对140判处苏格拉底死刑!

你应该明白了,古希腊的这个“贝壳放逐法”也好,苏格拉底之死也罢,尽管都打着“大多数”的幌子,但却是个非常恐怖的玩意儿,这不能算真正的民主,实际上,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大多数人的暴政”

最近看到有网友说,普京攻打乌克兰也是经过杜马投票的,是民主决策。我也就哈哈了。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民主?

大家看明白了,一人一票不过是民主的一件华丽的外衣,这里面包裹的躯体是什么呢?

让我们回到花果山。

民主包裹的第一个理念是:自由。当三个人投票去划船的时候,民主要赋予一剑说NO的自由,而其他三人必须尊重这个NO。

请注意,这个尊重不仅仅是允许一剑说NO, 而且要让一剑也能打上高尔夫。一个人怎么打?一剑早就不用一个人在shooting range上练开球了,必须要有个人陪他一起打。

猴子不买账,咋地,我同意你不和我们一起挤在一条小船上就很不错了,你还要我陪你打高尔夫?你皮痒啊?难道要我们大多数服从你少数?

且慢,猴子如果真讲民主就应该明白,仅仅表示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不为少数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那么离真正的民主还差得远呢。

让我们再来看看历史: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密西西比州有个叫杰姆斯·麦瑞迪斯的黑人学生,向密西西比大学申请入学。那时,该州的民意(绝大多数白人)不认为黑人有上大学的权利,可怜的杰姆斯被大学两次拒绝,理由很简单,你是黑人。

杰姆斯可不干了,他以密西西比大学违反宪法,把官司打到了上诉巡回法庭而且胜诉了,法庭给密西西比大学下达强制令,接收杰姆斯入学。

可是,法庭的强制令激怒了密西西比州长,在杰姆斯入学的那天,他授意副州长站在学校大门口进行阻拦,并且很嚣张地宣布,联邦政府的人要是敢来支持杰姆斯与州政府对抗,见一个抓一个!

果然,严重的暴力事件越演越烈,冲突导致流血死亡,直到第二天早上,在国民警卫队和联邦军队的保护下杰姆斯才得以安全脱身。

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可以知道:

  1. 如果只有投票,只有大多数人的意见,美国不会成为今天的美国,民主也是一句空话。
  2. 尊重少数人的意愿和权力,是要付出代价的。

好,我们可以再次回到花果山了。

一剑对划船说NO, 理想的方案是,今天划船,明天打球,代价是,一日游改两日游,但这似乎不在猴子的预算里。所以民主的决策应该是,尊重他,也为他提供便利:花果山高尔夫球场八五折隆重欢迎运动健将一剑,同时由副统领八戒陪一剑打球。

等等,大家知道,八戒可不是雷锋,不会免费提供服务,而猴子也不能耍威风命令八戒牺牲他个人时间。怎么办,花钱呗。这开销,自然划船的三人分摊。

猴子心里又嘀咕了,凭啥啊,一剑有权利说NO,难道我没有权利对出钱说NO吗?凭啥他那么自私要我们花钱给他打高尔夫!

这就要引入民主的二个理念:公平。因为,这次猴子站在“多数”一边,拥着美女去划船了,可保不准下次美女们不想划船而跟着一剑玩蹦极了,那时猴子找谁玩去?所以,为了下次猴子也能找人陪着一起玩,就要真正发扬民主,尽管民主要付出代价,尽管这意味有一部分人会不情愿的接受这种代价。

好了,大道理说的太多了,民主咱直接搞起来吧。

钱汇总起来了,热心的丸子自告奋勇说去找八戒谈价格。猴子贼精,估摸着,我咋知道你和八戒怎么谈的,这钱你拿到股市里打了水漂也未可知。于是建议,雪晶先做个预算,按以往你经商的经验,看看雇八戒陪打高尔夫在什么一个价位,然后对丸子拨款。猴子嘛,自然紧盯丸子,负责监督。

看到这里,聪明的朋友一定看出来了:这不就是三权分立嘛,雪晶立法,丸子行政,猴子执法。问题似乎解决了。

慢!民主的实施还真不这样简单。因为,丸子手里拿了一笔钱,就等于有了一定的权利,以她的冰雪聪明(或曰手段),她要中饱私囊,会当着猴子的面做吗?她说是去找八戒,没准儿她私下里和雪晶串通一气,私吞公款或干脆卷款投奔牛魔王蜘蛛精然后杀个回马枪来个智取花果山也未可知啊!

你说,太邪乎了,有这么复杂吗?你还别不信,历史上就发生过这样的故事。

只有外表的民主是远远不够的。

1918年11月,德国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府横空出世并通过了一部民主宪法——魏玛宪法。不夸张的说,该宪法的民主程度可以和美国宪法媲美。它把国家权力分成国会、法院和政府三个部分,并赋予德国人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第三帝国的兴亡》一书介绍说:“这是20世纪所曾经见到过的这种文件中最妙、令人羡慕的条文,看起来似乎足以保证一种几乎完善无疵的民主制度的实行”,“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能比德国人更加自由,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比德国人的政府更加民主和自由,至少,在纸面上是如此”。

在这样一个完美的制度下,怎么会让希特勒通过民主选举合法的走向独裁呢?我们来仔细看看。

1933年2月27日,这是一个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日子。晚上9点30分,国会大厦内突然传出火光,随即有玻璃破碎的声音,紧接着一个手里握着火把的黑影窜出。警察接到报警立刻到达。几乎同时,正在大厦对面俱乐部吃饭的总理希特勒和宣传部长戈培尔也赶到现场。

希特勒一到,马上宣布这把火是共产党放的,之后赶来的国会议长戈林兴奋的发誓这是共产党的反政府行为。希特勒把共产党大骂一通后马上跑去内阁召开紧急会议。戈林则跑到普鲁士报社,要求记者把纵火犯所带的燃料从100磅提高到1000磅。可这记者倒是有点职业操守,他质问:一个人怎么可能搬得动1000磅的东西呢?戈林眼珠子一转:你死脑筋啊,你不会说是10个人一起干的吗?

事实上,的确只有一个纵火犯,此人是荷兰共产党,不喜欢纳粹,是个头脑简单的爱国愤青。他希望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而希特勒等早就知道了这个计划,正巴不得着共产党弄出什么事儿来呢。他们事先安排冲锋队埋伏在国会大厦内守株待兔,火一烧起来就“加油”,希特勒等人就在马路对面吃饭,静候佳音。

在内阁会议上,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性,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把整个内阁搞得人心惶惶,似乎明天共产革命就要发生,天下大乱了。在恐惧中,内阁通过了希特勒提出的一个要求。

希特勒的要求听起来很滑稽,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保护德国公民的文献资料,关键是这个“某种措施”,具体就是,德国政府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希特勒迈出了走向成功的第一步,但是,根据德国宪法,想要通过一项与宪法本身相抵触的法律,必须得到国会2/3 的多数票,但希特勒很清楚他的纳粹党不可能在国会获得2/3 的席位,而且其他党派赞同与否,他也一点把握都没有,因此,他狡猾地钻了一个空子。

德国宪法第48条规定,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行使暂时的独裁权,但宪法并没有详细定义“紧急状态”,希特勒就利用这个漏洞,要求总统行使宪法赋予的独裁权,绕过国会强行通过他的法案。当时的德国总统,一战中的老英雄兴登堡,一个保守、正直的普鲁士老军官,他压根就瞧不起希特勒和他领导的国社党,但是作为总统,他相信德国民众的选择,也有义务支持自己的总理。希特勒一再对兴登堡保证,自己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于是兴登堡就签字同意了。从此,通向独裁的大门就打开了。

希特勒首先拿德国共产党开刀,大批共产党人被“合法”逮捕,冲锋队暴徒们随意破门而入,强行搜查,把无辜者从睡梦中拖起,扔进冲锋队的营房,严刑拷打。希特勒并不满足在总统授予的“暂时独裁权”,他要成为德国名副其实的统治者,他要获取国会2/3 的席位。

1933 年3 月5 日,德国举行了二战前最后一次全国大选。

可是,让希特勒大失所望的是,但他的国社党没有得到足够的多数票,虽然纳粹党人以1700 万张选票遥遥领先,比第二大党社会民主党足足高出一倍之多,可却仅占总票数的44%,离2/3 多数还差得远呢。

老奸巨猾的希特勒并不打算利用非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并没有否定这次选举,也不打算再去捞取那个2/3 ,而是求助于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让他们信任自己,把权力交给自己。

荒诞吧,那些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怎么会愚蠢到把自己的政治生命拱手交给别人?可是,荒诞的历史就是发生了。在新一届国会上,希特勒发表了他毕生中最精彩、最虚伪的一次演说,他承诺一切旧有的秩序都会维持不变,国会所赋予他的独裁权,仅仅在某些狭小的特定范围适用,绝不会导致国家权力结构的改变,也不会限制任何公民权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德意志伟大复兴,让德意志再次伟大……。希特勒十分准确的把握了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他呼吁全体德国人“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自豪的自由的统一的德国”。

于是乎,国会一致同意把自己的立法权移交给政府,为期是4 年。这些在民主制度下浸泡了15 年的国会议员们似乎还不懂得,一旦你培育出了独裁的种子,它就会像可怕的瘟疫一样四处蔓延,不要说是4 年,即便是4 天也足以摧毁一个健全的民主制度。从此,德国开始了历史上最恐怖、最暴力、最血腥的一幕。

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这段历史,恐怕会问,为什么希特勒能够得到德国人民的支持呢?德国人特有的民族主义情绪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普遍的原因是,所谓人民往往都是盲目盲从的,尤其德国人的服从和铁的纪律深深融入他们的血液中,使得他们过度的依赖一个能人伟人来领导自己。

 此外,希特勒也并不只是开空头支票,在他当政的头四年,恰逢世界性经济危机,而德国经济奇迹般的振兴,到1937 年,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02%,年增长率高达11%,国民收入也增加了一倍,失业率却缩小到了不足1%,德国人终于实现了他们的“德国梦”,过上了“小康”的生活。对于普通百姓,管他民主不民主,谁能让我们过上好日子就拥护谁。

对此,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曾说:“对于希特勒的得势,德国任何阶级、集团、政党都不能逃避其应负的一份责任。”

汤恩比说:“一个民族的所有苦难,都是这个民族的民众自己选择的结果”。刘晓波也说过相同的话:“中国的所有悲剧,都是中国人自编自导自演和自我欣赏的,不要埋怨别人。”

至此,我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民主仅仅建立在制度层面绝对不够的,当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情绪高涨,统治者像希特勒一样疯狂时,那些纸面上的条文都会被抛之脑后,人们会充满激情的去追随一个能够满足他们理想的独裁者。即便有宪法,有“三权分立”,但德国人最后还是亲手埋葬了民主。

不难看出,德国民主的大厦硬件基本齐全了,建造的也像模像样,可是仍然轰然倒塌。问题在于德国缺乏民主的基础,有了硬件却没有软件配套。

民主的软件是什么,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弄明白这点至关重要。

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你身处1933年的德国,你要自由还是要面包?正像今天的很多中国人,你要奔小康还是要民主?

希特勒从来也不曾欺骗德国民众,早在1925 年,他就已经把自己的全部思想及世界观详细地记录在《我的奋斗》一书中,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说:“不论你对希特勒提出什么谴责,你决不能谴责他没有用书面精确地写下,如果他一旦掌权的话,他要把德国变成为怎样的一个国家,他要用德国的武力征服把世界变成为怎样的一个世界。”

更何况,自从1918年一战失败后,德国人已经受了长达15 年的窝囊气,一旦有人提出要把德国重建为全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强国,又怎能不把尊严顶在脑袋上好好爽一下呢?(中国人受了几百年的屈辱,当香港澳门回归了,GDP世界老二了,马上要统一台湾,要振兴中华要让中国屹立于世界之林,中国人还在乎民主吗?没有生存权,哪儿来的人权?)。

道理似乎很简单,有了面包自然要失去自由,要自由也要付出代价。但是不是一定就只能二选一,面包和自由我都要,不行吗?


还是从历史中寻找答案吧。

1929年10月24日,美国人似乎看到了世界末日,这天早上,纽约证劵市场毫无征兆地全面崩溃,股价狂跌,银行出现挤兑风暴,国家财政陷入混乱,工厂停工,货品滞压,失业率迅猛攀升,这些现象都预示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场经济危机爆发了。大批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的人自杀或是逃亡,到了1933年春季,美国国内18600家银行全部停止营业,联邦政府黄金外流已经超过2.5亿美元,这个国家实际上已经破产了,当时的美国总统胡佛惨痛地说,我们已经山穷水尽。

俗话说,乱世出英雄。前面提到,希特勒的纳粹党,正是利用对共产党的恐惧和经济危机和中人们要“面包”的欲望,从国会中最小的一个党派,一跃成为全国第一大党。

也正是在这个危机关头,1933年罗斯福当选美国总统,他在竞选中对美国人保证:“我向你们起誓,我保证为美国人民实行新政。”当选后,他要求国会给予他广泛的授权,为了应付艰难的局面:“让我拥有足以对紧急事态发动一场大战的广泛行政权。这种授权之大,要如同我们正在遭受敌人侵犯一样”,同时他也保证,将严格按宪法办事,绝不越雷池一步。

似曾相识啊。

美国国会毫不犹豫赋予罗斯福行政自由的各项权力,而美国在罗斯福的带领下,开始了旋风式的百日新政。

然而,尽管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但美国并没有像德国那样,蜕变为一个专制国家,反而在二战中成为了“民主国家的兵工厂”,为世界反法西斯斗争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是什么力量阻止了美国滑向独裁?又为什么美国的民主制度能够得以保全?

1935年5月,在美国华盛顿州,有个叫帕里什的清洁女工被老板解雇了,这本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那年头,“下岗”的人多了去了,谁又会在乎一个女工?可对于帕里什来说就不算小事了,没有工作可怎么生活呀?这事要是发生在中国,大概这位女工就去上访讨个说法,至于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就不太好说。但在美国人人都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因此,帕里什没有向领导诉苦申冤,一纸诉状就把自己的雇主——西岸旅馆给告上了法庭。

有趣的是,帕里什并没有告老板解雇她,她只想拿回点钱回来。她依据罗斯福新政时期颁布的《最低工资法》,要求西岸旅馆补偿欠她的工资。根据《最低工资法》,雇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每小时40美分,但帕里什的工资每小时只有25 美分,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几年算下来,老板一共欠她216 美元19 美分,这对于一个下岗女工来说也不算小数了,起码能有口饭吃。

这本是件芝麻粒大的案子,压根不值一提,一般被告也就花钱打发她走了事,可是这个老板是个吝啬鬼,舍不得出这一点钱。于是他的律师给他出了个馊主意,你不是说按照《最低工资法》的规定我欠你钱吗?那好,我直接告《最低工资法》,说它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只要这个该死的法律不存在了,看你还怎么要钱。这下子,一件芝麻官司变成了惊天大案,违宪在美国可不是小事!

《最低工资法》是罗斯福新政时期出台的诸多法律之一,本来罗斯福的保守派政敌就受不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正找机会收回总统权力呢。

就在两个月前,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紧接着,最高法院又于5月一口气判3项新政法律违宪,到了1936年初,又废掉了6项法律,这样一来,罗斯福颁布的各项法律,已经被废除了10多项,新政基本陷于瘫痪状态。

不难想象,罗斯福是何等的窝火,这帮忘恩负义的家伙,如果不是百日新政挽救了美国的经济,他们哪儿还会有闲情逸致来对新政说三道四?再说,被废除的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权利才出台的,《最低工资法》是为了救济贫民穷人的啊!

1936年,罗斯福再次以压倒优势再度当选美国第33任总统,这位惯于“用狐狸的计谋为狮子的目的服务”的人终于按捺不住了,准备反击。可是按照美国宪法,想扭转最高法院的乾坤,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国会修改宪法,二是由总统直接任命自己的亲信当大法官,罗斯福很清楚,想得到国会2/3 多数支持自己如同作梦,因此他也走了个捷径,想自己任命比较听话法官来主持最高法院。但美国大法官是终身制,除非犯下严重罪行,否则任何人都无权解除他们的职务。于是,罗斯福提出一个"法院改造计划"(court-packing plan):凡是年满70岁的大法官,如果不自动退出最高法院,那么总统就有权再任命一名法官进最高法院。罗斯福坚信:民众站在自己这边。

也就在这个当口,在罗斯福很有可能大权在握倒向独裁的最关键时刻,帕里什这个小小的女工,把诉西岸旅馆案打到了最高法院,这就把九位大法官直接推到了斗争的最前沿。以休斯为首的大法官们,这时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抉择,是判《最低工资法》违宪以维护最高法院的威信?还是选择退让以阻止罗斯福找到迈向独裁的借口?

最终裁决:帕里什胜诉。清洁女工获得了面包,美国人民获得自由。因为,这一结果意味着罗斯福新政的胜利,那些陷于贫困的人们带来了面包,但同时,这一判决又在事实上反驳了罗斯福说最高法院企图阻碍新政的观点,使他的改造计划胎死腹中,从而维护了美国司法的独立。如果说最高法院作出了妥协,那么民主的一大要素正是妥协。

可见,面包和自由不是对立的,很多时候是一体的,获得自由并不失去面包。相反,假如罗斯福的权利控制了法院,虽然最低工资法为民众提供了面包,但谁都不能保证,失去了保护自由的司法独立,集各种权利与一身的总统会不会成为又一个希特勒。无论罗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国人,无论罗斯福本人多么一心一意的“为人民服务”,一旦他什么事都定于一尊,他就不可能每一个决策都英明、正确;一旦他的权力任意影响司法独立,都会导致民主制度的崩塌,即便罗斯福本人是“人民公仆”,也不能肯定他的继任就是个“明君”。这种对专制制度的深刻认识,对自由权利的不懈维护,使得美国避免了像德国一样走向独裁。

在这一历史性的法律案例中,我们看到三个代表性人物:清洁女工帕里什,为争取不被剥削的自由,不是去老板那里一哭二闹三上吊,而是把老板告上法庭;旅馆老板,他明知自己违法,竟然还敢把政府告上最高法院,这也是他的自由权利;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他们既维护了人们的自由权利,也捍卫了司法的尊严。

今天,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今世界的格局已远非二战时期,三战的阴云漂浮在头顶,美国国内的现实也今非昔比。最近这次大选中出现的种种异象也是一个警示:民主制度正在受到挑战,集权与专制的死灰等待着妖风的吹来,川普的MAGA似乎是个不祥之兆。美国民主能否经历一次考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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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为什么呼唤民主?

民主往往并不能带来经济的高速发展,民主实质上是以经济发展最为一定基础才能建立起来的。民主政体中各部门的相互制约反而降低了经济生活的效率。但是,如果你向往自由,那么民主是自由的保障,而独立的司法则是自由的卫士。 因此,我不认为中国实现民主的当务之急是一党制或一人一票,而是司法独立,并在此之下保证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为什么有的国家徒有民主的称号?

比如印度,它空有一个民主外衣,有一人一票,有多党制,但没有真正的民主。因为,印度缺乏民主的软件。软件就是文化,印度文化先天不足,缺失平等自由的理念,而种姓制度是印度文化这个软件里的一大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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