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稍有权力便耀武扬威(节选)
(一)
民国三十一年,我坐陇海线的夜快车从潼关回新安,胡宗南将军有事找我去研究。我喜欢睡在上铺,因为臭虫都在下铺,不过他们分配下铺给我,我也就坐在下铺。
火车还没开时,进来了一位少将,我就站起来向他敬礼,我敬完礼还没坐下,他就说:“上去。”我心里想:“我买在下铺,你叫我上去,我还求之不得呢!”于是我就把上衣脱掉,挂在上铺,这么一挂,就露出我的配枪来———一把银色的白朗宁,是我去部队临走时父亲送给我的。
那位少将一看到我这把手枪便问我:“你这把手枪哪里来的?”我说:“我家里老人送给我的。”他又问:“他也是军人吗?”我说:“是。”他说:“我看一看行不行?”我说:“行。”便把手枪拿出来,退下子弹后交给他。
他看了以后很喜欢,说:“我跟你换一把怎么样?”他的手枪也是白朗宁,不过已经生锈了,我就把退出的子弹再装回弹夹,把弹夹也给他,并且说:“对不起,我只有这一个弹夹。”他说:“好了。”意思好像是你还罗嗦什么,然后他就把他的手枪放在我的枪套里面。
第二天一早火车到了西安,胡宗南将军派熊副官来接我,这位少将也认识熊副官,见了他便恭敬地问:“你来接谁?”熊副官说:“我来接蒋上尉。”说来好笑,这位少将跟我换枪时也没问我的名字,他又问:“在哪一车?”熊副官说:“就在你后面。” 后来这位少将就走了,我也跟熊副官一起走。等到将近中午的时候,有人来报告:“外面有一个少将跪在门口不肯走,要求见上尉。”我就赶快出去把他扶起来,他把枪还给我,我也把枪还给他,并且请他不要介意。 我跟他说:“这件事情没有什么,这把枪任凭谁见了都会喜欢,将军如果喜欢的话就带回去用好了,没关系。”他说:“那不行,以后见了老太爷怎么说。”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二)
另外一次是我从西安回到潼关时发生的。白天火车很挤,虽然是对号快车,但是过道上都坐满了人,很多人带了行李,往走道上一放就坐在行李上头。火车开车后,我看到一个上校自彼处挤过来往前走,没多久又看到他从前方挤回来。
第二次经过我的座位旁边时,我就站起来问他:“上校,你是要找人还是要找位子?”他说:“找位子啊。”我就说:“请坐吧!”
他看了一看我,就“啪”一巴掌打在我脸上,很生气地问我:“刚才我过来时你看见了没有?”我说:“我看见了。”他说:“你刚才为什么不让?”
我说:“上校,刚才你是从我背后过来的,等到我看见你时你已经走过去了,我以为你在找人,及现在看你又挤回来了,所以我特别问一问。”
没想到他又“啪”的一巴掌打过来,说:“你罗嗦什么!”意思是你还不让位。其实我已经站在旁边,我说:“你请坐。”说完就到厕所里坐在马桶上。
后来列车长来查票,车厢里有认识我的人就跟列车长说:“那位上校刚才打了蒋纬国。”列车长就问:“那蒋纬国呢?”那个人说:“他现在坐在厕所里,他的位子给了那个上校。”
列车长就跟那位上校说:“你坐在人家的位子上了。”而且那位上校根本就没有票,列车长一方面要他补票(那时候能叫军人补票已经算是进步了),同时告诉他刚才那个上尉是蒋纬国。
他听了以后,等补完票就跑到厕所门口“嘣”的一声跪了下来,并且再三地道歉。这一来反而把我吓坏了,我挨揍时并没有被吓,反而觉得很正常,但是看见了一个上校跪在我一个上尉面前,我可受惊了,就赶快把他扶起来。
那位上校一定要我原谅他,说他家里还有老娘在,好像我马上就要把他拉出去枪毙似的。我把他扶起来后请他回到座位上,我还是坐厕所里,他坚持要我回到座位,说厕所里臭,那时候的厕所当然是臭得不得了,但是坐久了也不觉得了。
从这些事情中我看清楚了中国的军队是怎么样的一批人组成的,要带着这么一批人去打仗,还要面对如此精锐的日军,还要打胜仗,实在是不容易。
(三)
有一次我们在德国的武官换人,新武官是酆悌(所谓“十三太保”之一。武汉失守后,湖南省主席张治中下令烧长沙,他明知不对,却又不讲。因为中央要坚壁清野、焦土抗战,不能把一个完整的城交给日本,但是烧城应该由里往外烧,他反而从四个城门开始烧,人民还没撤走,把老百姓烧死在里面,所以他被依军法判处死刑,执行枪毙。当时他是长沙警备司令,阶级是少将)。
他看到我有一把漂亮的七六二手枪,要跟我换,他给我的一把手枪是二五的,连栓都拉不开,完全锈死,这么一把手枪,他还好意思自己佩戴,还要跟我交换。
军人的枪是第二生命,哪能让枪锈得连拉都拉不开。我对中国军人实在是失望,而且他知道我是谁,竟然敢这样占我便宜,我就怀疑他的智慧,除了用阶级压人家之外,还能做什么事。
而且最糟糕的是,他自己所配挂的手枪锈得不能用,还不觉得是耻辱,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即使他对我有礼貌,也只是封建的观念而已。
我们的国家制度的确有很多地方值得批评,官员的办事能力的确欠缺,办事态度也的确不好,但是这不是中国国民党的错,也不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错,这是传统养成的习惯,这种习惯存留在民间也存留在政府内,不论是谁,稍稍有权威后就开始耀武扬威了。
有一次大家为此话题辩论,我认为实在不值得如此争论,重要的是,我们要承认现实,努力纠正。
例如一个小小的二等兵,当他奉派去当桥头盘查哨时,自认有了权威,执行任务时就对老百姓大声呵斥。
(四)
民国四十四年,有一天我从台北到台中,路过铜锣山,那时候的纵贯道上常常会有涵洞,涵洞上有小桥,公路上路肩虽然很宽,但是路面很窄,只有中间一段,两辆车要会车时,外面的轮子就会落在路肩上,而过桥时则只能有一辆车通过。
我们的车到铜锣山时,前面有一辆弹药车,上面坐了一大群军眷,男女皆有,看他们很兴奋的样子,可能是到某处参加晚会后要回营房。
那天我还是坐我老丈人的大车子,说也奇怪,我在台湾从不戴枪出门的,那天临走时,因为是晚上从台北回台中,所以我就跟驾驶说:“咱们今天把枪带着吧。”
于是我们各带了一支卡宾枪和一把四五手枪,我身上带着四五手枪,又在后座摆着一支卡宾枪。
当我们的车子要过桥之前,听到弹药车上的人嘻嘻哈哈的,后来他们开得愈来愈慢,也不让我们过去。到了有涵洞的桥上头,他们就停在那里,我们就过不去了。
我们在距离他们二十公尺左右的地方停下来,然后就看到前面跳下两个大男人来,我听到他们说:“肥的!”**原来他们看到我们的车子很漂亮,想抢我们。
我就跟我的驾驶说:“开远光灯照着他们。”说完后,我就从后面右手门下来,他从前面左手门下来,他拿着枪,我也拿着枪。因为车子开远光灯,所以对面的人看不见我们。
对方起先有两个人跳下来,后来又跳下四个人,都是男的。我带枪时一定先上子弹,但不是为了要警告对面的人,我就喊我驾驶的名字:“徐宏,上子弹!”他拿着卡宾枪,我拿着四五手枪“啪嗒”一声上膛,牺牲了一颗子弹。
他们听到我们拉枪后说:“小心,他们有枪。”我们两人就绕到远光灯的前面,其实我们车子上已经没有人了,我故意往后指挥,说:“你们在后面看着,我们朝前面走!”让他们以为车上还有很多人。说完我们两人就前进,并对他们说:“不准动!”
因为我们的灯光照得很清楚,而且我的驾驶拿着卡宾枪,等于是一支小冲锋枪,他们也不敢乱动,我就拿着四五手枪绕到那辆弹药车的驾驶座旁边,一伸手就把驾驶的识别符号摘下来。
我说:“你回去后老老实实地向你自己的部队长报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我不提出报告,这个识别符号我会还给你师长的,以后不可以这样子。”
那位师长是周中峰,后来还当过军团司令、国安局局长,可是他带部队实在不行,他的部队的纪律由此可见一斑。
(五)
民国四十五年,有一次在衡阳街,我自己开了一部民用的黑色吉普车,那天我穿便服,路上有一辆国防部的交通车把我的吉普车逼到人行道上,我听到、也看到一个**中校阶级的军官对驾驶说:“揍他!揍他!”他叫他的驾驶下来揍我,不晓得是什么意思。
结果驾驶就跳下来跑到我的吉普车旁边,伸手进来,想要揍我。他把手伸进来后,我就把他的手按在我的胸口,往前一弯身,把他的手一叠,他就“砰”地一下跪在旁边。
他一跪下去,我把手一伸,就把他的识别符号摘下来了。我说:“我不会怪你的,是那个中校指示你的,你向总务处处长报告,我会把识别符号还给总务处处长。”那时候的总务处处长是王雨农。
这点点滴滴加起来,账都算在中国国民党身上,也难怪民进党有那么多机会指责国民党,实在是有些人做得太过分了,予人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