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能相
大唯识依变现理施设一心两门:心生灭门和心真如门,心生灭门又分出法能相和法所相两个层面,心真如门分出法性能相和法性所相两个层面,两重相依变现。
佛三转法轮讲法相唯识,法相唯识变现,讲识变众生与法,依变现理,建立第一因法能相,与说为第一义(因)的法性能相。
《大乘密严经》中佛说:“是知识分别 现境还自缘”,简单讲法能相如造世界的上帝(大梵),法所相是上帝造的世界。如同梦,你梦出梦境,即说变现,梦中找到找不到床上做梦的你,即说两重,故说两重变现,做梦的你和梦中的你依同一个梦境,即说两重相依。
佛在《入楞伽经》中所说心、意、意识皆属法能相,法能相定义为“虚妄分别”,弥勒菩萨在《辩法法性论》中说“虚妄分别法能相”,法所相就是六道轮回。
《转识论》中说“识变众生与法”,大唯识说法能相不过是一心佛觉的变现,唯识古学说为净识-阿摩罗识的变现,依净识-阿摩罗识,建立果阿赖耶识,即已经是变现果,心意意识皆果阿赖耶识所摄,依《入楞伽经》佛说“果不生果”故,定义法能相为虚妄分别。
依佛三转法轮变现理,法相唯识变现,果不生果故,要由法能相第一因向上转依法性能相或者一心佛觉,圣弥勒在《辩法法性论》中谈到法能相向法性能相的转依,也即第一因向佛内自证智境的转依,其中的关键就是入唯识见能缘变所缘。
学佛入唯识见,能缘的你变成所缘,觉知个体仅是境像后,向上融入境智就容易多了。因为入唯识见,学人所有依他的认知,都变成了所缘,能缘不在缘起里,学人的道路已经不通,要继续必须转依能相,因为此时的你,已经觉知到落入识境变成了所相,要转依到法能相,或法性能相,只有放下识见,悟入法性才有可能达成。
通过大唯识的修学,表现在一心佛觉的平等遍在。落在七识的变现境里面,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但当我们的觉知上升到法能相层面,自然就达成了整体的境觉,境觉同时可以包含个体的觉知。
实际弥勒菩萨早在《辩法法性论》中,解决了天道大梵遗留的问题。圣弥勒在论中谈到法能相,向法性能相的转依,也即第一因向佛内自证智境的转依。佛在《入楞伽经》中讲到,一心非作意于有无,只是说为能相,如做梦者非作意于梦境。此故大乘佛教视显现为如来藏功德,是法尔平等的自显现。
转依法能相属于世间修法,转依法性能相属于出世间的修法。我们修学佛法,要有准确的定位,这在你们的经论作业里就能反应出来。举个例子,你给大家讲的量子力学,还是世间的视角,心识与外境的对待,是落在法所相中的修法,不是能相的修法。
建立宗教信仰必须引入能相所相,建立法能相第一因,在所相的一切才能实现平等,究竟离能所还需要向上引入说为法性能相的一心佛觉,才能真正实现平等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