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女情深的父母为何竟然能对幼女的小脚痛下“毒手”?

不一样的视角看世界,不一样的方式说历史
打印 被阅读次数

爱美之心千年不变,美的部位从头到脚。

 

唐王喜“肥环”,宋主爱"瘦燕”。

 

胖瘦之间,大抵就是多吃少吃的努力。所以,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

 

南宋时,文人开始以“三寸金莲”为美。女子周身的美感从脚开始,“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

 

来源:百科

 

三寸为金莲,四寸为银莲,四寸以上便是铁莲。金子为贵,三寸金莲自然就是小脚中的“头魁”。

 

民间有歌谣: “看我腿,是好腿,红绸裤子绿穗穗。看我脚,是好脚,梅花高底菜碟搁。” 

 

可见,有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是让人自豪的事。

 

只瞧小脚套着的内鞋和“粽子”外鞋,做工精美。鞋面、鞋帮上都有绣花,堪称民间艺术。

 

来源:维基

 

待长长的裹脚布解开,金莲之美是今人不忍目睹的丑陋、畸形、残忍之美。

 

难怪有俗话:小脚裹一双,眼泪流一缸。

 

女人还是三、四岁,或者七八岁孩童时便要裹脚,否则,难成三寸金莲。

 

裹脚,要把脚拇趾以外的其他脚趾内折贴向脚心。要用长长的裹脚布裹住,其间要经历一次次的脓肿溃烂,骨断筋折,直到小脚定型。

 

今人无法想象,古今中外的父母都是爱子女的,什么样的缘由才能让古代的中国父母对幼女痛下“毒手”?

 

只是为了爱美是很难解释的。

 

来源:维基

 

有人说,女子缠足是封建社会对女子实行性压迫的重要表现之一。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也为了限制女人的活动范围。

 

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原因。当“封建社会”成为一切陋习的罪魁祸首,便失去了真实的意义。

 

封建社会里,清政府是禁止裹足的。清军入关时颁布三项禁令:剃发、易服、禁缠足。

 

男人要剃发。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女人要放足。违令者,家人不是受罚,就是流放。

 

然而,在清朝统治其间,禁裹足屡禁不止。

 

背后的原因,恐怕不单单是一个男女不平等可以解释的。

 

有人说,这是汉人的气节,以男降女不降的方式对抗清朝入侵与统治。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男人的头都剃了,女人的脚却不放,这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说是反清廷,所以要裹脚,可是反清廷的太平天国和清廷一样,反缠足。

 

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后,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若有违令,家属受罚。小裹脚依然未能止住。

 

即便到了解放后的50年代末,云南通海县城以西的六一村里依旧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批缠足女人。时至80年代,村中还有300多位小脚女人,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裹足禁而不止,恐怕不以统治阶级的意志为转移。

 

社会主义国家提倡真善美,老百姓便去垫鼻子,割眼皮,抽脂肪,削颧骨?

 

即便有着一例例的整容失败案例,依然挡不住人们爱美整形的热情。这中间的逻辑似乎缺了重要的一环。

 

究其缘由,恐怕是因为蛇精脸可以吸睛百万,网红脸可以一夜暴富。

 

如果说,五代南唐李后主喜欢小脚的宫嫔窅娘导致后宫的仿效是起源的话,是君主的偏好影响了大众的审美。

 

那么,从小脚到小裹脚的转变到底出于什么样的动机?

 

在时尚圈里,肥环瘦燕,各领风骚几十年。胖与瘦,从来就没有持续地、稳固地占领文化阵地千年之久。

 

一种残忍的美能够流传千年,一两个君王的喜好是无法推波助澜的。

 

明初,朱元璋把对抗过自己的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朱元璋自己的老婆就是个大脚皇后,却以国家的名义禁止丐户女人裹脚。他剥夺的是什么东西?

 

爱美之心?还是阶级跃升的机会?

 

古代结亲讲门当户对。媒婆的大数据里,匹配的关键数值就是门口的石墩和门楣上的“户对”数目,还有一个关键指标:小裹脚,越小越好。

 

财产可以一夜间化为灰烬。小裹脚却能跟其一身,让没落家族的女人还有机会翻身或逆袭。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落难的凤凰也不是鸡。

 

如果裹足仅仅只是为了迎合男人的猎奇心态,限制女子的自由,清朝的统治者何必将其提上国家日程,严加禁止?

 

大抵,裹足是华、夷文化的一个重大差别。

 

草原上的民族,翻山越岭的蛮族可以学汉文化,决计不会学裹脚,因为没有现实基础和文化习惯。

 

汉人组织的太平天国也把禁裹足提到国家层面,大抵裹足是贫富阶级,或者旧贵族与新地主之间的分界线。

 

穷家女人裹脚后生产力会大大降低。大脚就是穷人的身份证。“裹脚”才是“贵族”圈子真正的通行证。

 

小裹脚可以防止一夜暴富的穷人快速进入贵族阶级。

 

穷人暴富后,可以立刻穿金戴银,却不能立刻变出小脚。欧洲的老话说:三代才能出贵族。小裹脚,恐怕也是需要三代才能实现。

 

小裹脚,大抵就暗含了文化、财富、社会地位的优越性。这种如同打了烙印的优越性是可以变现的。

 

以其说封建社会是罪魁祸首,不如说,“小裹脚”之美,从来都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

 

难怪,爱子女的父母,偏偏在如此残忍的“整形术”面前毫不留情,因为,要成为“贵族”,不能输在裹脚线上。

华说历史 发表评论于
回复 'elfie' 的评论 : 就是。
elfie 发表评论于
It's usually done by the mothers to their daughters. Mothers thought it was the right thing to do, just like what the mothers today think. Yeah, I'm doing this for your good, so you can marry well, live well, etc... going to Ivy league schools. Same old stuff.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气愤得我要口不择言了。什么烂文化!什么烂男人!什么烂国家!这样的民族已经被灭族几次了,仍然不清醒。
mudanxianzi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民族不被灭亡才怪。
BananaeEggs 发表评论于
印度教最高種姓的人,會在脖子上掛著一根白色的細繩,其它種姓的人,見到立刻心生敬畏。若是有機會去印度,可以特別留意這標誌。印度憲法雖然明文規定,禁止種姓制度,但那只是紙上談兵,幾千年世代相傳的宗教習俗,豈能説禁就禁?印度憲法亦禁止童婚,但是我在印度時,就親眼看見一家在辦童婚慶典,我詢問印度朋友,他說,誰會去舉報?
华说历史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ananaeEggs' 的评论 : 这么说来,小裹脚之风说不定还会重来。小裹脚可能是最能区别贫富阶级地位的指标。红皮肤还可以人工照射。裹小脚,要的不仅仅是“整容”成本,而是贵族资本,而且得从孩童开始。普通百姓家估计不敢赌。
BananaeEggs 发表评论于
女性裹小腳,表示其家境優渥,這位女性不用操勞繁重的體力勞動。西方社會的男女,曾經以皮膚白皙,表示其社會地位高,不用在烈日下勞動。紅頸(Red Neck)一詞,就是在那時興起的。但是到了後來,機械發逹,許多人都不必在烈日下謀生,大家皮膚都白,於是,紅皮膚的人就反而顯得這人有時間和金錢,去海灘渡假,去郊外登山蹓逹,享受人生。許多人渡假回來,啊呀!皮膚沒曬紅,無法給同事鄰居一個交代,怎麼辦?趕快去搞人工照射。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