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诗外传6.5:古者有命
原文:
古者有命:民之有能敬长怜孤、取舍好让、居事力者、命于其君,然后命得乘饰车骈马,未得命者、不得乘饰车骈马,皆有罚。故民虽有馀财侈物,而无礼义功德,则无所用。故皆兴仁义而贱财利,贱财利则不争,不争则强不陵弱,众不暴寡,是君之所以象典刑而民莫犯法,民莫犯法,而乱斯止矣。《诗》曰:“质尔人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
译文:
古代有教令:民众当中有尊重长辈、怜悯孤苦,谦逊礼让,做事卖力,于是君王颁布诏命给他,然后他就可以乘坐有雕饰的马车,可以驾用两匹马。没有得到诏命的人,不能乘坐有雕饰和双匹马的车驾,否则就要受到惩罚。因此,民众虽然有多余的钱财,没有功业和德行,也无法享用奢侈。所以人民更重视仁义道德,而轻视钱财利益;轻视钱财于是民众就不会争执,没有争执强大的就不会欺负弱小的,人多的就不会欺负人少的,如此君主实行轻刑而人民不犯法,人民不犯法,社会也就安定了。《诗经》说:“安定百姓,谨守法度,以防不测“。
侠客心得:
有钱财而没有德行的人,受到社会的鄙视,人的私心自然得到遏制,而公德心得以提高。这样的社会不需要什么法律就能和平安定国泰民安。而一个重视名利的社会,无论法律条款有多严刻,都经不住私心和欲望的浸泡,致使法律形同虚设。在一个人智大开的时代,崇尚名利而又想避免巧取豪夺是不可能的,其结果是投机取巧之徒横行天下,忠悫之士穷困潦倒,贫富悬殊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