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低保支出负增长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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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低保支出负增长

                                        2004年3月

何必

“北京部分区县低保金支出负增长 就业增加是主因”(略。)

今年春节前,到一个多年的朋友家,他已经从与之闹了多年矛盾的报社病退,每个月领取700元钱,他也不清楚这是退休金还是什么;他夫人最近刚刚下岗,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了近6000元的什么补贴,据说这笔钱可以管两年,两年后如果还没工作,则再可以有几乎同量的补贴,然后这辈子就这样了;孩子已经18岁,毕业在家呆着没工作。我问他靠了这么点钱怎么过,他倒是乐呵呵地表示只能凑合,而且他周围这么凑合的人越来越多。

突然,他想起到现在从来没在体制里呆过一天的我,让我去档案所在街道去问问,是否有了什么新政策,也可以享受到他夫人的待遇,一次性也弄个几千块钱,“共产党的钱不拿白不拿”。

紧接着,我就到了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仔细打听才知道原来的劳动科已经单独分离到外边办公。好一通找,才看到一座富丽堂皇的建筑,把劳动科改作“社会保障中心”。胆战心惊地推开门,大厅里空空荡荡,工作人员头也不抬地凑在一起聊天。打扰了那些满脸对我鄙夷不屑的人,说明我是该街道多年的无业人员,被指到里面的办公室找有关人员。刚往里走,一痛震耳欲聋的吵闹声寻道而来,近前,原来是该中心西装革履外表颇为斯文的负责人正在与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求职者面红耳赤彼此污言秽语不可开交,争吵着什么该给的钱中心方面是否应该给之类的,旁边站着几个工作人员,看到我,大概是不想外扬家丑,其中一个迎上前来怒气冲冲地问我有什么事,并边说边把我推向门外并随手关上了热闹非凡房间的门。我问及像我这样档案在街道已经十几年而且多次领取求职证但却没有得到过哪怕一次工作机会的人如今是否会有什么新的待遇。对方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好像我刚从天外来,很不耐烦地告诉我没有任何新政策,也没有什么新机会;那我该怎么办?回答作你自己再到前台去看看。然后就转身进屋继续助战,把我扔在黑洞洞的楼道里束手无策。返回前厅,看墙上有关低保条理,需要在规定时间里找工作两次以上,而且得被雇佣单位辞退,还得由辞退单位开具证明,才可以办理低保。但看这些条款时,另一个典型北京人模样的好事者凑上来与我搭讪,指着低保宣传牌嘟囔着“纯属扯淡”,说他本人去了多家这里给找的单位,对方后来都用了外地人;按照这种规定请用人单位给开证明,没有一个单位会开,因为他们必须保持招收本市失业人员的名头,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同时也不敢得罪社会保障部门,即使让你滚蛋也绝不会开什么证明。旁边的工作人员听着我们的交谈,也不动声色,大概习以为常,对于求职者的抱怨与苦楚见怪不怪熟视无睹了。

折回接待台,说刚才办公室让我到这里看看有什么工作,接待人员像对狗那样扔过一个板子,上面贴着一张纸,黑糊糊地一看就明白不知道被多少人触摸过。那是个用人单位提供岗位的清单,上面有送报纸的、水暖工、餐馆负责骑三轮车拉送蔬菜等原料运输、保洁、夜间在停车场看车、处理垃圾等活计。以本人亲眼目睹很有学历的中国人在国外干粗重活计的经历,当然不会计较工种;不过往下一看,就傻了眼:那些工作的月收入,基本上都是三、四百块钱!

就在几乎同时,北京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495元,而作为社保部门,却明目张胆地推荐劳动报酬比最低标准还要低的岗位。作为行政权力机关和执法部门(这两种职能兼顾本身就是很让人费琢磨的事),公然自己违反自己的规定,让用人单位在底限以下操作,如此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信度和可操作性也就毋庸置疑了。执法犯法就在眼下的北京就这么被从事着,作为求职者,你奈他何?

就这样的工作,干不干?不干,就是国家给你找了工作你却挑三拣四,当然不能享受低保;干了,在政府规定但又是政府认可的最低工资水平以下,自然不能到政府去申冤叫屈,承受着法定的非法行为的后果;就算真受不了,自己离开则由于不是单位辞退当然不能沾染低保的福分了。

那个好事者还在我旁边叨唠着:这低保就是个套儿,怎么钻也逃不出人家的手掌心。我想了想,北京人俗话说的话糙理不糙,不是套儿又是什么?

想来,我作为老失业者,已经二十多年经历了,其间没有享受过任何来自户口和档案所在地方面的保障。宣传上那些“应保尽保”不过是些混淆视听的美丽谎言,至今,从劳动科到社保中心,除了收我办理因私护照必须由档案所在地开具证明的钱外没干过别的事,当然,也没有分文给我。

果然这样,低保支出出现负增长还不是理所当然的?如此,又有什么可值得弹冠相庆大书特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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