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超国民待遇”中的歧视
2004年4月24日
何必
在华跨国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有的还占据市场绝对垄断地位……(略。)
有关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历来都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到现在,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到第26个年头,吸引外资也是同步在继续着。即使最近,还是有一些地方政府把属下公务员按照人头分配招商引资任务,把吸引外资进入当作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从吸引外资的变化上,也从最初主要是港澳台资金,逐步转向海外华人资金,然后就是欧美日韩跨国公司,如今也向这些国家的中小企业转向。2002年,中国在FDI(外商直接投资)上首次超过美国而约居全球首位,FDI存量已经超过4000亿美元。而根据今年4月13日公布的一份联合国机构参与的调查,未来4年外国投资的国际环境有望改善,其中中国、印度和美国为外资首选地区。外国直接投资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就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但是,在有关外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影响的诸多方面(如技术转移和溢出效应、对国际收支平衡的影响、对中国支柱产业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等),依然存在争议。我国现行经济增长衡量体系建筑在GDP上,但这却是“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其中最为致命的地方是,像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的组装加工,其产值虽然计入中国的GDP,但却将利润流向了其宗主国;而“国民生产总值”(GNP)是衡量中国国民实际生产总量并直接作用于国民生活的概念,却被有意遮掩掉了。国内有所谓非主流经济学者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对于增加中国就业并无益处,生产率提高对于劳动力的排斥及其所带来的失业严重制约着中国的社会安定;而按照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的话说,中国的现代化就是就业的现代化。
而说到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微软一直是个中首当其冲的靶子。一方面,微软在全球疲于奔命于来自欧盟、韩国等地的诉讼,也不得不在美国国内应付类似1993年和1997年两次遭到美国司法部的起诉,2003年10月,微软公司因软件漏洞在美国境内遭到起诉,原告可达数百万人。该公司今年4月22日公布的财务报告显示,今年首季公司营业收入为91.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而且所有业务都达到或超过公司的预期。不过,因用于打官司和司法赔偿的费用数额巨大,该公司今年第一季度盈利仅13.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锐降约38%;可另一方面,微软却很早就针对中国的亚都等企业提起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尽管人们都认为,微软此举标志着向中国宣布其就操作系统使用权维护之战的启动,但人们同时还看到了国内无处不在的盗版现象以及微软对此的置若罔闻,猜测其凶险用心就是利用操作系统使用上的替代成本高昂,容忍乃至鼓励盗版者对微软产品的使用惯性,等到时机成熟在秋后算总帐。
相映成趣。2003年1月24日,思科系统有限公司宣布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华为所谓非法侵犯思科知识产权一案,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华为非法抄袭、盗用包括源代码在内的思科IOS软件,抄袭思科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和资料并侵犯思科其它多项专利。此次官司是发生在美国最大的网络制造商与中国最大的网络商之间,因而令人震惊,引起全球关注。业内人士认为,思科告华为是思科保护自己市场份额的一种手段,是一种竞争的手段。如果对软件产品的类似部分一概以抄袭侵权论,未免霸道和强权。如果对美国及其企业动辙挥舞所谓的侵权大棒的做法予以默认或纵容,那么别国企业永无自己的自主产权。尽管知识产权有其法定的特性,但是对计算机软件问题应当重新思考。
而前一段时间被广泛关注的新东方一审败诉、被判赔偿美国ETS(教育考试服务中心)10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新东方法人面对公众倾诉其历经数载多次与ETS方面交涉、但后者还是拒绝就有关考试版权与中国方面进行交易的过程,让人体味到中国在其中所饱受的歧视与冷落。
但回过头来,再看看我们给那些跨国公司都提供了什么呢?一直以来,为了吸引外资,在各方面都给予了不少优惠条件,比如在税收上就存在着五花八门的类似什么“三减两免”的政策,而在司法方面跨国公司也有着不少模糊地带。4月6日,朗讯宣布已经解雇了其中国区的中国总裁、首席运营官、市场主管、财务经理四名主管人员,理由是这四名主管在企业运营中存在内部管理控制不力,可能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该法律是一部旨在禁止美国公司在国外进行行贿的联邦法规,但奇怪的是国内却没有问责,也没人就其在中国行贿对象进行法律责任追究。中国汽车发展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中国的汽车产业已经彻底失去了在上游(核心技术研发)和下游(营销体系建设)方面的机会,只能沦为外国汽车巨头们的打工者。而早在十多年前,类似糖果等领域中国已经彻底没有了自主品牌。
通常,跨国公司总是能够享受到所谓“超国民待遇”,言下之意就是他们可以比中国本土的法人和自然人享受到更多的优惠与侧重。有调查数据认为,如果现行制度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是65个的话,那么中国的民营企业能够进入的还不到40个。如此人为自造的行业歧视,能够对一直倡导的爱国主义带来什么样的注释?再从中国应该在经济方面不完全接受所谓的国际分工而占据战略制高点、以及为了国家安全而必须要保护自己的民族产业的角度,又该怎么思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