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行政干预市场之举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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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行政干预市场之举

                                    2004年7月4日

何必

从本月起联手对电信资费监管实施更为严格的管制……(略。)

这个文件所指的这次重点监管的资费主要是三类资费:固定本地电话基本月租费和通话费;移动电话基本月租费、通话费和漫游费及国内长途;国际及港澳台电话通话费。根据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在制定电信资费时,凡涉及上述三种情况的短期促销、资费套餐、大客户优惠、用户积分、手机租赁等资费方案,在报批备案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供所属集体公司的书面意见。未经集体书面批准,电信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将不予受理。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表示,“信息产业部与发改委联合制定有关加强资费监管的措施,属于一种正常的管理行为,目的旨在避免出现资费恶性竞争。”

长期以来,电信资费一直是为社会各方各方关注而且引发争论最激烈最广泛的话题。上个世纪末,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鎔基在公开场合郑重表示,电信领域必须引进竞争,但话音未落,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对媒体声称电信领域不会引入竞争。一时间,舆论哗然,人们都在对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进行猜测,并剖析其背后的含义。当然,猜测剖析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还是以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出面对总理说法的原则赞许草草收场。

尽管如此,有关电信资费的争论却一直伴随着这些年的社会变迁。在网上,有关电信资费的各种各样的议论、争吵、叫骂乃至人身攻击比比皆是,成为中国互联网上一道很惹人耳目的奇特风景。人们至今诟病最多的,类似手机为什么不可以实行单向收费、北京固定电话月租费为什么要选取全国最高取费标准、信息产业部凭什么规定全国固定电话月租费档次等等。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站出来为信息产业部和中国几大电信和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做法进行辩解,可他们每说一句话,就会招来成百上千句驳斥乃至谩骂在网上流传。可以说,如今在互联网上,电信是个万夫所指人人喊打的区域,但凡有什么人心里不快了,到网上骂骂信息产业部和通信运营商,是可以非常解气而且很能赢得喝采与共鸣的,同时比起议论那些敏感的政治社会问题来也很安全。

诺大的一个信息时代里出现的新生事物,一个用户人数雄踞全球首位的硬件网络覆盖体系,一个全世界名列前茅骨干网明晃晃摆在那里的举世瞩目的成就,却招致怨谤之声不绝于耳,这种现象也实在是古今中外非常罕见。

自从对中国通信运营商进行拆分以引入竞争后,各家运营商之间的明争暗斗就从来没有平息过。在不少地方的移动通信领域,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为交战双方的电信资费大战早就打得如火如荼,两家你来我往刺刀见红进行着较量,竞争的结果最终反映到资费上,很多地方早就突破了信息产业部规定的资费底线,而有些地方在信息产业部誓死捍卫双向收费立场的时候,面对来势汹汹的竞争,也已经拐弯抹角地迂回绕开了有关政策规定,而在事实上给单向收费打开了方便之门,有的则更是拿信息产业部不当回事,明目张胆地打出单向收费的旗号来招徕顾客。

而就在移动与联通打得热火朝天不可开交之际,网通又从中横插一杠子,在全国很多城市兜售按照固定电话资费标准取费、但却有着部分移动通信功能的“小灵通”,从移动和联通手中活生生拉走了大量的用户,造成前二者客户资源的巨大损失。“小灵通” 明码标价理直气壮的单向收费、以及比起移动通信要便宜大部分话费的优势,让用户尝到了切切实实的甜头,一时间,“小灵通”在各地风卷残云势不可挡,直使得移动、联通叫苦不迭没有了招架之力。

在如此状况下,为了维持自身的市场份额,争取新的客户资源,各地电信很移动运营商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针对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抡开广告与价格这两个市场竞争初期屡试不爽的法宝大打出手,为了争抢地盘也不惜采取低于成本的价格策略,以置对方于死地。

不过,不管怎么说,想把对方弄死也绝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倒是在拼杀中用户渔翁得利,市场竞争自然使得价格趋于合理,而消费者对市场的理性预期与选择也并不是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能左右得了的。而且,任何市场与产品都会经历恶性竞争的阶段,这是市场发育的必由之路,并不是靠什么文件或规定就可以避免得了的。很多地方移动通信业务中事实上单向收费就是对行政部门强制阻隔市场运行的对抗和抵触,而且只要有竞争的存在,市场永远比行政手段有着无法比拟的强度与效用,所谓行政文件在市场面前只能是一纸空文,最后还是不得不面临被无视、突破、践踏和嘲讽。

同时,作为企业来说,追求效益最大化是其首要生存法则,产品定价权是企业主权中最为重要的权利,针对市场而采取及时、灵活的价格策略,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手段,也是其存在的基础性条件之一;即使这次加强监管说是要由所属集团书面认可,也还是有着上缴企业自主权的痕迹,就像旅游集团要管到下属某个餐馆某个菜肴的价格那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当中都显得很荒唐与无法实现。如果把这种定价权强行没收,并动用类似各地电信管理和物价部门等行政机构进行制约,从市场竞争和企业存在层面上看,应该是对经济运行方面的掣肘与无理干预,除了显现行政强权外,对于市场竞争秩序、企业生存、消费者权益都没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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